【本书下载于书本网,如需更多好书,请访问http://www.bookben.com/】 书名:顾此星辰 作者:鱼夕阕 晋江14.05.14正文+番外完结 文案: 当年的沈沐星,月经初潮还未来,便亲眼目睹了鲜血淋漓、几近惨烈的分娩过程。 敞开的大腿,性与爱的隐晦交界。 终于,一个新生命降临,她颤抖地从动作粗鲁的护士手中接过,那哭声清脆的婴孩,柔软如幼鼠。 一个月后,16岁的沈沐星成为了未婚妈妈。 内容标签:都市情缘 情有独钟 豪门世家 搜索关键字:主角:沈沐星,顾清让 ┃ 配角:鹿鹿,竹生安惠,薛景凡, ┃ 其它: ☆、出轨      我正在病房里一边听马友友的圣桑-天鹅一边苦心研究鹿鹿幼儿园大班的期末作业,心想才7岁的孩子就要做这么变态的作业时,竹生安惠踏着她的高跟鞋,优雅地闯了进来,开口第一句话便是:“星星,听说你服药自杀啦?”   我默默把音乐调到巴哈G大调,开始在草稿纸上画图。   竹生安惠毫不客气地把桌上削好的火龙果拿起来,咬了一口,发现味道不对,又悄无声息放了回去。   “喂,”我板起脸,用平日里教训鹿鹿的口吻,“不要浪费食物。”   竹生安惠不自然地清了清喉咙,敛容道:“现在重要的不是火龙果,而是你沈沐星!满世界都在传你因顾清让出轨不堪情伤而服用过量安眠药企图自杀半夜送医,到现在都六天了,姓顾的那个禽兽竟然都没来看你一眼。现在各大报纸头条都纷纷谴责顾清让,顾氏集团的股票也一跌再跌,都乱套了。”   我放下笔崇拜地望着她:“以你的口才,当初应该去当正经主持人啊,模特吃的是青春饭,不长久的,唉,可惜了。”   竹生安惠皱眉:“星星你可以误会我是日本人,但请不要侮辱我的职业。”   “我没有吧?”我无辜道,明明天天侮辱你职业的是你家那位。   “言归正传,现在网上都一边倒讨伐方韶宣,说你沈沐星才是顾氏集团的第一夫人。”   我笑:“那些人以前不是都很讨厌我吗?恨不得我立刻被赶出顾家,这样顾清让就可以回归单身贵族。”   “这不一样。你其貌不扬的,又带一个拖油瓶,顾清让那样高的水准肯定看不上,但听说那个女演员人美声甜,万一真的和他两情相悦结婚了,再拆散就难了!所以单身的姑娘们一致认为,选你作为竞争对手比较明智。”   我悻悻然,对了,我和顾清让只是同居,并非合法夫妻。   竹生安惠一把将我按住,低声道,“老实说吧,到底是怎么回事?顾清让真的看上那个狐狸精了要踹你们母子俩?别怕,我叫我家景凡找几个弟兄——”   “惠惠啊,”我阻止道,“你家景凡开的是保安公司不是黑社会。再说了,别一口一个‘狐狸精’,我看过她几部电影,那个方韶宣除了演技不太好,其他都挺凑合的,你别这样糟践人家。”   竹生安惠恍然大悟:“看你这一副优越感,所以你们夫妻俩只是装矛盾、闹着玩?原来玩弄大众智商是你们这些有钱人的最新娱乐方式,啧啧啧。”   闻言,我正在画线的手微微一抖,把作业纸划破了,要是鹿鹿看到了,这个处女座宝宝非抓狂不可。   “惠惠,你先去学校帮我把鹿鹿接到Loretta酒店,房间我订好了,行李我也已经叫人搬过去了。你先帮我照看一会儿,如果鹿鹿闹脾气,你就把夏裴叔叔找来,请他教鹿鹿游泳。我今晚八点做完最后检查就可以出院了,到时候你就可以回家——”   “等一等,”竹生安惠神情凝重地望着我,“你和顾清让真的出问题了?”   我沉思片刻,郑重点头道:“他把我花了一个星期才拼好的拼图给毁了,我们现在在冷战。”   我独自办理出院手续时,护士们都对我投以同情的目光,我干脆全程黑脸,反正再怎么笑,在她们眼里也是强颜欢笑更凄凉。   到达Loretta酒店房间时,已经是晚上十二点了,我来不及换衣服,急着查看鹿鹿是否在乖乖睡觉,我一向不让鹿鹿熬夜超过十点的。鹿鹿天生眼睛大,只可惜眼袋也很大,再熬夜就跟熊猫没两样了。打开卧室门,床却是空荡荡的,落地窗洞开,风把帘子刮得呼呼响。竹生安惠明明在电话里说,她是等鹿鹿睡着后才离开的。   一种不祥的预感涌上心头,我检查了房间的每个角落,没有鹿鹿,正心慌意乱,却隐隐听到一阵嬉笑声。   因为我恐高,每次住酒店都只住第二层。而Loretta酒店北面有一个游泳池,从第二层的阳台一览无遗,自然也可以听到一些噪音。   我冲到阳台一看,游泳池里有人,一大一小,在月光里像两只鱼似的并排着游动。   我当机立断,扯了一件浴袍往楼下跑。   “鹿鹿!”我站在游泳池边喊。   一个小头冒了出来,看到我,立刻朝我这里游了过来,上岸的姿态余裕满满。   我连忙用浴袍将他裹住,擦拭他的头发,沉声道:“鹿鹿你这样一声不响跑出来游泳,妈妈非常担心。学游泳要循序渐进,没必要大晚上出来,万一又感冒了怎么办?夏裴叔叔也真是的——”   我话未说完,面前出现一道人影,发出一声令人毛骨悚然的冷笑:“Lewis是我儿子,你叫别人教他游泳,不合适吧?”   我沉默不应,鹿鹿见势,扑到我怀里,诚恳道:“妈妈,你原谅Daddy吧,我相信Daddy没有出轨。”   我和顾清让双双愣住。   片刻,顾清让俯身捧起鹿鹿的脸蛋,微笑道:“Lewis,who told you this?”   爆英语是他生气的标志。   我及时捂住鹿鹿的嘴,解释道:“可能他从校车广播里听到的,小孩子不懂事,哪里知道什么是出轨,哈哈。”此时鹿鹿拼命挣扎,眼神里充满了“我知道出轨是什么意思”的坚定。   “嗯,”顾清让沉吟,“幼儿园校车的广播尺度这么大...”   “不要在意这些细节啦,”我心虚一笑,“那我带鹿鹿回房间啦,你公司里应该还有事处理,你先走吧。拜拜。”   我正要拖走鹿鹿,没想到这孩子最近力气见长,一下子挣脱了我,瞬间抱住了顾清让的大腿,奶声奶气撒娇:“Daddy,stay with us please。”   我心中哀叹,养儿无用啊,这么快就倒戈。   顾清让一下子抱起鹿鹿,一副君临天下的得胜表情:“好,Daddy不走,但是今晚Daddy要和妈妈一起睡。”   鹿鹿睁着大眼楚楚可怜:“那我可以睡中间吗?”   他想了想,认真道:“不可以。”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一章,希望是好的开始。(现在零下37度。。。) ☆、过敏   我给鹿鹿洗了澡,一面帮鹿鹿换上他最喜欢的Star Trek睡衣,一面忐忑不安地留意着顾清让的一举一动。只见顾清让走进浴室,不一会儿就换了一身浅蓝睡衣走了出来,我定睛一看,睡衣上有一只巨大的海绵宝宝,睁着一双大眼甚是贱萌。   鹿鹿瞟了一眼,撇嘴道:“Daddy好幼稚。”   顾清让一把将鹿鹿抱起,假装严肃道:“Lewis,不许批评你妈妈的品味。”   鹿鹿听罢,了然于心的模样:“难怪。”   “喂,”我心虚道,“你干嘛穿我的睡衣?”   顾清让挑眉,似笑非笑:“这难道不是送给我的生日礼物么?难道是我误会了?星星你,原来喜欢穿男款睡衣呐。”说着,他放下鹿鹿,干脆开始解扣子,“那我不穿了。”   我迅速冲上去死死按住他的手,恳切道:“不要!”   顾清让颔首,眸色幽幽:“你脸红了,星星。”   我压低声音:“鹿鹿还在这儿呢,你不要乱来。”   顾清让“哦”了一声,居然一脸坦然对鹿鹿命令道:“Daddy要脱衣服了,你先到被窝里去。”   鹿鹿只得乖乖爬到了床上,回头看了我一下,眼神复杂。   就这样,我和顾清让对峙了几分钟。   以他的力气,推开我和扫开蚊子一样容易,但他一动不动,任由我抓着。   “你脱吧,我不陪你玩儿了。”我累了,松开顾清让的手,爬到床上一看,鹿鹿竟然已经睡着了,大概游泳游累了。   鹿鹿平常睡觉喜欢弓着背,我担心这种睡姿对发育不好,每次都要“矫正”他,又怕把他弄醒。今晚倒是乖乖躺直了,只是睡在了床的边缘,我怕他掉下去,刚要伸手挪,顾清让走过来,把他抱起放在了床的中间。   就这样,照惯例分配好了领地,顾清让睡在床的左边,鹿鹿在中间,我在右边。   在顾家,鹿鹿有自己的房间,但他从来都是跟着我睡。顾清让行踪不定,偶尔回来过夜,但也不回他自己的房间,非要和鹿鹿挤位置。   “我关灯了。”我伸手关上了灯。   酒店房间陷入一片黑暗,可以听见鹿鹿平缓的呼吸声,我侧过身,轻轻搂住鹿鹿小小的身体,温暖而安宁。   “星星。”顾清让的声音,带着鼻音,不知怎么,比平常多了几分温柔。   我心中蓦然一动,却佯作不在意:“怎么了?”   “你还记得我的生日。”他微微叹息。   我干笑了几声:“我在手机设了提醒,想忘也难啊。”   顾清让从来都不大肆庆祝生日,每年都只是我和鹿鹿画几幅油画送他了事,好在顾清让不挑剔,把每幅油画都挂在了自己房间的墙上。我住院这几天没办法画画,又想起他房间的墙已经快被鹿鹿的随兴涂鸦挂满了,所以路上顺道买了套海绵宝宝睡衣。   说实话,我还没想好到底要不要送给他。   毕竟,顾清让30岁了。   “明天就搬回去吧,酒店的床比核桃还硬。”顾清让道。   “我觉得挺好的呀。”   “星星,你是不是吃醋了?”   “吃醋?”我手心开始冒汗,“我不是都祝福你和方韶宣百年好合了吗,我吃哪门子的醋?”   我想起那天中午,鹿鹿去幼儿园了,我独自在庭院里练习油画,透过落地窗,偶然瞥见顾清让和一个女人在客厅里。顾清让一身黑丝绒西装,配灰色波尔卡圆点衬衫,胸口戴着银色别针。那个女人高挑纤瘦,雪肤,卷发及腰,墨蓝色露背长裙垂地,一手端着红酒,一手随意地搭在顾清让肩膀。不知顾清让说了什么,女人笑起来,侧脸妩媚,孔雀羽耳环晃动张扬。   我看得忘神,差点毁了自己的画。然后原来那个女人是方韶宣,演了挺多电视剧和电影,就是演技花瓶了点,不过但单凭那张脸,估计观众看上几个小时都会挺满足的。   说不嫉妒是骗人的。   一对佳偶,再配上豪宅,简直就是好莱坞电影的最佳结局。   但说吃醋,我还不够格。   我一直都知道,顾清让从来都不属于我。只有他哪一天不顺心了,随时可以赶走我和鹿鹿。   我曾经对顾清让说:“如果你赶走我和鹿鹿,我们不会饿死的。我有遗产,我还可以找工作。”   顾清让冷下脸来,说:“你要走,没人拦着你,但留下鹿鹿,别忘了,他姓顾,是我的儿子。”   “你神经病啊!”我那时人小火气大,指着他大骂,“你没给鹿鹿换过一次尿布,他凭什么是你儿子?”   顾清让悠悠地晃了晃奶瓶,向卧室喊道:“Lewis!到Daddy这儿来!”   然后鹿鹿就屁颠屁颠出来喝奶了。   我无语凝噎:他叫鹿鹿,不叫Lewis!   关于赶不赶我们走这个问题,最后总是不了了之。   所以在那时候,我仅仅只想挖个洞躲起来而已。   我的确躲了,躲在画板后面。然后我的手机响了,是顾清让打来的。   “星星,你在哪里?”简单直截,他的惯常口吻。   “我和惠惠在艺术馆看画,不让用手机的,有话快说!”我情急之下开始胡诌,在画板后面偷偷观察,只见顾清让皱了皱眉。那个女人已经坐在他身边,搂住臂膀一派亲昵。   “记得回来吃晚饭。”他说完便挂断了。   我那天当然没有“回去”,我趁机偷溜了出去,在学校的画室待到半夜才回来。因为什么都没吃,饿坏了,摸黑到厨房,从冰箱里拿寿司吃。吃完才觉得不对劲,手上开始出现红斑,紧接着手脚发冷,想要呼救却呼吸困难,一不小心把瓷碗摔碎在地。   然后顾清让就出现了,大声问我:“你又乱吃什么了!”   我那时估计是神志不清了,盯着他半笑不笑。   “星星,来,我们去医院。”说着,他把我抱了起来,冲得风一般飞快。   我模糊记得自己进手术室前对他说的最后一句话是:   “祝你们...百年好合...永结同心...早生...生......”   当时顾清让脸色铁青,转身就走了。   我醒来时病床前站着医生,说我是因为食物过敏才引发一系列病症,以后小心些就可以了。我这才想起来,寿司里好像有蟹膏。顾清让打电话来,坚持让我留院观察几天,顺便调理肠胃。此后一个星期,不见他人影。我在住院期间想好了,一出院就和鹿鹿从顾家搬出来,先在夏裴的Loretta酒店住几天再租房子。   黑暗里,顾清让摸索过来,抓住了我的手。   “方韶宣和你不一样。”他忽然道。   我内心狂点头,当然不一样,太不一样了,人家是花骨朵儿般娇嫩的女人,炙手可热的明星,而我只是一个未婚妈妈。   正忧郁着,我听见悉悉索索的声音,似有一个人影俯压过来,然后我闻到淡淡Dior Homme cologne的香气靠近,唇角忽然一热,顷刻间火烧火燎蔓延开来。   是他的吻。   “她什么也不是,而你是我的。”他作出结语。 作者有话要说:  剧情会不会发展得有点快?(焦虑脸) ☆、初吻   “我的初吻昨晚被顾清让夺走了。”我忧郁望天,不,是望着酒店的天花板。   “噗!”正在喝红酒的竹生安惠猛地一呛,酒汁溅在她那一袭雪白流苏裙上。我连忙起身扯了湿巾帮她擦,她摆手阻止道,“别擦了,越擦越像大姨妈。”   “对不起啊惠惠。”我缩手,乖乖坐回沙发。   “我的裙子不重要,重要的是,你刚刚说什么来着?初吻?孩子都7岁了,你们夫妻俩玩什么纯情play?”竹生安惠翻了翻白眼。   “鹿鹿又不是亲生他儿子。”我赌气道。   竹生安惠一副恨铁不成钢的模样:“你傻啊,户口本说是就是。”   “这样的话,”我担忧道,“如果顾清让要抢走鹿鹿,我一点儿办法也没有。”   竹生安惠晃着酒杯的手忽然停住,叹息道:“他抢鹿鹿做什么?要抢也是抢星星你吧?平常开玩笑归开玩笑,其实我和景凡都觉得,你和顾清让早晚会结婚。住在一起5年,忍到现在才夺走你的初吻,这是多么高尚伟大的情操啊你想想。”   顾清让,和我,结婚?   的确,我和鹿鹿入住顾家五年,顾清让也尽心尽力扮演着鹿鹿父亲的角色。虽然这几年顾清让不乏桃花,但每次陪他出席正式场合的“另一半”总是不讨喜的我。当我有私生子的事情被曝光后,一众媒体等着顾清让出洋相,始料未及的是,顾清让在第一时间发出声明解释,虽然鹿鹿和他没有血缘关系,但已经办了户口,鹿鹿是顾家的孩子,今后若再造谣,必定追究法律责任。   久而久之,大家便默认了我是顾清让的同居女友,未来顾氏集团的第一夫人。   或许在旁人看来,顾清让对我,算是一往情深了。   我们可以是一个美满的家庭,爸爸,妈妈,儿子。   在鹿鹿面前,我和他可以相处融洽亲密无间。   但,那是五年时间建立的稳固亲情。   他从未说过喜欢我,更遑论男女之爱。   “顾清让一直把我当作妹妹而已,”我得出结论,“在顾清让心中,我不过在恰当的时机出现,代替了他的妹妹。”   “你是说,五年前因为车祸死掉的顾清语?”竹生安惠放下酒杯,支着下颌认真思考。   “顾清语喜欢画画,顾清让送我去艺术学校就读;顾清语喜欢瓷器,顾清让在我房间里摆满了价值不菲的景德镇瓷器,你不知道我多怕不小心碰碎它们。还有,顾清语喜欢——”   “你别说了,”竹生安惠打断我,“你这么说我都毛骨悚然了,难道顾清让真的有恋妹癖?”   “不是恋妹癖!可能,可能是一种愧疚引发的替代补偿,电视剧电影里经常这么演来着。”九曲十八弯,我终于拐回正题,“总之,我想说的是,顾清让虽然未必喜欢方韶宣,但他的结婚对象至少应该是方韶宣那种level的。何况他根本不喜欢我,不会和我结婚的。”   “所以,你真的不打算搬回顾家了?”   我摇摇头:“不了,我已经在留意有没有租金便宜的公寓,我和鹿鹿就两个人,不需要太大的空间。离鹿鹿的学校近一些当然最好。反正我也快毕业了,正在找工作,以后应该没问题的。”   竹生安惠凝视我许久,用沧桑不已的口吻感叹道:“我的小星星今年23岁,真是长大了,翅膀硬了呢。”   我翻了翻白眼:“你好像和我同岁吧?”   我认识竹生安惠也是在五年前,一次平面广告拍摄。   2岁的鹿鹿被选中成为某育婴杂志模特,而竹生安惠是鹿鹿的搭档,演鹿鹿的妈妈。同是18岁,竹生安惠打扮成熟婉约,和一脸稚气的我比起来更像鹿鹿的妈妈。竹生安惠很喜欢鹿鹿,但一抱他他就哭,只能眼巴巴地看着我逗鹿鹿笑。后来竹生安惠吵着要做鹿鹿的干妈,我拗不过,便由她去了。   竹生安惠自幼随父母移居日本,通晓中日语。她的父母皆是大学教授,生活还算富裕,本来盼着竹生安惠承袭良好基因和学术氛围,将来也成为一名学者,没想到竹生安惠一心要做模特,17岁时独自回国,18岁做起了平面模特,在业内小有名气。论职场阅历,竹生安惠倒的确强我许多。   “星星,”竹生安惠按住我的肩膀,深情款款道,“你放心吧,无论你作什么决定,姐姐我都支持你。”   我当即起了一身鸡皮疙瘩:“大姐,您别这样。我就拜托你一件事,如果我找到了住处,你别把地点告诉景凡。”   “为什么?”她一脸困惑。   “大姐,如果景凡知道了,顾清让也就知道了,那我和鹿鹿搬出去还有什么意义?”我摊手。   “也对,”她点头同意,“以我家景凡的智商,很容易被顾清让那只狐狸套出真话来。”   我心想,其实我比较担心你的智商啊。   竹生安惠因为晚上有走秀要准备便离开了,我收拾了一下行李,打算换身衣服再去接鹿鹿放学。   换罢瞥见全身镜中的自己,素面,直发过肩,没有任何装饰物,柠黄色格子衬衫,灰绿棉布裙,还有曾被顾清让戏谑像老太太的黑色平底帆布鞋。   这是我惯常的打扮,每次艺术教授见到我都愁眉苦脸,连连摇头,说我虽有艺术天赋,却总是用生命在糟蹋色彩。   “不同的颜色,单独,或组合起来,会讲诉不同的故事,tone,温度,即便只有细微差别,在美学里,都非常重要。”老教授苦心教导。   甚至竹生安惠也劝我:“星星,其实你的身材比例挺好的,穿浅色连身长裙一定好看。”   我知道。但我不想。   我不想让顾清让混淆我和顾清语,那个喜欢浅色,总是搭配精巧的美丽少女。   可是现在,望着镜子里的自己,我竟开始觉得哪里不对劲了。   不要不绑一条粉色发带,或者戴一条项链,或者换上高跟鞋?   像顾清语那样清纯可人?像方韶宣那样精致时尚?   我忘了,我根本就没有她们所拥有的东西。 作者有话要说:  还是没有评论呢。(悲伤脸) ☆、叔公   下电梯时碰见夏裴。   夏裴是Loretta酒店的总经理,也是年长顾清让三岁的叔叔。至于为什么姓夏而不是顾,听说是因为他是顾清让爷爷的私生子,一出生便随母亲姓夏,长到二十岁才被顾家接回来,那时顾清让十七岁,正值叛逆,和这个突然冒出来的叔叔合不来,直到现在。   “夏裴叔叔!”我喊道。   夏裴像拍小狗似的拍拍我,道:“你可以叫我‘夏裴’,‘叔叔’这两个字吓走我许多桃花。”   我安慰他:“现在小女孩都喜欢大叔范儿的,成熟,有安全感。像顾清让那样,一把年纪却幼稚得要命,谁受得了?”   他笑起来:“那又是谁和他一起生活了这么久?”   我连忙转移话题:“夏裴叔叔,不和你说了,我赶着去接鹿鹿。”   “那我送你吧?”他掏出车钥匙。   “不用了不用了,我搭车过去就可以了。你还要上班呢!”   夏裴指着电梯里的镜子:“没看到我这一身休闲装么,我下班了。”   鹿鹿就读的私立幼儿园在市郊,历史悠久,传说是顾清让的“母校”。之前,尽管我几次“刺探”,都没能从园长嘴里套出真相来。   园长总是戴着老花镜,用一副公事公办的口吻对我说:“沈小姐,即使顾先生真的在我校就读过,我也不能给你看他的毕业照。这是隐私。”   我实在太好奇了,但左想右想,为好奇而去园长办公室偷相册,实在不划算。   直到那次父亲节,鹿鹿他们学校以父爱为主题举办照片展,每个孩子挑一张自己和父亲的最好的合照,摆在展览台。我发现鹿鹿居然摆了两张儿童照,一张是鹿鹿小时候,另一张不知是谁,但眉目清秀,气质竟比鹿鹿沉稳几分。我刚要教训鹿鹿不遵守规则,鹿鹿同班一个叫言言的小女孩忽然叫起来:“鹿鹿,你爸爸小时候好可爱哦!”   鹿鹿抱臂,淡淡道:“现在你相信他是我的亲生爸爸了吧。”   我赶紧把鹿鹿拉到一旁,低声呵斥道:“鹿鹿,不许忽悠小女孩!”   鹿鹿拧起眉,有理有据:“我只是实话实说。”   我心里一动:“那张照片是哪儿来的?”   鹿鹿扭过身子不说话,我将他“掰”过来,试探道:“是不是从园长奶奶的办公室里偷的?你放心说实话,妈妈不会举报你的。”   鹿鹿叹了一口气,用恨铁不成钢的表情望着我:“是Daddy给我的。他说他那里还有很多张,说如果你想要的话,可以直接问他要,不要为难园长奶奶。”   我当即后背一凉,然后就接到了顾清让秘书Andrew的电话。   “夫人您好,”电话那头,Andrew的死板声音,“顾先生问您在照片展览会上玩得开不开心。”   “开心,”我咬牙道,“开心极了。今天是父亲节,全场都是熟男帅哥呢!”   “你再说一遍,星星。”忽然换成了顾清让的声音,低沉得令人头皮发麻。   这厢,我气势早就减了几分,假装和别人说话:“哎呀言言妈妈,你这手镯真好看,在哪儿买的?”然后抓住timing,不等顾清让回答就挂断了电话。   那天晚上我带鹿鹿在外头吃了pizza才回到家,顾清让一个人在客厅看报纸,沉默异常,我见气氛不对,先让阿姨带着鹿鹿去洗澡了。   我小心翼翼坐下,把一袋炸鸡翅递过去,客套道:“尝尝吧,挺好吃的。”   他抬眸瞥了我一眼,然后放下报纸,缓缓拆开包装袋,拿出了一只鸡翅开始啃。   我连忙按住他:“喂,顾清让,你不是不爱吃这种垃圾食品的吗?”   他把我的“爪子”掰开,莫名其妙道:“你不是说好吃么?”   “那是我和鹿鹿没吃完打包回来的!”我冷汗如雨,顾清让什么时候这么好骗了?   他闻言,眸子闪了一闪,可能是灯光问题,也可能是我过于激动了,总之,我看见他的眸子如同墨蓝夜幕中倏尔闪现的星星,漂亮得令人心颤。顾清让从来不是漂亮女气的男人,但在那一刻,我想不出别的形容词,那种美,仿佛超出了性别的界限。   顾清让饱餐一顿后,起身回到他的书房。我凭经验判断,他这时候的气应该消了大半了。所以我主动追上去道歉:“没回来吃晚饭,让你等到现在,是我不对。”   顾清让从抽屉里拿出一个红盒子,放在我手上,面无表情道:“打开看看。”   那时书房里正放着那首Fly Me to the Moon,无限煽情,我的手居然颤抖起来,顾清让这货不会是要求婚吧?这个盒子这么大这么沉,难道装了好几个戒指?可是我还没想好啊,顾清让这个人那么挑剔,而且这个求婚一点也不真挚,我该怎么暗示他要单膝跪下呢?   顾清让见我一副激动得不能自持的模样,泼一盆冷水过来道:“竹生安惠送你的玉镯,如果手腕太粗戴不进去,明天退货,48小时以内有效。”   我打开来,果然是玉镯。   我咧开嘴僵硬地笑:“替我谢谢她啊。”   顾清让勾起唇角,“你失望了?”   我把玉镯往手上一套,故意在他眼前晃:“看看,这玉镯衬托出了我的高贵气质,惠惠真是眼光独到、贴心细致。如果她愿意娶我,我一定立刻嫁给她!”   然后我如愿以偿看到顾清让被一口咖啡呛到了。   在去幼儿园的一路上,我居然回忆起了许多往事,而这些记忆里,无一不与顾清让有关。五年了,像是一起生活了十五年,虽有无数小冲突,第二天却依旧坐在同一张桌子吃早饭,仿佛昨日的不快烟消云散,还有无数明天来尽情挥霍。   我和夏裴站在门口等鹿鹿,鹿鹿背着书包游刃有余地拨开人群向我走过来。   “爸爸呢?”鹿鹿意味深长地打量我和夏裴。   夏裴笑道:“我来接你不好么?”   我附和道:“对啊对啊,你不是一直很喜欢夏裴叔公的么?”   听到“叔公”二字,夏裴的嘴角抽了一抽。   鹿鹿不情愿地点了点头,又道:“可是今天Daddy打电话来,说会来接我回家。”说罢,向四周张望,但没有搜寻到任何顾清让的影子,鹿鹿有些失落。   我连忙解释道:“Daddy公司忙,也许忘了呢。我们先坐夏裴叔公的车回酒店好不好?”   鹿鹿凛然道:“Daddy不会忘记的。”   这个处女座宝宝要是固执起来,谁也拿他没辙,我只好试图协商:“那妈妈陪你在这里等一个小时,若是一小时过去了Daddy没来,我们就回去,好么?”   鹿鹿想了片刻,同意了。   夏裴叹了一句:“这性子和顾清让真是一模一样。”   十分钟后,鹿鹿指着一辆车兴奋喊道:“Daddy的车!”   以鹿鹿的眼力,自然不可能认错,只是从车上下来的不是顾清让,而是他的私人秘书Andrew。顾清让为人虽冷,但至少有些表情生机,这个Andrew简直像从冰柜里出来的面瘫吸血鬼。更诡异的是,Andrew居然和鹿鹿合得来,有一次居然一起玩魔方。   “夫人,鹿鹿少爷,”依旧是死板的声线,“顾先生因为要参加一场晚会来不了,所以派我来接你们。”   “你告诉他,我和鹿鹿不回去了。”我决定摊牌。   Andrew面不改色:“顾先生没说接你们回顾家。”   “那去哪儿?”   “去晚会。衣服首饰已经准备好了。”   “如果我不想去呢?”我不知哪儿来的胆子,居然撑起气势反问Andrew。   Andrew一副不以物喜不以己悲的样子:“顾先生说,如果我不能将夫人和鹿鹿少爷接到会场,明天就不必来上班了。”   我握紧了拳头,顾清让,算你狠。 作者有话要说:   ☆、晚宴   我自认有许多缺点,但最大的缺点是心肠太软,因此每每与顾清让交锋都败下阵来。其实顾清让未必会真的炒了Andrew,但他就是算准了我不敢拿Andrew的前程冒险这一点。我不情不愿地换上礼服,Oscar de la Renta软缎斜肩长裙,偏偏还是我最痛恨的粉色,裙摆线条倒是很简洁,只是腰后的蝴蝶结让我很是忧郁。 造型师Sophia还要给我弄个“鸡冠头”,说那样比较有气势。我苦口婆心,好说歹说,她终于同意帮我简单绑了个丸子头,因为我不带项链,她嫌没亮点,又给我挂上了Swarovki Afire耳环。   至于鹿鹿,换上了一身浅蓝礼服,打了个白色蝴蝶结,原本肤色就白,这下更像个精致人偶,一走出来便被Sophia抱住。   “鹿鹿君,请你长大后一定要娶我!”Sophia喊道。   鹿鹿冷静地把自己的头从她怀里“拔”了出来,喘了口气道:“Sophia阿姨,白日做梦是没有用的。”   Sophia夸张地跌坐在地,喃喃道:“果然和顾先生一样毒舌。”   鹿鹿摇头叹气:“Drama Queen...”   Andrew载着我和鹿鹿到了晚会会场,我这才知道这不是个普通晚会,而是慈善晚宴,邀请一些商业巨头和大小明星,顺便给一些早已红透天的明星颁奖。因为晚宴已经开始,Andrew安排我们从侧门进去。因为鹿鹿临时想去厕所,Andrew带着他去了,换了个人为我带路。由于灯光昏暗,半途中我才认出带路的人是薛景凡,竹生安惠的男朋友。   “景凡,这个时间点你怎么会在这里,你不是应该在惠惠的走秀现场严阵以待么?”我惊讶道。   景凡一脸“你以为我喜欢在哪里啊”的表情,懒懒解释道:“今晚的安保是我们公司负责的。”   我想了想,以景凡这种万年忠犬的属性,就算国宴的安保是他们公司负责的,今晚是惠惠的主秀,他也会义无反顾奔去守护惠惠的。而唯一能让景凡言听计从的,除了惠惠,就是顾清让了。“我知道了!”我灵光一闪,“是顾清让派你来的对不对?他怕我中途逃跑,让你来监视我的对不对?顾清让这个变态!”   “不是监视,”景凡道 ,“是监护。”   “我又不是半身不遂!需要什么监护?”我说道,“说吧,这回他又怎么威胁你了。”   “沈沐星,你是有被害妄想症么?”景凡叹气道,“我只是帮清让一个忙而已。安惠的走秀还没开始,等会儿咱们一起去来得及。”   “咱们?这个晚宴会这么早结束么?”我正疑惑,便被景凡带入会场。景凡指了靠前的一个座位道,“你坐那里,一会儿Andrew会带鹿鹿过来。”然后他就走了。   我觉得靠前的位置太引人注目了,便随意找个了比较角落靠后的位置,反正鹿鹿有心细如针的Andrew带着,不会出大问题。这时候台上有一个我不认识的歌手在引吭高歌,可能有点紧张,破音了,他身后的伴舞团非常镇定,继续跳着芭蕾舞。坐在我旁边的是一个长相甜美的女孩,短卷发,穿着白色蓬蓬裙,听到那歌手破音,她一口东北腔叹了一句:“真唱要人命儿啊。”过了一会儿,她稍稍靠过来,道:“你说是吧,姐姐。”   我这才反应过来她是在和我说话。   我道:“唱成这样也不容易了。”   女孩笑起来,露出好看的梨涡:“也是不容易,脸都憋成猪肝色了。”   “你也是歌手?”我问。   女孩摇摇头:“我叫黎默默,和你一样是演员。”   我心中纳闷,你是怎么看出我是演员的?我连酱油都没打过好么?   黎默默继续道:“真势利,把我们这些小演员排在最后面的位置,没奖项没曝光率就算了,这桌上的红酒居然还比人家少。其实我今年演的这部《穆桂英穿越大战刁蛮婆婆》挺受观众欢迎的呢!”   “你演穆桂英?”我问。   黎默默摇头,示意再猜。   我咽了咽口水:“你演刁蛮婆婆?”   黎默默忍不住了:“才不是,我演穆桂英的丫鬟小青,小青前世本来是条蛇,被穆桂英救了然后决定报恩,但是又爱上了杨四郎——”   “够了”,我阻止道,“我知道了,这部剧元素多样,难怪大众喜欢。”   黎默默却更兴奋了:“我还有粉丝呢,叫‘默名其妙’家族,他们亲切叫我‘鬟鬟’,因为我老演丫鬟,听起来是不是忒霸气?姐姐,你最近演了什么剧啊?你的粉丝叫什么?”   我正不知如何解释,这孩子的注意力又转到台上了,趁这空档,我开始搜寻鹿鹿的身影。忽然,黎默默拍了拍我的肩膀,指着舞台低声道:“你看你看,顾清让和方韶宣一起颁奖呢!”   我抬头望去,是他。   顾清让这个人,不需要聚光灯,自己就能发光。他拥有四分之一的俄罗斯血统,加之显赫家世,自幼海外教育,养出了鹤立鸡群的气质。他的傲气,并不是故意轻视别人,而是,他看人时,十二分的专注与自信,让人觉得他无懈可击。   方韶宣一身藏青色礼物,头上嵌着月状银饰,卷发妩媚,颇有几分异域风情。她的手轻轻挽着顾清让,虽然只是礼节性的,但她每每望向他的姿态,十足恋爱中的小女人模样。而顾清让,一脸冰,并不正眼看她。   我忽然意识到我错了,方韶宣其实是个很优秀的演员。   “这年头小三上位的速度真是令人惊叹,”黎默默道,“方韶宣美人心计,顾清让家里那个黄脸婆哪里招架得住?”   黄,脸,婆。我拿高脚杯的手抖了一抖。   “唉,可怜小孩子,入籍了又怎么样,肯定会被后母虐待,然后离家出走什么的——”   “默默,”我截住话头,“你□□看太多了。”   顾清让和方韶宣颁完奖后,被主持人留在了台上。   “方小姐,您今晚心情如何?”主持人问道。   方韶宣笑得矜持,手却将顾清让挽得更紧了:“很开心也很荣幸。”   “顾先生,和这么漂亮的方韶宣小姐一起颁奖,心情一定很好吧?”   “还好。”顾清让不冷不热道。   “听说顾先生今晚是特地为方小姐来的呢!是不是真的呢?”主持人真是深谙观众猎奇心理,八卦到底不要命。我在心里为主持人祈福。   顾清让轻轻推开方韶宣,没看主持人,只是朝主摄像机做了个手势,于是大屏幕便黑了,意味着直播被直接掐了。然后他径直走下台,抱起了一坨东西。   很多人都站了起来,想看他到底在做什么。灯光导演非常机智了开了一束追光,环绕着顾清让。在灯光照射下,我定睛一看,发现那坨“东西”是鹿鹿。只见鹿鹿趴在顾清让耳边不知说了什么,顾清让慈祥一笑,然后把鹿鹿放下,牵着他朝我这边走过来。   那一霎那我脑海中闪过无数想法,最后决定趁黑,逃为上策。谁知我正要起身,手臂居然被黎默默紧紧拖住,她全身颤抖,几乎要把头上的花饰抖下来了。   “怎么办怎么办!”她激动得声音沙哑,“顾清让朝我走过来了!怎么办,我头发会不会很乱?我的妆有没有花?早知道刚才不吃龙虾和鱼子酱了!”   我没心思管她,企图把龙虾塞到她手里好抽出我的手臂,谁知顾清让一眨眼已经走到我眼前,我举着龙虾停在那里,光束照得我眼睛生疼。   顾清让伸出手握住我的手腕,抖了两抖,龙虾掉回了盘子里。然后他从口袋里拿出方帕,皱着眉帮我擦油腻腻的手:“吃龙虾,你想再被送去急诊室抢救一次么?星星,口腹之欲,你就不能学着忍一忍?”   一旁鹿鹿帮腔:“妈妈记性不太好,记不住那些东西会让她过敏。”   顾清让扔掉了方帕,道:“那Lewis帮妈妈记住好不好?”   鹿鹿点头,迅速提出条件:“我要一整套牛津字典。”   顾清让微笑道:“好,Daddy明天就买给你。”   “喂,”我自暴自弃,“你们俩当我是死的么?顾清让,你到底要我们来做什么?”   顾清让挑眉:“你若乖乖坐在我给你安排的位置,刚才颁奖一结束我们就可以直接去竹生安惠的show了。谁让你随便坐,让我找了这么久。”说着,他看了看手表,“你看,show已经快开始了。”   我瞥见一旁景凡已经是快哭的表情,心中有些愧疚,但又莫名生气:“如果你不派Andrew接我们到这里,我和鹿鹿直接坐车就去了,现在早就在惠惠的show场啦。”   “不行。”他忽然道。   “什么不行?有什么不行?”   他一手牵鹿鹿,一手揽过我的腰:“我的女人,我的儿子,当然要和我一起出现才行。” 作者有话要说:  来人呐,看粉红啦。。。 ☆、喝醉   景凡开车,我坐在副驾驶座,而顾清让和鹿鹿则坐在后座玩英语接龙。我也不知道这两个奇葩是怎么想出这种奇葩的游戏,一人随意说一个单词,然后另一个人要在限定时间内想出以那个单词最后字母为首的单词,不仅如此,两个单词的字母数要相同,比如Home和Earn。我屡次想要加入这个游戏,但由于反应太慢,第一轮就惨遭淘汰。我要是不阻止他们,这个游戏他们可以玩个一天一夜。   “对不起啊景凡,我不是故意耽误时间的。”我愧疚极了。   景凡不动声色提高了时速,道:“不知者无罪。”   “她是无知。”顾清让突然添了一句。   我转过头,气愤道:“你是无耻。”   鹿鹿的大眼睛扑闪扑闪,笑道:“那我是无辜吗?”   我板起脸:“喂,严肃点,这不是游戏。妈妈现在在和Daddy讨论深刻的事情,不要插嘴。”   鹿鹿撇起嘴,赌气似的扭头望向窗外。   “你要和我讨论的深刻事情是什么?”顾清让幽幽问道。   我想了想,景凡和鹿鹿在场,实在不便开口,于是道:“等show看完了再说。”   顾清让没再追问,闭上眼凝神。他平素酒量浅,商业应酬几乎都有Andrew挡驾,久而久之也没人敢逼他喝酒。不过今晚大概他是喝了一些酒,脸上带有一丝醉意,不过鉴于他的毒舌能力不减,应该没什么大碍。   我们一行人抵达的时候,惠惠的show正好开始。这次因为她有参与这一季的春装设计,所以格外看重。惠惠全程表现完美,将一系列服装演绎得朝气蓬勃,到谢幕时和总设计Avril一起走出来,桃花灿烂,正当明媚。而台下的景凡早已抱着一束花等待她。多么不拘小节的一个人,也会为心爱的人变得心细如丝,体贴入微。我远远望去,惠惠扑在景凡怀里,褪除了模特儿的倨傲,笑得像个天真的孩子。   我回过头来,鹿鹿已经窝在我怀里睡着了。我从不让造型师在鹿鹿头上喷任何发胶。鹿鹿的头发很软很香,是婴儿的味道。我忍不住低头亲吻,却同时觉得左边脸颊一热,是顾清让,吻了我。   我慌了,show场的一切嘈杂在我的脑海瞬间静止远去,唯一清晰的是顾清让的眼眸和我自己的心跳声。   “星星,回家。”他的手掌覆上我的,是愈发蔓延蹿行的火热。   等我反应过来时,我已经随顾清让回到了顾家。顾清让抱着鹿鹿大步走向二楼卧室。   我站在客厅里,落地窗洞开着,冷风一吹,顿时清醒了许多。   “星星,你打算在那里站一整夜么?”顾清让站在楼梯上。   我走到二楼卧室,鹿鹿已经安置好了,而顾清让在书房里。等我洗完澡换了睡衣,书房里的灯还亮着。   我推门走进去,发现顾清让盘腿坐在木质地板上,背靠书架,面前摊开着一本英文版世界地理。我问:“你打算在这里看书看一整夜么?”   “过来。”他道。   我只好坐在他身旁,探头道:“这本书你都看了无数遍了,地理,不无聊么?”   他指着上面的图给我看:“在Paleocene时期,地球比现在炎热许多,现代欧洲大陆完全被海水覆盖着。数百万年过去了,到了Miocene时期,地球又十分寒冷,东欧成为非洲动物迁移的重要跳板。到了Pliocene时期,地球开始接近今天的模样,但大洲依旧在漂移,地中海曾经干涸过。”忽然顿住,把书放在一旁,他抬眸凝视我,“你不喜欢地理。”   我点头:“不喜欢。”   “可你还是这样认真地听我说。”他的嘴角浮起笑意。   我的脸一热,胡乱解释:“可能你说得比较意思。”   “我只是照着书上说的直译出来而已。”笑意越来越明显。   “你到底想说什么?”我没好气道。   他蓦然伸臂挽我入怀:“明明绑了个可爱的丸子头,脾气却还是带着刺儿。”   五年之中,顾清让抱我次数屈指可数,即便抱,也是事出有因。就比如我上次过敏。所以这次我有些不知所措,只好顺势靠在他身上,静观其变。   果不其然,他捏了捏我的脸:“睡着了?”   “呀!”我呵止道,“好疼。”   “对不起,星星。”他立刻松了手,轻抚刚才捏的地方。   我觉得他今晚一定是醉得厉害,这么温柔不科学。   “你这样,我不习惯。”我喃喃道。   “你的潜台词是,过去五年,我一直虐待你?”他的声音居然很清醒,关键逻辑还很清晰。   “不是,你对我和鹿鹿都挺好的。”我承认。   “那你还要带着鹿鹿离开?因为方韶宣?”他的声音太过冷静,让我怀疑是另一个人的灵魂占据了他的身体。   “我知道你不喜欢方韶宣。”我没有说的是,之所以要离开,是害怕若再不动身,便永远摆脱不了对你的依赖。   他搂紧了我,同意道:“我不喜欢她。”   “你从没有喜欢过人么?”我好奇道。   “我不轻易喜欢别人,星星。”他的叹息太近太忧伤,“对我而言,喜欢代表着一定限度的妥协,而爱,是无条件的妥协。而我讨厌妥协。”   我被他这一套理论震到了,半晌才道:“哼。”   从前他搬出什么理论,我若不服,他便说我还小所以不懂,但这回他没用年纪来压我,只是淡淡添了一句:“我在努力了。”   他在努力什么努力喜欢还是努力妥协?   无论何种努力,我都不希望改变原本那个耀眼的他。   因为,我喜欢他。   “我们什么时候让鹿鹿睡他自己的房间?”顾清让忽然打破寂静。   “咦?”   “他已经7岁,不能再和我们挤一张床了。”顾清让已经下结论了。   我干脆转身和他面对面:“我们?”   他认真点点头。   “从什么时候开始是‘我们’了”可能今晚顾清让过于温顺,让我失掉警惕,双手大胆环住他的脖子,像玩个大娃娃似的玩他,“顾清让,你有你的床,我也有我的床,不许过界,听见了么?”   此刻他的眼眸没有平日的锐利和深沉,只是很温柔,像一面月光下的湖,有粼粼波光。忽然,他眼中闪过一丝危险的光,我正要挣脱,下一秒,他已经噙住了我的唇,温柔地侵入。我双手没有力气,由他拥住,仿佛喝醉的那个是我。比起上次那个轻描淡写的吻,这次带着占有的欲念,带有想要水□□融的冲动,更糟的是,我无法抵抗。   “妈妈...”   我心脏一震,力气又回来了,立刻推开了顾清让。顾清让整理了一下自己的衬衫,若无其事的样子。   鹿鹿站在门口,揉着惺忪睡眼:“我害怕。”   鹿鹿是早产儿,长到7岁,表面上比同龄孩子独立懂事,其实极其缺乏安全感。   我连忙起身:“来,我们回房间,妈妈陪你。”   鹿鹿指着顾清让:“那Daddy呢。”   顾清让一把将鹿鹿抱起来,柔声安慰:“Lewis不怕,Daddy也陪你。”   顾清让半躺着在鹿鹿左侧,我躺在鹿鹿右侧。   “Daddy,唱歌给我听。”鹿鹿道。   “你还会唱歌?”我强烈怀疑,这家伙一向惜字如金,更别说唱歌了。   “那好吧,”顾清让用胜利的眼神看着我,“那我开始唱了。”   You know that I love you   You know what I need   You know that I find you so tender so sweet   We walked through the darkness   We walked in the sun   We shared all our sorrow   We shared all our love   顾清让有一把好嗓子,尤其是唱这种慢歌,即便是漫不经心来唱,也有柔肠百折的婉转。   鹿鹿睡着以后,我问他:“这首歌叫什么?”   “Ghosts From the Past。”   我抖了抖:“这么恐怖。”   “所以我暂时只挑了积极的部分唱。”   “这样的歌当摇篮曲真的好么?”   “不是摇篮曲。我希望鹿鹿长大以后听这首歌的全部,了解这世界黑白好恶皆是相对,没有绝对。而有些事情,即使会带来疼痛,也绝不能回避。” 作者有话要说:  血红这种东西实在写不来。。。。 ☆、爱人   我做了一个梦,是梦,却清晰如记忆回放。   那是朦胧夏夜,蝉鸣与蛙声浅浅交织,风中有馥郁的香,我在一片树林中赤足行走,幽幽暗暗,月光细碎如钻。不知多久,林中沙沙作响,遥远传来鹭鸟的声音,风越来越剧烈,像是要把整个树林连根拔起。我想要奔跑,却发现脚底已有荆棘刺入,流出鲜艳的血。我以为我要死在这里,却有一只手,凭空伸出,轻轻一拉,我跌撞着竟逃离了树林。我回头看,是顾清让。   “你怎么在这里?”我问,话语出口,却轻飘飘,像散去的泡沫,连破碎的声响也无。   “我来找你。”他说。   “可我不认识你。”我脱口而出,脑中混沌不已。身体里仿佛有另一个声音,在质疑,为什么我会说不认识他?电光火石之间,我忽然意识到,站在我面前的是18岁的顾清让。而我第一次遇见顾清让时,他已经25岁。   他笑起来,自信十足,却多了一分孩子气。他指着天上的星星:“星星出来了。”   我抬头,月色明朗,乌云已经消散,星辰遍撒夜空,璀璨得不太真实。   “我要走了。”我说,心中希望从这个荒唐的梦中醒来。   他走近来,那张年轻的面庞,明明很熟悉,却又很陌生。   我几乎以为我看到了他的眼泪。   “那你会来找我么?”他问。   我僵立在那里,不知如何作答。   他张开手抱住我,轻轻摇晃,风声簌簌,几乎淹没他的叹息。   他说:“再见,星星。”   我一睁开眼,便看见顾清让穿着睡衣坐在床边教鹿鹿组装闹钟。   “喂。”我还未从梦中余韵恢复过来。   顾清让和鹿鹿齐齐回头,注视我。   “妈妈你哭了吗?”鹿鹿惊讶道。   顾清让靠近了些:“做噩梦了?”   我连忙擦了下,清了清嗓子:“你不是应该早就去公司了么?”   “今天是星期天。”他答,一脸理所当然。   鹿鹿爬到他背上,兴奋道:“Daddy今天要带我们去博物馆!”   我听到“博物馆”三个字,彻底醒了。鹿鹿是恐龙的狂热爱好者,而顾清让精通生物和地理,每次去博物馆都会为鹿鹿解说。问题是,我一个学艺术的,实在对古生物一点儿兴趣都没有,听上五分钟都想切腹或跳崖。   “鹿鹿啊,妈妈今天就不和你们去博物馆了好不好?妈妈在家给你煮好吃的好不好?”我哀求道。   “第一,你没有选择,除了可以选择坐车去或者步行,”顾清让组装好了闹钟,继续道,“第二,你的厨艺,只能用‘能吃’和‘不能吃’来形容。”   我叹:“果然现实中的顾清让很mean很幻灭。”   顾清让挑眉:“你梦见我了?”   我答:“我梦见的可是一个比你年轻许多许多的男孩纸,怎么说呢,看着只有18岁吧。可爱极了。”   顾清让扫了我一眼,道:“星星,你年纪也不小了,放过那些嫩草好么。”   鹿鹿扒拉着顾清让的睡衣,问:“Daddy,什么是嫩草?”   顾清让一本正经解释:“就是除了Daddy以外的所有男人。如果你看见妈妈和‘嫩草’一起玩,记得告诉Daddy。”   我心中哀嚎,顾清让你这么曲解词语的意思还乱教唆小盆友真的好么?   鹿鹿思索半天:“和嫩草一起玩违反法律么?”   顾清让微笑:“嗯,罪不可赦。”   于是,一大早,‘罪不可赦’的我要负责给他们煮早餐。我虽厨艺平平,但由于经常做三明治,练得有些火候,因而就连挑剔的顾清让也无话可说。但三明治本身太寒碜,还真没法拿出手。于是我决定大胆挑战八宝糯米粥和土豆饼。见我攻占厨房,平时负责食膳的白阿姨一脸担忧。   “阿姨您放心,我不会弄坏锅具的。”我安慰她。   白阿姨见我往锅里混加各种豆,脸垮了一下又恢复微笑:“夫人,那些生豆没有事先泡过,不容易煮透,而糯米易熟,煮久了会过于粘稠,所以——”   我思考了一下,一粒一粒又把那些豆从米中淘出来了。   白阿姨的嘴半天没合上。   听说后来白阿姨逢人就夸我,说我笨随笨,但好在很有毅力。   吃完早饭时,鹿鹿高兴地去整理他的小书包了,顾清让像个老头似的坐在沙发上看报纸,我在一旁拿着laptop看新闻。   “你什么时候关心起财经了?”顾清让忽然道。   “没什么,”我道,“就是想看看顾氏的股票升回来没有。”   顾清让挑眉:“你看得懂?”   我诚实地摇了摇头。   顾清让笑:“我若是你,会比较关心自己被登出来的照片漂不漂亮。”   “啊?”   顾清让展开一个版面给我看,我在晚宴手持龙虾一脸傻掉的照片被登在了娱乐版,而我的照片旁边,登着花容失色的方韶宣。新闻标题也非常喜感:小花旦心碎,正室夫人宣战?   “太过分了,我一个大艺术家,居然被登在娱乐版面!”我道。   顾清让咳了一声:“星星,你还不是艺术家。”   “很快就是了。”我不屑道。   顾清让没说话,只是起身去了院子打电话,过了一会儿才回来。   “你干嘛去了?时间快到了,准备出门去博物馆吧。”我正穿外套。   “没什么,我让他们把所有出厂上架的报纸都撤了。”   我愣了一下,道:“其实没什么关系的,我被大众消费又不是一天两天了,所谓独乐乐不如众乐乐嘛,就是下次能帮我在我脸上打个马赛克就好了。”   “独乐乐不如众乐乐,”顾清让皱眉,“到底是谁给你灌输了这么不正确的人生观?你是我的,凭什么给别人乐?要是我给别人乐了,你乐意么?”   我沉思了一会儿,顾清让要是成为大众的笑柄,那太阳公公一定是生病不上班了。   “说实话我还是挺乐意的。”我说。   顾清让从口袋里掏出手机,道:“我还是让他们把报纸留着,多印几份免费发送全国各地,星星,你说好不好?”   我立刻夺过手机:“顾清让,你赢了。”   顾清让依旧冷笑,没有饶恕的意思。   我深吸了一口气,豁出去了:“我是你的,所以不能给别人乐。同理可证,你是我的,也不能给别人乐。”   顾清让满意地摸了摸我的头:“Good job。”   我顿时有种化身成小狗的感觉。   一进博物馆,我便找了个借口躲到纪念品区,而顾清让带着鹿鹿逛不同的展览区。   其实纪念品区比博物馆本身有趣多了。摆放着印着各种恐龙的明信片,陶瓷品,手机挂饰,古生物模型,还有仿制的历史手稿。我喜欢的是裱装好的生物学家们的画作。虽然多数画作线条潦草,细节也不够精心,但就是这样一种匆忙和随意的感觉,让我感叹于历史的奥妙与微薄。   我打算挑几副陶瓷餐具回去,踮着脚半天却够不着。正要叫店员,一个男人伸臂帮我把餐具拿下来了。   “你要的是这个吗?”他戴着墨镜,发色金黄,要不是他说的是一口地道的中文,从面部轮廓上看,我还以为是个外国人。   “谢谢你,”我指着柜顶,“能不能把那套也帮我拿下来看看?”   他抿唇不言,一时间有些尴尬。   我忙道:“没关系,我叫店员来,您有事先走吧。”   他把墨镜摘下来,盯着我:“沈沐星?”   我心道完了,那报纸的传播速度也太快了,分分钟就被人认出来,想否认也难。   他突然笑道:“沈沐星,你不记得我啦?是我啊!”   我仔细打量他的脸,确实有些眼熟,是谁来着。   他从随身包里拿出一个棒球帽叩在了自己的头上,一脸期待地望着我。   “哦!”没有了那头显眼的金发,我终于在回忆里搜索到了他的名字,“宋宇慕?”   他猛拍了下我的肩:“我们当年可是‘沐慕组合’啊,你怎么能忘记我?”   开什么国际玩笑。   宋宇慕是我初三那年的同桌。那年我15,宋宇慕16,和我姐姐同届,但他因为成绩太差而复读,就被扔到了我班上。老师看我一副乖学生模样,大概以为我能“带好”他,就把宋宇慕安排和我同桌。至于“沐慕组合”,只是他自创的,那时学校里到处在抓组建小团体分裂班集体的学生,于是我请求他不要在公共场合提“沐慕组合”,他那时一脸激动地答应了,说组建一个地下团体太刺激了。   用今天的话来说,宋宇慕当年很二,而且二得惨不忍睹。   其实宋宇慕和我做同桌的时间并不长,不到一年,他就随父亲移居新加坡了。至于我和宋宇慕的那点同窗之情,这么多年过去了,其实早就消磨尽了。所以当他见到我时这一脸激动的样子,我实在理解无能。   “你是怎么认出我来的?”我好奇。俗话说女大十八变,15岁和23岁怎么可能还长得一样,至少着装也很不同了。   宋宇慕道:“因为这些年我一直在想你啊,所以你的模样记得很清楚。现在的你嘛,虽然老了点,但和原来差不多。”   我抖了两抖,敢情你是萝莉控啊。   “沐星,你看看,我有没有变得更帅了?”他自恋道。   我麻木点了点头,道:“你什么时候回国的?”   “我这刚下飞机啊,你看看,我刚下飞机,想说先去附近博物馆玩玩,就来了。然后就遇见你了,我们俩真是青梅竹马,缘分天注定呐。”   他虽然比从前帅了很多,但依旧二。   我强忍住揍他的冲动,道:“这次回来是久居,还是旅游?”   他皱眉:“你怎么跟机场检察似的,亲切点嘛。”说着,他揽过我的肩,“我们找个可以聊天的地方,咖啡馆怎么样?要不茶馆?”   我正要挣脱,身后传来鹿鹿清亮的声音。   “放开我妈妈!”   我转过身,顾清让牵着鹿鹿,向我们走近。   宋宇慕愣住了,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你有儿子了?”   这时鹿鹿已经扑到我怀里了,在我耳边嘟囔:“妈妈,我只能帮你到这里了。”我抬头一看,确实,顾清让的脸色不太好。   我向宋宇慕解释道:“这是我儿子,叫鹿鹿。”   宋宇慕的目光却已经从鹿鹿移到了顾清让身上了:“那这位是?”   顾清让竟然主动上前,彬彬有礼地和宋宇慕握手:“你好,我是星星的爱人。” 作者有话要说:   ☆、叛逆   爱人?   我狠狠瞥了一眼顾清让,胸口堵得慌。   宋宇慕倒是一脸喜悦:“我就说嘛,这么萌的小正太,沈沐星怎么可能生得出来,原来是像爸爸。”   顾清让这个人一向最厌恶别人拍他马屁,但这会儿他的表情居然平和了许多,谦虚道:“您过奖了。”   宋宇慕笑道:“我今天刚下飞机就遇见老同学,也算是缘分。择日不如撞日,今天我请你们一家三口吃饭吧!”   顾清让道:“你是客,自然要我们来为你接风洗尘才合适,”他望向我,“你说呢,星星?”   我试图用眼神传递出“我觉得各回各家各吃各饭比较好”,但顾清让显然没有接收到要领,反而牵起我的手,向宋宇慕道:“星星太害羞了。”   宋宇慕强忍着笑意,连忙点头道:“她一直很害羞。”   就这样,我莫名其妙被拉去所谓的洗尘宴。   本来顾清让想去西餐厅的,但宋宇慕觉得火锅店比较接地气,也比较能勾起他的少年回忆,于是我们一行人来到了母校附近的一家火锅店,店名非常诚实:火火火。   这家火锅店只有一个包厢,而这唯一的包厢也非常狭窄,导致我只能紧挨着顾清让的身体,而鹿鹿已经非常舒适地坐在宋宇慕的膝盖上喝可乐了。我想换位置,但一想,我要是和鹿鹿换,就变成我和宋宇慕挤了,要是和宋宇慕换,宋宇慕和顾清让两个大男人就要一起挤,无论哪种结果,都不太雅观。我叹了口气,决定忍了。   老板娘端来各种蔬菜和肉片,宋宇慕又点了几瓶啤酒,想给顾清让倒,被我拦下了:“他不太喝酒,而且待会儿还要开车,你倒在我的杯子里吧。”   宋宇慕停下动作,道:“为老公挡酒的老婆我今儿头一次见哇,沈沐星,你什么时候这么贤惠了?”   我敷衍道:“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我们都‘别’了这么久了,还不许我变贤惠?”   顾清让按住我的手:“你别喝酒了。”   “是啊是啊,”宋宇慕附和道,“你喝醉之后简直是和禽兽没两样,士别多日,人品可能会变,但酒品肯定还是那么差。”   顾清让眯起眼,周遭空气忽地冷下来:“星星在你面前喝醉过?”   “对啊,”宋宇慕一脸坦然,“就在这里呢。”   我茫然道:“没有吧,我怎么不记得?”   “你那时醉得不成人形了,还是我背你回家的,你不记得很正常。”宋宇慕道。   这下,顾清让和鹿鹿都用一种冷冷的眼神盯着我,如果他们的眼神是剑,我现在可能早已被削成肉片了。   我努力回想,好像还真有那么一回事儿。当年我和宋宇慕交情还没好到能天天一起出去买醉的地步,再说了,我才15岁。不过,还真有一次,我们班在火锅店聚会,中途大家都去KTV了,就剩下我和宋宇慕。我不记得后来的事情,只知道自己第二天在自己家里醒来,毫发无损,便没有深究了。   “我想起来了,”我说道,忽然有一种站在被告席为自己辩护的凄凉感,“那是班级聚会,很多人都在呢。对吧,宋宇慕?”   宋宇慕喝了一口酒,道:“时光如梭,白云苍狗,转眼间沧海桑田呐。”   我暗暗舒了口气,幸好这厮没有继续追究这梗。   “沈沐星,你虽然没有你姐姐漂亮,但性格是真的好,初中那时候很多人都让我替他们递情书给你呢!”   我心道完了完了,今晚非捅出漏子不可,谁知顾清让倒是很平静,似乎还想听下去。   “对了,”宋宇慕忽然仰起头,“你们俩是怎么开始的?”   这个问题早已经被许多记者问过无数遍了。   按惯例这时候我应该端出娇羞模样,由一旁的顾清让说出一套无懈可击的答案。   “官方”答案是,我和顾清让在某流浪动物中心意外相识,顾清让一身商贾之气,深深被我对小动物的无私奉献精神所感化,于是开始和我交往。   而真相是,我第一次和顾清让相遇,是在市中心医院的男厕所里。   我永远无法忘记,那个颓坐在肮脏角落里的顾清让,衬衫上血迹斑斑,灯光下他面色惨白,泪痕未干,全身剧烈颤抖着,的确,像一只迷途受伤的幼鹿。   他对我说的第一句话是:“别离开我。”   我猜他大概是糊涂了,于是伸出手想要拉他站起来,却被他一下子扯得跪在地上,他紧紧抱住我开始哭泣。   那是我似曾相识的,绝望的嚎啕。   那一瞬间,仿佛,我同亦承了他的痛。   “会好起来的,会好起来的...”我轻拍他的背,口中说着最俗套的安慰,可不知为何,那安慰像是同时对我自己说的。   我一面期待着顾清让的答案,一面却也害怕着他的答案。   包厢里热气蒸腾,隐约传来杯碟交错和人声的嘈杂,顾清让给我夹了一片烫好的北极贝,他的口吻稀松平常:“自然而然就开始了,爱情不是都这样么?”   宋宇慕失望道:“这么简单?没有谁追谁,谁虐谁,或者三角恋那种么?”   我扶额:“宋宇慕,你这些年去的到底是新加坡还是韩国?你呢,有女朋友了么?”   宋宇慕不好意思笑道:“还没有,我是做游戏编程的,这些年四处跑,我爸骂我没个定性。”   鹿鹿抬起头:“宋叔叔,‘没个定性’不好么?自由不是最美好的向往么?Daddy说,man is born free and everywhere he is in chains,所以自由才显得那么珍贵啊。”   宋宇慕一惊:“这...”   顾清让淡定纠正道:“原话是法国哲学家Jean-Jacques Rousseau说的,人生而自由,但行至四处有锁链困顿,真正的自由在于摆脱自身思维的局限,用比喻来说,就是打破锁链。我没有细说,所以鹿鹿理解得有些浅显了,让宋先生见笑了。”   “但是Nelson Mandela说,自由并不仅仅是除去个人的锁链,而是去尊重和守护别人的自由。”我辩道。   “It is difficult to free fool from the chains they revere,”顾清让幽幽反驳道,“Voltaire早就指出了,生性愚钝之人,锁链难解,本就不享有自由,你又怎么来守护?”   鹿鹿一面咀嚼着生菜一面皱眉安静地思索。   我正要再说,宋宇慕高举一只手,道:“等一等!我怎么觉得忽然间我们的思维就不在同一轨道上了?”   我们齐齐望着宋宇慕,他苦笑道:“咱能回到稍微正常点的世界里来么?”   “对不起啊,”我道,“一激动就忘了了。”   宋宇慕按着自己的头,委屈道:“下次不和你们这一家子吃饭了,太凌乱了,我脑袋瓜都疼了。”   在这之后,我们的话题便围绕着青春,回忆之类的展开了。顾清让并不插话,只是默默听着,偶尔为鹿鹿夹菜剥虾。   好不容易安安稳稳吃完饭,宋宇慕留下了联系方式便离开了。   回去的路上,顾清让开车,我和鹿鹿坐在后座。鹿鹿趴着渐渐睡着了,我给他盖了一层毯子。车窗外,风景迅速变换,光鲜雄伟的高楼大厦,荒凉的开发区,繁荣的商业街...我偷偷看了一眼正在开车的顾清让,莫名安心。   我以为他会追问关于宋宇慕的事情,但他没有。   顾清让的优点之一便是永远掌握着分寸,即便勉强别人,也懂得何时点到为止。因而他接手顾氏集团以来,不急不躁,在商界树敌很少。所以这次顾氏股票突然大跌,表面上是由方韶宣事件而引发的声誉下跌,但我知道,这其中必定有更深层更复杂的原因。   而我的优点之一便是,该闭嘴的时候懂得闭嘴,绝不干涉无关之事。   “你最后这一学期还有课程安排么?”顾清让忽然问道。   虽然当初是顾清让安排我去艺术学院学画画的,但他似乎并不关心我的成绩如何,除了偶尔会看看我的画。我倒是轻松不少,庆幸他没像爸爸似的管束着我。   “没有了,不过我可能会一直呆在画室。怎么了?”   他道:“清语并不喜欢画画。妈妈是画家,以为女儿学画是理所应当的,而清语年纪小,不敢反抗。”   顾清让的母亲瞿安妮,中俄混血,少年时期旅居巴黎,画作的风格糅合东方水墨的婉约与西方的印象派,在艺术界颇负盛名,但嫁给顾清让的父亲顾淼后,一心为□□母,画作也渐渐少了。也难怪,她会希望自己的女儿延续梦想。   只是,顾清让忽然提及这些,很是可疑。我想起之前对惠惠说的关于顾清让把我当作顾清语的替代,心头一紧,问道:“你告诉我这些做什么?”   片刻,他道:“我送你去学画画,不是像我母亲那样为了延续什么。”   “我又没说你什么。”我心虚道。   “你没说,但你有叛逆情绪。”   “我?叛逆?”我几乎要笑出来。   他微微点头,道:“明明有天赋,而且喜欢画画,却装作不喜欢,不是叛逆是什么?”   我憋着气不说话。   他迅速看了我一眼,微笑道:“不过叛逆点也好,免得人人都以为你性格好。” 作者有话要说:  happy Valentine‘s Day。。原谅我的时差。。。 ☆、冒险   顾清让将我和鹿鹿送回顾家后便又要开车回公司了。   他一直对自己要求严苛,对顾氏集团可算得上是兢兢业业。人人都以为坐他的位置,一定要风得风要雨得雨,可是,手里握着许多人的生计,杀伐决断未必那么容易。   “来,和Daddy说再见。”顾清让唤醒鹿鹿,抱他下车。   睡眼朦胧的鹿鹿捧着顾清让的脸,毫不犹豫地亲了一口:“Daddy再见。”   作为处女座,鹿鹿的洁癖极其严重,能让他这么主动的,也只有同样洁癖的顾清让了。   顾清让把鹿鹿放下,转身看着我:“你就没有什么话要对我说的么?”   我诚实地摇摇头。   他走近了些,低声道:“那就没有什么事想对我做的?”   我打了个寒颤,拼命摇头。   他笑起来,不知是气是喜:“星星,你的领悟力怎么这么差?”   鹿鹿突然推了推我,无声地说着什么。我从他的口型看出来,他说的是“kiss goodbye。”   这小子,到底从哪里学来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看来我有必要找他班主任好好谈一谈了。   我正想着,顾清让忽地靠近,蜻蜓点水般在我额头一吻,然后迅速回到车里,发动了引擎。而鹿鹿也笑着开门进去了。   “顾清让,你有本事给我回来!”我气愤道。   只见已经开出几十米的车打了急转弯又开了回来,顾清让打开车门走出来,道:“我回来了。”   我一时居然结巴起来:“你刚...刚才...很危险...怎...怎么能这样开车呢?”   “所以你是担心我?”   我眼神飘忽:“才不是,我是担心路人。”我这话一出口就后悔了,这一条路空旷无比,别说路人了,连只麻雀都没有。   顾清让伸出手轻轻抬起我的下巴,微笑道:“星星,我再给你一次机会。”   “我是担心你,”我望着他,“的车。”   他这下笑得诡异了,道:“星星你,居然学会欲擒故纵了。”   我“切”了一声,转身走开。   我推门走进房子,谁知白阿姨站在玄关,神情为难道:“方韶宣小姐在客厅等你。”   我想,经历了上次的晚宴事件,方韶宣算是颜面尽失。现在居然还直接来顾家了,越挫越勇,这该需要多大的信念啊。   “鹿鹿呢?”我问。   “在二楼书房。”   “那就好,帮我看着他,先不要让他下楼。”   白阿姨担忧道:“那个方韶宣毕竟是演员,你可千万别打脸,其他地方——”   “白阿姨,”我扶额,“我又不是暴力狂,我不打她。您给我倒杯芒果奶茶好么,我快渴死了。”   白阿姨居然有些失望,默默走开了。   我端着芒果奶茶走到客厅时,方韶宣正坐在沙发上翻看我的画册,姿态优雅。   “沈小姐是学画画的?”她眸也不抬,继续翻着画册。   “主修视觉艺术和当代艺术史。”我纠正道。   她这才肯把视线落到我身上,像检验商品似的扫描了一遍,红唇妖娆:“要入清让的眼一定很难,毕竟,清让的母亲是那么优秀的画家。”   “没有吧,”我故意道,“顾清让很没有品味的,连西装都是我帮他搭配的。”   她撩了一下耳际的卷发,笑道:“可你配不上清让。”   我吸了一口奶茶,道:“满世界都说我配不上他,不新鲜了。可,配得上配不上,好像都和方小姐你无关吧?”   她愣了片刻,又郑重道:“我喜欢清让。”   我笑道:“你喜欢他就向他表白啊,告诉我也没有用,顾清让这人不听劝。”   方韶宣的脸上这才有了一丝怒意:“别揣着明白装糊涂了。你和你那个野儿子,是我和清让之间的阻碍,只有你们搬出顾家了,我才能和清让好好在一起!”   我忽然觉得,再说下去,我真的有可能打花她的脸。顾清让曾经送我去学了一年跆拳道,但一直没有用武之地,现在看来,学费不能白花。   “哎呀!”我夸张地一歪身,手中的芒果奶茶全泼到了方韶宣雪白的长裙和红色高跟鞋上。   方韶宣慌忙找纸巾,低头擦拭。   “很幼稚,对不对?”我道,“可是,方小姐你比我更幼稚。怎么说你也比我年长,又演了那么多爱情戏,怎会不懂情比金坚这种粗浅道理?如果你和顾清让真的两情相悦如胶似漆,那么,就算你俩中间隔着长白山,都阻挡不了你们的爱情。还有,”我放下杯子,声音冰冷,“你是谁,凭什么说我儿子,又凭什么让我走?”   方韶宣站起来,提着裙骂我:“没有教养!”   “哦,原来方小姐的世界观是,随便到别人家里来指手画脚就是有教养。”   这时,白阿姨从二楼下来,大概是听到了些动静。但见到我毫发无损,而方韶宣狼狈不堪,她满意地又退了回去。   “沈沐星,你早晚会付出代价的!”她宣告道。   我觉得她可能是电视剧演多了,劝道:“不用‘早晚’,我去倒杯奶茶给你,你现在就可以泼回来解气。别攒到以后,容易内伤。”   方韶宣一时语塞,狠狠跺了跺脚,大步走了出去。   方韶宣前脚刚走,顾清让的电话就打过来了,估计是白阿姨“通风报信”的。   “方韶宣来过了?”他问。   “嗯。”我正拖地,因为刚才的奶茶洒了些在地上。   “她说什么了?”   “没什么,中心思想就是我是丑小鸭啊,她才是配得上你的白天鹅之类的。”   他在电话那头沉寂片刻,然后道:“所以你动手了?”   “动了,没打脸,就洒了她一身奶茶。”不知怎么,我有些委屈。她方韶宣千里迢迢来侮辱我们母子,而他顾清让关心的重点居然是我有没有对那位娇滴滴的女明星动手。   此时,只听得顾清让特别失望地叹了口气:“其实就算打了脸也没关系。她整过容,打歪了口鼻,反正还可以整回来。”   我立刻对顾清让的奇葩逻辑五体投地。   他继续说:“她父亲想要让她和我商业联姻,我早已经拒绝了。她不过是一个任性自私、无自知之明的大小姐。”   “而且演技很烂。”我补充道。   他笑着附和:“没错,很烂。”   我虽解了气,但心中又忽然有些歉疚:“你就没有喜欢的人么?你拒绝了那么多人,现在都30了,不想结婚了?”   他幽幽回了一句:“30岁不结婚犯法了?”   “你知道我不是这个意思。”   “我知道。”   “你觉得Lydia怎么样?”我建议道,“她是你的女秘书,御姐风格,对你又了解,工作能力还很突出——”   “Andrew。”   “咦?”我心脏一震,不会吧,顾清让居然喜欢男秘书Andrew。   “Andrew和Lydia才是一对,”他叹息道,“星星,乱点鸳鸯会遭天谴的。”   和顾清让讲完电话,我去二楼找鹿鹿。鹿鹿支颌趴在书房的地毯上,旁边放着一个巨大的地球仪,前面摊开着一本插图版的King of the Cloud Forests,作者是Michael Morpurgo。这本书讲诉的是一个叫Ashley的小男孩和他叔叔Sung穿越喜马拉雅山的冒险故事。小男孩几经生死考验,疾病,饥饿,严寒和狼群的袭击,还和叔叔失散。最后他得到一个部落的帮助,还被视为云雾森林之王。   顾清让在家的时候,就会读这本书给鹿鹿听。不在家的时候,鹿鹿就跳过不懂得单词自己读。   我当然没读完英文版,故事梗概都是顾清让告诉我的。   我刚开始有些反对,一个7岁的孩子,读些一千零一夜就好了,何必要看这么复杂的故事。顾清让却说,让鹿鹿自己选。于是,鹿鹿作出了选择。理由是,一千零一夜听起来很漫长。   “鹿鹿,”我唤道,“先别读了,坐好,妈妈有话和你说。”   鹿鹿见我难得严肃的模样,刷地一下坐起来,端端正正地看着我。   不久前我收到同学贺小鹤的短信,说房子已经找好了。一层旧公寓,房主老太太很快就要被儿女接到国外享福了,所以急着出租,租金特别低廉,关键是公寓距离鹿鹿幼儿园和即将升上的小学学校都很近。   我犹豫了片刻,努力寻找最合宜最容易理解的措辞:“鹿鹿,你还记得我们的行李去哪儿了么?”   鹿鹿想了想,答道:“在夏裴叔公的酒店里。”   “Bingo,”我尽量显得轻松明快,“但是呢,妈妈要找人把我们的行李搬到别处去了。也就是说,我们要在别的地方生活啦,是不是很有Ashley冒险的感觉?”   鹿鹿懵懵懂懂问道:“那Daddy也去吗?”   “Daddy这次不去,就你和妈妈,”我心想,该来的还是要来的,横下心道,“鹿鹿不喜欢和妈妈一起生活么?妈妈可以给你做三明治,陪你画画。对了,你想在冬天吃冰淇淋,妈妈允许了!怎么样,没有Daddy也可以很好啊。”   鹿鹿坐在那里想了很久。   我以为他会争辩,会发脾气,我甚至想到他可能会哭。鹿鹿虽然不轻易哭,但一哭起来,一定要哭个声嘶力竭,不依不饶。   可是,他没有。   他只是缓缓起身,环顾了四周,然后指着地上的书,问道:“那我可以带上Ashley么?” 作者有话要说:   ☆、搬家   当年媒体爆出我有私生子时,鹿鹿只有5岁,刚上幼儿园。有一天他红着双眼回家,我问他发生了什么,他一句话也不说,连晚饭也不吃,躲到书房里不出来。我找了钥匙打开门,看见他蜷缩在角落里瑟瑟发抖像只小猫。   我仔细一看,他的左手心有一道血口子,像是被玻璃碎片划的,挺深的。我顾不上说话,连忙拿来急救箱帮他包扎。   他全程低着头不看我。   包扎完后,我问他:“还疼么?”   他微微点头,倾身扑到我怀里,声音里已带了哭腔:“妈妈,我没有打他们。”   我的心纠紧了,浑身因汹涌的怒意而僵硬,像被悬在深渊前任狂风吹打。   “鹿鹿乖,妈妈一点儿也不怪你。”我搂紧了鹿鹿,不自觉涌出眼泪。   这是我费心沥血养育了五年的孩子,像水晶似的时刻捧护着,他身上的每个伤口,大大小小,都千倍万倍地疼回到我身体。   那天顾清让提前从公司回来,对我说的第一句话是“对不起。”   “‘对不起’没办法让我儿子身上的伤立刻好起来,”我说,“我不管你用什么办法,控制住那些报道。要是这件事在鹿鹿心里留下什么阴影,我这一辈子都不会原谅自己。”   “星星,鹿鹿也是我儿子,”顾清让坚定地凝视着我,“并且永远都是。”   “我没有说你不是。可是,流言可怖,三人成虎。鹿鹿毕竟只是一个五岁的孩子。”   “我会让那些流言消失。”   当晚顾清让哄鹿鹿吃了些米粥,又给他洗了澡,讲了睡前故事。鹿鹿临睡前忽然抱住顾清让,道:“Daddy别走。”   顾清让头一次连西装都未脱就钻进被窝,伸臂把鹿鹿挽近了些,道:“Daddy听说今天鹿鹿受伤了都没有哭,真是小男子汉,Daddy为你感到自豪。”   鹿鹿抬起小脑袋,问道:“Daddy,你爱我和妈妈吗?”   我怔住。   那时我在为鹿鹿整理衣橱,顾清让恰好背对着我,我看不到他的表情,只见他稍稍弯曲了身子,似乎是亲了鹿鹿一口,因为痒,鹿鹿笑了起来。柔和的灯光下,父子俩闹作一团。   “I love you。”顾清让最后说,前所未有的脉脉温情。   “You”在英语中既可用作单数,也可用作复数。多么聪明的答案呵。   我爱你。   我爱你们。   仅仅是一个字,就可以是天差地别。   究竟我是在那个“you”里,还是排除在外,我没有机会知道。   在那之后,鹿鹿一直不曾问我,究竟顾清让是不是他的亲生父亲,而我和顾清让又为何只是同居而没有像其他小朋友的爸爸妈妈那样正式结婚。   我忽然意识到,这些年我和顾清让努力扮演着父亲和母亲的角色,但可能鹿鹿也在“演”,在刻意忽略某一些蹩脚的细节。以鹿鹿的敏感,也许早就看出来了。   但其实“扮演”这个词也不太对。   毕竟,没有人可以自如抽离和投放五年的感情。   晚上九点,我盘腿坐在新家的餐桌前,苦苦思索后,给顾清让发了一条短信。   鹿鹿乖乖坐在椅子上吃杂酱面,而刚到的竹生安惠一边参观房间一边发出惨叫。   “星星,这个浴室居然没有浴缸!”   “星星,这是单人床吧?你要是不小心把鹿鹿挤得掉到地上怎么办?”   “说起地板,为什么不铺瓷砖?这旧木板踩着咿咿呀呀,而且和墙面的颜色一点儿也不搭!”   “呀,这墙面还脱落了一大块!星星,你确定这不是危房么?”   我随手抓了一个奶油面包,堵在她嘴里,道:“惠惠,你的意见非常宝贵,我很感谢。但是,你的音量太大了,再来一句,我可能会忍不住把你从窗户丢出去。友情提醒,这里是一层,丢出去只会蹭破一点皮,死不了的。”   惠惠瞪圆双眼,咬了一大口,乖乖坐到餐桌前,艰难咀嚼。   我见鹿鹿吃完面了,想到冰箱里什么也没有,便道:“鹿鹿,把你的可乐留一口给惠惠阿姨,然后回卧室做作业。”   鹿鹿怜悯地瞥了惠惠一眼,真的只留了一口可乐给她。   惠惠看着鹿鹿的背影,气愤道:“太狡猾了,简直和顾清让一样!不,是青出于蓝胜于蓝,骑驴看唱本,给点颜色就给染坊。”   我咳了咳:“这三句俗语没有直接联系吧?”   “哦,我急糊涂了,”惠惠解释道,“但你不要质疑我的文学水平哦,我告诉你哦,我可是一直都看村上树和师弟金这种国际驰名的大师的作品。”   我愣了半天:“你说的是村上春树和史蒂芬金吧?”   惠惠面不改色,点头道:“史蒂芬金真是韩国不可多得的人才啊。”   我忽然觉得自己被雷劈中了,弱弱道:“那个,为什么史蒂芬金是韩国的?”   惠惠的表情居然比我还震惊:“你不知道很多韩国人都姓金嘛!”   在那一刻,我深深体会到了惠惠爸妈的无力感。   吃完简单的晚餐,我开始进行大清扫。这公寓虽然旧了些,但公寓主人留下的一些家具不但齐全,还都很精致复古,譬如红木梳妆台,三面围镜,边沿雕着镂空的山水图案,倒是不落俗套,而抽屉上镶嵌着鸢尾花状银片,平添几分古典。还有床,虽然如惠惠所说,是窄小的单人床,但居然是紫檀木月洞罩架子床,床牙刻有栩栩如生的鲤与龙,四周都有围栏,所以,除非我的睡相差到人神共愤,是绝对不可能把鹿鹿踹下床的。   其实下午贺小鹤陪我来时,我就被这公寓的古典气息震撼到了,差点忘了喘气,紧紧抓着贺小鹤的衣袖,道:“你确定没来错地方么?”   贺小鹤倒是淡定许多,在我眼前甩了甩钥匙:“这又不是万能钥匙,你以为能随便打开任何一间房子?”   “可是,这不科学啊!”我感叹道。   贺小鹤道:“什么科学不科学的,作为艺术家,我们要用艺术来衡量生活的可能性。”   我突然觉得自己作为艺术家的自觉性和主观能动性太不足了。   “你确定公寓主人短期内不会回来么?”我还是觉得飘忽。   贺小鹤道:“老太太是我妈的同学的姐夫的姨妈,我妈送她去的机场,这会儿老太太可能已经在飞机上了。这一趟要飞14个小时,行李又多,老人家都八十了,你放心吧,她短期内不会再想这么折腾一次了。”   “那,老太太就没有什么交代的么?比如说,不要刮坏墙壁,不要坐坏椅子——”   贺小鹤一挥手,豪爽道:“人家不差钱儿!”   我正仔细掸着窗边的尘,惠惠蹲在水桶旁,使劲儿拧抹布。   “给我吧。”我接过抹布拧干后,开始擦窗户。   惠惠缓缓站起,扶着墙壁道:“腿麻了腿麻了。”   我笑:“奇了怪了,你天天穿着高跟练习步伐都没怎样,现在就蹲了一会儿就不行了?”   “那不一样。我对T台的热爱可以覆盖所有疲劳,消除所有的苦痛。清扫就不一样了。我妈从小锻炼我,企图把我培养成像日本女人那样贤良淑德同时又像居里夫人那样聪慧过人的奇女子。清扫简直是我的童年阴影。”   “你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我叹道。   “莫非你妈妈比我妈更狠?”惠惠惊道。   “我亲妈在我两岁的时候就去世了,什么也没留下,连她生前最喜欢的钢琴都被我爸扔了。我现在也记不得她的模样。”   惠惠盯着我,又看了一眼我的手,迟疑道:“那你的玉镯是哪儿来的?你天天戴着,当宝儿似的,不是你妈妈留给你的么?”   这下我也愣了:“这玉镯,不是你之前送我的么?”   惠惠上前检查了一番,作出结论:“成色这么好,一看就是上品,绝对不是我送的。”   额,惠惠你会不会太诚实了一点?   “可是,顾清让说是你送的...”我喃喃着,瞬间明白过来了。   “顾清让那只狐狸,自己想送玉镯给你又不好意思,骗你是我送的,倒让我把便宜占了这么多年,”惠惠转过脸来,笑眼如月,“可是星星,你的领悟力这么差?居然一点儿没怀疑?”   惠惠又道:“你这次一声不响带着儿子搬出来,他一定特伤心,啧啧啧。”   我脸上一热,辩道:“我给他发了短信啊。”   “那他回了么?”   “没。”我弱弱道。   “那他肯定是伤心了,”惠惠忽然严肃起来,“星星,你老实告诉我,在顾家住得好好的,为什么要搬出来?你们才五年,还没到七年之痒呢急什么。”   我使劲擦玻璃,声音尽量保持平稳:“我和顾清让非亲非故,也不是相爱的关系。人说投桃报李,他照顾了我们母子五年,而我能为他做的,只有这个了。”   惠惠挠了挠头,迷糊道:“所以你这是,‘我给你最后的疼爱是手放开’喽?我实在不理解,如果是我,喜欢一个人,也要努力让他喜欢我才好。你看景凡那个榆木脑袋,如果我不主动,他大概一辈子也不会开窍。”   我望着窗外阑珊灯火,安平无忧,忽然觉得苦涩:“可顾清让不是薛景凡,而我,也不是你。”   惠惠站在我身后,轻轻叹息。   我发给顾清让的短信中写着:   “我和鹿鹿搬走了,不是因为谁,只是觉得时机适当。你可以随时见鹿鹿,事先电话联系我就好。谢谢你。”   顾清让始终没有回复我的短信。   晚上我睡不着觉,手机没有任何动静。我开始想,难道是我的短信太矫情了?还是词不达意?还是顾清让根本没看到?   鹿鹿轻轻蹭了蹭我的手臂,梦呓道:“妈妈...”   “嗯。”我摸摸他的头发,柔软舒服。   “我爱妈妈...不许捣乱...”他低声呢喃,带着几分倔强。 作者有话要说:   ☆、辣妈   我正梦见自己化身为正义女超人要从绿油油的怪兽口中解救“花容”失色的顾清让时,突然耳边一阵震动,然后我的手机开始激情高歌:“I am your biggest fan, I will follow you until you love me. Papa-paparazzi. Baby there’s no other superstar,you know that I will be your Paparazzi...”   鹿鹿被吵醒了,艰难地翻了个身,吐槽道:“妈妈,换Taylor Swift的《Love Story》吧,Lady Gaga真的不适合你。”   我没空和这小子理论,闭着眼伸手摸索到手机,接起来简洁道:“有事说话,没事挂断。”   电话那头沉默片刻,道:“沈沐星,我是你的慕慕。”   我一个激灵坐起,睡意全无:“慕慕!宋宇慕?你怎么会有我电话号码?”   宋宇慕在电话那头哈哈大笑:“我上次你一直不联系我,只好我主动联系你啦。”   “我是问,你是从哪里拿到我的电话号码的?”   “啧啧啧,你沈沐星的智商一直没提升嘛。我上网查了一下,顾清让是名声赫赫的集团总裁,所以我打电话到他的公司,突破重重关卡,最后终于和他通话,我问了你的电话,他就告诉我啦。话又说回来,我看到新闻了,你和顾清让根本没结婚嘛,搞什么?吓我一跳!”   我怨念了下顾清让,然后深吸了一口气,道:“这事儿和你无关吧?”   “怎么没关系,既然顾清让还是单身,市场开放,公平竞争,那人人都可以追他啦!”   我捂住心口抖了两抖:“那,那我祝你好运。”   “这么说,你不反对我追你啦?”   “等等,你说追谁来着?”我觉得我最近有必要吃点提高听力或保护心脏的药。   “追你。”   “可是我都有儿子了!你不要开玩笑了!”我喊道,鹿鹿转过来嫌弃地看着我。   “切,我又不介意当继父,你看那天鹿鹿多喜欢我!”   我背后发凉:“你这一趟回国,不会是专门来找我的吧?”   “哦,那倒不是。我被派到中国分公司负责一项新游戏的开发和推广。先不和你说了,我正开车呢。”说完,电话就挂断了。   我查看了一下收件箱,顾清让还是没有回复我的短信。   我盯着1键,犹豫着要不要打过去。先打过去显得太没尊严了,也可能让他误会我想纠缠不清,可是不打过去,我郁结难解。他怎么能那么大方地把我的电话号码给了宋宇慕呢?若不和他说起清楚,将来可能会把更多的秘密暴露给宋宇慕,而我实在不想和宋宇慕再有任何交集。   这时鹿鹿已经自己穿好衣服,跑到厨房自己用微波炉热牛奶。我胡乱披上外套,趁鹿鹿在喝牛奶时帮他梳头和整理衣领。   “妈妈快点,我要迟到了!”鹿鹿催促道。   “不会的不会的,公交站就在附近。”我安慰道。   在我和鹿鹿的一路狂奔下,终于追上了公交车。   鹿鹿从前都是由司机接送的,这是头一次坐公交车去学校,我以为这孩子会不适应,没想到他坐得安然自在,还不时问我站牌上的字。   邻座的一个老奶奶微探出身来,冲我笑道:“这小妮子真可爱。”   我疑惑地指着鹿鹿:“您说他?他是男孩。”   鹿鹿转过头来一脸无辜。   老奶奶自责道:“哎呦,瞧我这眼力。”   “没事儿,”我笑道,“也是他头发太长没剪,您认错也是可以理解的。”   老奶奶身边的老爷爷正在看报纸,忽然抬起道:“老婆子没见过世面,现在好多摇滚歌手,男的,都留长头发呢!上次默默的那个朋友不也是长头发么。”   老奶奶白了老爷爷一眼,又向我笑道:“姑娘,你每天都接送你弟弟上学呐?”   我愣住,还没想好怎么解释,鹿鹿便轻轻捅了捅我的手臂,面无表情,声音也异常响亮:“妈妈,已经过了五站了,你确定是这条线路没错么。”   老奶奶扶了扶老花镜,脸色尴尬,咳了咳道:“哎呦,瞧我这眼力。姑娘,不好意思啊,你看起来太年轻了。”   我想说我本来也不是很老,但还是说了声“谢谢。”   老爷爷合上报纸,对老奶奶道:“你不懂,最近早婚早育是潮流。按现代时髦的话来说,这姑娘是‘辣妈’呢。”   “那个,其实我不‘辣’...一点儿也不辣...”我小声解释。   老奶奶自动屏蔽我的解释,忽地两眼放光:“这么一比,我们默默也算是大龄了,可以给她张罗相亲了吧?”   老爷爷思索片刻,摇了摇头:“你算了吧,她只能是大龄文艺犯二女青年了。”   我和鹿鹿下车时相视一笑,这二老太直率太有意思了,不像一些人,明明心存恶意,却戴着伪善的面具。   当初在遇见顾清让之前,我辍学后一个人带着年幼的鹿鹿,受了不少冷眼非议,有当面说我不知廉耻,辱没门风的,也有暗地里叫些难听的名字,甚至有人想用钱买走鹿鹿。能忍的我都忍下了。那时候觉得自己孤立无援,几乎与整个世界对峙。   遇见顾清让之后,仿佛被顾家那四面围墙稳稳保护起来,流言甚嚣之时我也听不到,即便出门听见了,也没有精力烦恼,因为光要应对顾清让一个人已经够费心神了。后来干脆锻炼到左耳进右耳出的境界。   顾清让说过的一句话让我记忆深刻。   他说,你是和我生活,又不是和他们生活,讨我的欢心就足够了,在乎他们作甚么。   现在,不再和顾清让一起生活,重归这茫茫世界,单枪匹马。   好在,鹿鹿正健康地长大。   我终于顺利地把鹿鹿交给值班老师时,老师惊讶道:“今天鹿鹿是最后一个到学校的呢。”   我连忙解释道:“是我的错,是我晚起了。”   老师一脸“我懂”的样子:“是顾先生和沈小姐感情好,放心,我不是嘴碎的人,不会到处说的。”   我觉得我已经无法阻止这位老师凶猛的想象力,只好道:“那鹿鹿就麻烦您了。鹿鹿,来,和妈妈kiss goodbye!”   但,鹿鹿已经头也不回地走出十米远了。   老师娇羞道:“这孩子一定是吃醋了,儿子和父亲是天敌啊。”   我想起了鹿鹿和顾清让kiss goodbye的画面,心道:老师您错了,我这儿子和他父亲绝对是上辈子的情人呐。   鹿鹿和那位老师都走进去了。   我站在幼儿园门口,许久。   这所幼儿园与普通学校建构不同,反而像是一座巨大的带有欧洲中世纪风格的别墅,四周静谧,门口两旁种着樱花树,长春藤蔓覆满围墙,墙头上偶尔落着几只白鸽。现在是初春,我闭上眼想象着,若是到了盛夏,随着风声簌簌,所有色彩都苏醒过来,红的暴烈,白的凄婉,蓝的澄明,绿的跳跃,紫的矜持,灰的稳重,交织如莫奈笔下的神秘世界,若再加上马克西姆的克劳汀幻想曲就更妙了...   “在想什么,笑得这么开心?”这嗓音清清泠泠,如新泉涌过岩石。   我睁开眼,顾清让站在我面前。他穿着蓝格子衬衫加休闲西装,未戴任何配饰,简约到了极致。阳光越过薄雾,正当柔和,30岁的顾清让,不知怎么,此刻像极了电影Flipped里的那个青葱少年Bryce。   我忽然很想捏一捏他那充满弹性的脸,但我忍住了。   “你怎么在这儿?”我尽量装作平静,“来看鹿鹿?可是他已经进去了。”   “没关系,”他道,“新家还习惯么?”   “还可以。对了,”我终于记起正事儿,“你为什么把我的电话号码告诉宋宇慕了?”   “是Andrew说的,我想阻止的时候已经来不及了。”他的唇角微扬,“怎么,你很排斥你的老同学?我记得,你们曾经还是同桌吧?”   “我没排斥他,但和他也算不上是什么挚友,”我顿了顿,道,“你知道的,过去都已经过去了,我不想旧事重提,影响现在的生活。”   “所以,你想避开他,避开从前的事?”   “嗯。”   “傻瓜,”顾清让低头望着我,瞳色浅褐如琥珀,唇角笑意清浅,“有我在,怕什么?说着,伸出手,“来,我送你去学校。”   我险些就要被这温言软语哄骗过去,幸好理智及时回归:“你一直没回短信。”   他饶有兴致:“所以呢?”   “所以我生气了,请你和我保持一定的距离,否则——”   他不知死活,向我跨近了一大步,挑衅道:“否则你要如何,星星?”   我迅速研究了一下当前的局面利弊:顾清让跆拳道黑带,而我只是菜鸟;顾清让净身高186cm,而我穿着平底鞋只有160cm;顾清让开着车来的,我连一辆自行车没有;顾清让会拉小提琴和弹钢琴,我连棉花都不会弹。   我想和他硬碰硬,结果只有两种:要么他KO我,要么我被他KO.   “顾清让,顾先生,顾大神,老顾,我求你了还不行么?”说完我立刻鄙视了一下自己。   顾清让眯起眼:“你刚才最后叫我什么?”   “老顾啊。”   “既然你都叫我‘老公’了,那我更有义务要送你去学校了。”说完,自己上车了。   我站在原地恨得牙痒痒,果然,顾清让本性是狐狸,怎么可能会是电影Flipped里那个阳光单纯地小正太?   我真是too young too simple。   Andrew从驾驶座上探出头来,板着一张吸血鬼的脸,中气十足地喊道:“夫人,顾先生在等您上车!” 作者有话要说:  还是没有评论么,忧桑的作者木有动力了喂。。。 ☆、摇滚      我看见Andrew的脸,灵光一现,当即立断拨通了Andrew的手机。电话一接通,没等Andrew说话,我抢先道:“Andrew,是我,你不要说话,现在听我说。我知道你一直爱慕Lydia,我这人热心肠,没别的爱好,就是特别喜欢替人家告白,而且是用那种巨肉麻巨恶心的方式。你说我要不要替你去告白一下?好就说‘ok’,不好就别说话。”   电话那头,Andrew沉默,连大气都不敢喘。   我喜上心头:“那这样吧,我们作个交易,你现在立刻开车载顾清让回公司,我就不告诉Lydia你喜欢她。怎么样,很划算吧?”   电话挂断,我如愿看到顾清让的车启动,干净利落地调头,开走了。   和顾清让生活久了,我也变得狡猾了。这个习惯,真不好。   我坐公交车回去。   在中学时代,我一直有一个幻想,就是如果有了男朋友,星期天,我们一定要肩并肩悠闲地坐在公交车的最后一排,没有目的地的,穿梭在陌生的城市,看葱郁的树木和花坛中盛开的白色郁金香。而我们一人听一边耳机,耳机里放着正流行的陈奕迅的《十年》或飞儿乐队的《应许之地》。   可惜这春心萌动一直到初三结束,我都没有男朋友。   不过,18岁那年刚认识顾清让的时候,倒是和他坐过一回公交车,准确来说,是“站”过一回。那时正值下班高峰,公交车里挤满了人,有老人,上班族,孕妇,小学生,总之,耳边持续不断充斥着不同的声音,体温和气味,无法辨识意义,而夜幕渐沉,风把简陋的车窗刮得乱响,仿佛置身一艘在滔天大浪中的残破小船。更糟的是,那天恰好碰见一个技术有待提高的司机师傅,车每行一段就一个刹车,几乎要把人心脏抖出来。   顾清让利用身高优势,一手抓着车顶的栏杆,一手抓着我的左肩,像拎小鸡似的拎着我。   我那时不识好歹,还怪他:“喂,我不颠死也要被你勒死了。”   顾清让低头看我,双眸深不可测,音色清冷却锋利:“那你想如何?”   “放开我。你一个富家子弟,好好的专车不坐,跟着我做什么?如果是我爸欠了你钱,那我告诉你,你来晚了,他早死了,遗产也早就被债主们抢光了,我现在身上只有二十块钱,你要你拿去,余额我慢慢还你还不行么?”   这时,车在猛冲之势忽然停下,作用力立刻反弹过来,顾清让放开了我。我一面不能自控地向前倒,一面把谴责的目光射向顾清让。谁知顾清让的那只手恰恰揽过我的腰,轻轻一合,我顺利地便扑到了他的怀里,侧脸紧贴着他的胸膛,安然无恙。   顾清让低头耳语,温柔道:“我不讨债,我只要你和我一起生活。”   没有人注意到我们。   每个人都沉浸在他们各自的生活里,忙碌,颠簸,顾不上观赏他人的狼狈。或者,在这样一个混乱的世界,狼狈是正常的:哭闹的孩童,心烦意乱的母亲,衣领褶皱不堪的上班族,不自知流出鼻涕的老人...每个人用不同的方式拼命活着,姿态却都有一分相似的狼狈。   可是,顾清让,他不属于这样的生活。   他应当西装革履,坐在一尘不染的高档轿车里,听着小夜曲,品着上等红酒。他的生活应当是有条不紊的,而他的姿态,应当是游刃有余自信十足的。唯有如此,我们才有张望的目标,才能幻想,努力,一步步接近这种神赐般的人生模型。   那一刻,我脑子里闪过许多设想。   我想,如果我是哪个浪漫偶像剧的女主角,我一定会非常挣脱他,然后非常有骨气地大声告诉他:“我是正经人家的姑娘,我家虽然败落了,但我还没卑劣到要给有钱人包养的地步,我有梦想,我有未来,我的人生我自己做主,才不会向你摇尾乞怜!”   但我没有。   我口袋里只有二十块钱,只够一天的饭钱,连给鹿鹿的奶粉都买不起。   在这种情况下,尊严算什么?   我忽然想起我姐说过的一句话:你不爱钱,是不因为你还未尝到过有钱的滋味。   我索性双手抱住顾清让,抬头问他:“我和你一起生活后,不必再搭这公交车了吧?”   顾清让点点头:“你可以坐我的车,也可以再买一辆。”   但我终究没让顾清让给我买车。我让他用买车的钱,给鹿鹿买了一整套高级的婴儿用具。   我终于回到公寓,却在公寓楼下碰到一个背着吉他,头发绑起,刘海梳起,左耳带着耳钉,穿着松垮白衬衫和紧身牛仔裤的俊美男人。   虽说现在“俊美”一词有些被滥用了,小说家们动不动就用“俊美”,省去了许多描叙工作。但眼前这个人,完美结合了男性的俊朗和女性的阴柔,除了“俊美”,我想不出任何更加精准的词来形容他。按说他这种服饰风格很容易沦为非主流无知青年,但人家长着一张令人无法讨厌的脸,如果说顾清让的气质属于成熟版的Callan McAuliffe,那么这个男人的气质则十分接近美国花样滑冰选手Johnny Weir。   作为一个有良好素养的美男爱好者,加上长期面对顾清让这个同样出色的美男,我已经锻炼出“淡定飘过”的技能。   在我“飘”过的时候,他忽然叫住了我。   “您是这里的住户么?”没想到他还彬彬有礼的。   虽说对方是美男,但我还是立刻起了一分警惕,道:“您也是?”   他摇摇头,道:“我来找一个朋友,但进不去,打电话也没接。”   “这样啊。”我思索道。   “您能不能帮我敲一下门,她住在4楼,401.我的名字是蔺炎,你一说她就知道了。”   “那好吧。”也不是什么过分的请求。   这座公寓虽然旧了点,但安保系统倒是挺齐全的。楼下安了一道门,不是这里的住户没有开门的钥匙。   我开了门上楼,走到401,按了好几次门铃,才听见急促的脚步声,然后门开了。   我和开门者双双愣住。   “姐姐?哦不,顾夫人,您怎么——”黎默默穿着睡袍,头发还是湿漉漉的。   “你还是叫我‘姐姐’吧。”我回过神来,纠正道。   “姐姐,上次晚宴的事你别在意啊,我已经认识到自己爱慕虚荣的本性,深刻地反省过了。我心里对顾先生真的没有任何想法,你要相信我——”   “我没在意,”我打断她,“现在楼下有个人找你,说是你的朋友,好像叫什么蔺炎——”   我话未说完,黎默默大喊一声“蔺大神”便冲下楼了。   这个黎默默的性格大大咧咧风风火火的,说实话,我并不讨厌。至于上次晚宴,我想,任何一个单纯爱幻想的女孩子,看到顾清让在众目睽睽下那般戏剧化地向她走来,黎默默当时的反应算是克制的了。   大概所有女孩子,哪怕是务实的女孩子,都盼望在生命里的某一时刻逃离现实跌进梦幻的世界,白马王子,童话故事,完美结局,而这些,在那一瞬间,都是不需要道德捆绑和利弊考量的。   所以晚宴事件,我是真的没在意。   想比黎默默,方韶宣那种带有攻击性和自我意识强烈的女子,才令人害怕。   我回到自己的公寓,开始清洗早上匆忙留在水池里的水杯和碗。隔着玻璃,可以看见黎默默和那个蔺炎面对面站着说话。那个蔺炎的表情一直是淡淡的,倒是黎默默,表情有些悲伤。我无意做窥探者,上前把百叶窗拉下了。我出门倒垃圾时,迎面碰上正往回走的黎默默,那个蔺炎已经不见了。   我正倒着垃圾,却听见呜咽声,转身一看,黎默默居然蹲在地上哭。   我心中叹息,今天是专为我设计的助人为乐之日么?   “那个,你穿得薄,在这通风口蹲久了,不仅腿会麻,还会着凉生病的。”我劝导道。   黎默默泪眼婆娑望着我,毕竟是女演员,连哭相都这么唯美。   她哭着说:“蔺大神要走了。”   我猜测这大概又是情侣分手戏码,参照往常惠惠和景凡吵架后我安慰惠惠的方法,我俯身轻拍她的背,道:“他还会回来的,不要哭了,我送你上楼,好不好?”   黎默默擤着鼻涕,道:“他不会回来了,他要去美国找他的初恋和儿子了。”   我思索了片刻,还是没缕清人物关系,心想这是何等的狗血大剧。   “那他就更不值得你为他哭啦。”我无力道。   “我没名气那会儿,哦,虽然我现在也没什么名气,但是,在我最困难那会儿,和朋友攒钱拍喜剧短片,没有肯为我们写主题曲,只有蔺大神,连夜作词作曲,还不收钱。蔺大神是谁,摇滚界天才式的传奇人物,可他特别淡泊名利,要不是他,我们的短片也不会那么成功,我也不会开始接戏——”   “等等,那个,蔺大神叫什么名字来着?”我问。   “蔺炎,蔺相如的蔺,炎帝的炎。”黎默默庄重道。   蔺炎。   哦,我想起来了,是鹿鹿最崇拜的摇滚歌手。   鹿鹿每次闹着不剪头发,就是想学偶像的发型。   我实在搞不懂,才7岁的鹿鹿为什么爱听摇滚,还追名字这么生僻的摇滚歌手。   反正绝对不是家庭氛围影响的,顾清让那厮喜爱古典音乐,我和口味和普通大众一致,喜欢流行歌曲,偶尔在顾清让的“压迫”下听古典乐。   我认识的人之中,倒是有喜欢摇滚的。   我姐,还有宋宇慕。   不过,都是往事了,不提也罢。 作者有话要说:  关于Callan McAuliffe和Johnny Weir,强烈建议各位童鞋搜索一下,以便更好地理解角色。(其实是作者功力太浅描述不出人家的美貌啊呜呜呜。。。。 ☆、工作   我坐在沙发上,黎默默连睡袍都没换就给我烧水泡茶,我看到全家福,一家三口,上面的夫妻正是我今天早上再公交车遇到的那对老爷爷和老奶奶。   这缘分,让我开始怀疑上辈子我和这个黎默默是不是一对命运波澜坎坷的怨侣。   黎默默笑道:“我爸妈老来得女,把我宠坏了,所以我做事经常没轻没重的,不好意思哈姐姐。”说着,指了指自己的眼睛,“我现在眼睛是不是很肿?”   我诚实地点了点头。   黎默默连忙开始补粉,苦恼道:“怎么办,眼睛肿了上镜就不好看了,我今天要拍的还是婚礼戏啊!”   “你演新娘?”   “不是,我演伴娘。那儿有七八个伴娘呢,我不打扮得醒目点,导演以后就不会再给我戏份了!”   “抢捧花啊,”我开始出馊主意,“你可以抢捧花。”   黎默默刚要笑,又苦下脸:“没有扔捧花的戏,剧本里写着,在交换戒指的时候,新郎的初恋来抢婚,然后新娘就晕菜了。”   “这么惨?”现在编剧的创造力真是令人此恨绵绵无绝期啊。   “这还不是最惨的,关键是新郎正要和初恋私奔,却忽然发现初恋其实是他失散多年的弟弟,一气之下,也歇菜了。”   我发现我高估编剧的节操了。   黎默默放下镜子,对我道:“无论如何,今天真的谢谢你。要不是你,我可能还蹲在那儿吹风呢。”   我笑,也没顾忌,就问:“你很喜欢那个蔺炎?”   黎默默悄悄红了脸,低声道:“我这辈子,能和他成为普通朋友就已经很幸运了。”   我很喜欢这一刻的黎默默,有些小女孩的不自信,但骨子里透着乐观自足。我不知道,如果她成为像方韶宣那样名利双收的演员,仿佛一切繁荣桂冠都理所当然,对于爱情,会不会还和现在一样单纯?   我正想着,黎默默忽然递给我一个东西,是一个CD,封面洁白如雪,只有左上角画着一轮月,下面潦草写着一些字,依稀可以认出“蔺炎”二字。   “这个送你,”黎默默说,“蔺大神走了,我也该学会放手,向前看了。”   我本想拒绝,但记起鹿鹿一直很想要蔺炎的CD,便道谢收下了。   折腾了一早上,我到学校已经是下午一点多了。画室里一个人都没有,大概都出去吃午饭了。我把自己平常用的画架支起来,铺上纸,趁着人体模型还摆在那里,打算先练练速写。   顾清让说的对,我是喜欢画画,从小就喜欢。可顶多算是小孩子乱涂鸦,我爸那时没空管我,更别说发掘和培养我的特长了,所以我从未接受过正式训练。搬进顾家后,顾清让请了专业保姆帮我照顾鹿鹿,我虽然很感激,但忽然闲下来了,有些无所适从。顾清让问我要不要重回学校上课,可我那时18岁,辍学两年了,同龄人都快高中毕业了,我脸皮再厚也没办法坐在一群高一学生中间装嫩。顾清让想了想,说:“那就上美术学院吧,文化课分数线低。”   我说:“我高中都进不去,还上美术学院?就算文化课能过,专业成绩怎么办?让我像达芬奇似的给教授画个蛋吗?”   顾清让皱眉道:“我可以在短期内辅导你。”   顾清让这话我信。   刚到顾家不久,白阿姨便向我说明了顾清让的个人历史,性格,喜好,等等等等。   顾清让是滑铁卢大学电脑工程系毕业的,又去牛津大学进修了世界地理和世界历史,精通中文,法语,英语,俄语,至于他智商多逆天,我一直没敢问。加上他母亲又是天赋异禀的画家,从小耳濡目染,在巴黎度假期间,他获得了Caron Art Competition的特别奖,据说比赛是为了纪念文艺复兴时期一个叫艺术家 Antoine Caron设立的。   但关键是,我不信我自己啊。   我苦恼道:“要是你帮我辅导了,我还是过不了怎么办?”   顾清让漫不经心道:“没有这个可能,但是,如果你不想做,我也不会逼你。”   我硬着头皮:“做,我做。”   我咬牙接受顾清让的魔鬼训练,各种知识轮番轰炸,晚上还要练习绘画基础。最后,终于通过考试,被一所不错的美院录取。顾清让的妈妈瞿安妮从巴黎打电话回来恭喜我:“小星,我都听清让说了,你真棒,阿姨真为你高兴。”   我心虚道:“哪里哪里,都是清让哥哥教得好。”   我平常都没大没小直呼顾清让大名,忽然叫“清让哥哥”,连我自己听起来都很别扭。   在一旁喂鹿鹿喝牛奶的顾清让忽然转过头,意味深长地看了我一眼。   顾清让的妈妈在电话那头笑起来,说:“清让也真是的,我一个在市里开私立美院的老朋友都已经答应接收你了,学校条件也不错,实在不行,把你接来巴黎也行的嘛。清让却还让你备考受罪,公立美院怎么样,还好吧?”   “好得不能再好了,呵呵。”我挤出一个笑容。   电话挂断后,我质问顾清让,为什么不告诉我私立美院的事,顾清让伸出食指抵住我的额头,微笑道:“你还小,有很多事情还不懂。”   我当即怒火攻心,捂着胸口道:“你想欺负我就直说好么!”   不过现在想起来,也好在顾清让当初无情地训练我,我绘画功底虽差,好在接收快,也能吃苦,渐渐赶上了其他同学的水平。   我画了一会儿,觉得肚子有点饿,便铺了张画纸,直接坐在上面吃昨天买的面包,一面提醒自己今天回家要去超市买些日用品和食物了。   我正吃着面包,画室的门忽然开了,一个人走了进来,恰好站在人体模型旁边,我看了一眼,这人的身材比例居然比人体模型还标准,我再看了一眼,这个人留着平头,戴着黑框眼镜,纯红衬衫搭配褐色风衣,深蓝色皮鞋,按惠惠的话来说,Fashion得直接可以扔上T台了,但我觉得fashion一词不够贴切,应该用“招摇”才对。仔细看了下,他的五官长得很像贺小鹤一直很迷恋的那个日本男演员,叫什么马来着,哦,对了,三浦春马。   我艰难地咽下干涩的面包,心想今天到底是我的黄道吉日还是受难日,顾清让,蔺炎,再来这一个眼镜帅哥,这叫我如何是好。   万万没想到眼镜帅哥径直朝我走来,开口的第一句话是:“你在这画室里吃面包会招来老鼠的。”   我连忙站起,把面包收起来,心想,这眼镜帅哥不会是教导处的吧。前一阵子有学生反映,画室里好像有老鼠,老是咬坏图纸。不过,穿成这样来抓老鼠,会不会太星光璀璨了一点?   我红着脸解释道:“我主要是想引老鼠出来,你来得正好,我马上出去,你慢慢抓哈。”   眼镜帅哥满脸疑惑:“抓什么?”   “你不是教导处来抓老鼠的?”   眼镜帅哥愣了一下,笑道:“我是来抓‘学生’的。我们公司临时需要一个设计师,正好纪枫教授向我推荐了一个学生。”   我舒了一口气:“我是纪枫教授班里的,你找哪个学生,没准儿我认识。”   “沈沐星。”   “啊?”   “那个学生的名字,叫沈沐星。我上午来找过,她没在,她同学说可能下午才会来学校——”他忽然停止,盯着我,“你,你是沈沐星?”没等我回答,他已经风度翩翩伸出手来和我握手:“你好,我叫钟以源。”   “你好你好。”我尴尬道,这场面根本不是我想象中的面试场面呐。   “纪枫教授已经把你的个人履历和成绩发给我们了,我们很满意。沈小姐,你明天能开始上班么?”   我呆住,明天?虽然我一直在找工作,但这工作会不会来得太快了一点?   “抱歉问一下,贵公司是哪家艺术馆,还有,我的工作具体是什么?”   钟以源道:“艺术馆?不,我们是钟氏集团旗下Y&Y游戏开发公司,和国际许多游戏公司有合作关系。现在正进行一个大项目,临时需要一个设计师来参与背景和人物形象的制作。这,就是沈小姐你的工作。”   “可是,我不擅长画动漫之类的东西,而且我也不了解游戏方面的东西啊。这么说吧,长这么大以来,我只打过一种游戏,俄罗斯方块。”我为难道。   钟以源笑起来:“你画你擅长的东西就好了,主要是给组员们提供灵感,最终方案由设计组的组长定。合同签五个月,月薪和其他正式职员一样,当然,如果合作愉快,我们公司会打算长期聘用。”   这块肥肉实在太诱人,可我又不确定我能不能消化。   “那个,你知不知道,纪枫教授为什么要推荐我?”   钟以源想了片刻,道:“因为你最需要这样的一个机会,他说。” 作者有话要说:  关于沈沐星上的学校,是美术学院,不是艺术学院。 ☆、父亲      纪枫教授的办公室,陈设简单,墙面是三原色的组合,只挂了一副荷兰画家Johannes Vermeer的《戴珍珠耳环的少女》的仿制图,听说是教授最喜欢的一个学生送他的。有些窄小的书桌上堆着一整摞厚厚的画册,旁边的书架也堆满了书,只有最高层上排列着相片,似乎是纪枫教授和学生外出采风时所拍的。   我坐在椅子上,对面是看起来在打瞌睡的纪枫教授。   “教授?”我小心翼翼地问道。   他抬起一只眼,又垂下去,道:“什么事?”   我只好把刚才说的话又重复一遍:“我是想问您,为什么推荐我去Y&Y公司。”   他摘下老花镜,悠闲道:“源源没告诉你?”   “圆圆?团团圆圆?大熊猫?”   他这才睁开了眼,神采奕奕地瞪我。   我脸红道:“开个玩笑嘛。钟以源先生说是您觉得我最需要这份工作。”   他微微点头,却反问道:“怎么,你不需要?”   “我当然不是这个意思。我的确很需要一份工作,但是——”   “你没有自信?”   我沉默。   他想了想,道:“那你有自卑和自大么?如果有,我可以帮你加工一下,变成自信。”   我:......   他大笑起来,白胡子一动一动地像瘦身版的圣诞老人。   他说:“沈沐星同学,我推荐你去的原因正是因为这个。你不算是我教过的学生里最有天赋的,也不是专业成绩最好的,但你是最没有自信的。你不愿意相信自己的能力。”   我凭什么相信呢。   从小父亲对我画画的事情嗤之以鼻,说我玩物丧志,不求进取。那些我所珍爱的画,在他眼中不过是一堆垃圾,对所谓成功的人生毫无助益。我从来没有听过他的夸奖,就连生命垂危时期,他对我,也不曾有过一丝温情,仿佛他所有的悲剧和艰辛都是我造成的。   人家说,女儿是父亲的小情人。   而我,只是他想要推开的祸根。   未必只有爱情才会让人卑微到尘土里。   冷酷的血缘关系也会。   至于考上美院,我潜意识也只觉得纯粹是顾清让的功劳,而我的努力微不足道。   所以我一直中规中矩,不敢有野心。每天上课,画画,这些事我假装着不喜欢,假装着只是一件顺从顾清让的任务,好好完成就可以了,没有人会来置喙评断我的成功或失败。   我害怕成功,也害怕失败。   纪枫教授忽然递给我一张纸巾,我才发现自己在流眼泪。   “教授,要是我做不好这份工作,您会失望吗?”我问。   “那要取决于你是否尽了全力。”他说。   纪枫教授看我的眼神变得和蔼了,仿佛他看的不是我,而是站在我的身后的某个人。我忽然想起初到美院时从学姐那里听到的流言,说是二十多年前的纪枫教授三十而立,和一个男学生交往甚密,师生恋已经是禁忌了,更何况是同性之恋。男学生的家人闹到学校,怒斥纪枫教授毁了男孩子的前程。但很快,那个男孩子就出国留学了,学校见事情已经解决了,便没有解聘纪枫教授。   那个男孩子没有再回来,而这么多年,纪枫教授一直是一个人。   也有人为纪枫教授抱不平。也许他们之间只是纯粹的知己之情,世人却以恶俗之眼来看,添油加醋,毁了教授的前程。   “教授,您放心,我会尽全力的,”我说,“哪怕最终结果不完美。”   他饮了口茶,道:“你明白这个道理就好了。”   我起身告辞,又忍不住回头,低声问道:“教授,那幅《戴珍珠耳环的少女》...”   他笑起来:“不值钱的仿制品而已,你要的话,我家里还有,《倒牛奶的女仆》,《拿酒杯的少女》,《穿蓝衣读信的少女》,《花边女工》——”   “我不要,谢谢您,”我连忙打断他,“我只是好奇,为什么在那么多画作里,你会选择挂这幅画。毕竟,这幅画很可能只是tronie,算不得严格意义上的画作。”   他托腮沉思片刻,道:“很多年前,我教过一个学生,和你一样不自信。这幅画是他花费许多心血画成的,老实说,画得不怎样,但我答应过他,有生之年,会一直保存这幅画。所以,无关美学,只是一个承诺。”   会是那个多年前离开的男孩么?   这样坚守一个看似早已过期的承诺,值得么?   无论教授和那个男孩之间发生了什么,至少,曾经的真诚相待,在茫茫人世,已是珍贵。   我没有继续追问,点了点头,转身离开了办公室。   我在幼儿园门口等鹿鹿。不一会儿,鹿鹿背着书包出来了,一见我,便高兴道:“今天Daddy给我买了一本书!”说着,掏出一本很厚硬皮书,我接过来一看,居然是《达芬奇密码》。   “等会儿,你今天什么时候见到他的?”我反应过来。   鹿鹿撇嘴:“午休的时候啊。你和Daddy分居,不代表我不可以见他吧?”   我扶额,这小子什么时候又学会‘分居’这个词了。   “Anyway,”鹿鹿道,“妈妈你帮我拿这书,太重了,而且我还要照顾冰冰呢。”   “冰冰?”我无语了,“李冰冰还是范冰冰?”   鹿鹿白了我一眼,忽然牵起身旁一个小女孩的手,介绍道:“冰冰,这是我妈妈。”然后眼神从温柔转为犀利,向我道:“妈妈,这是冰冰,玄冰冰。”   我想象鹿鹿长大成人后领女朋友回家的场景,瞬间有种多年媳妇熬成婆的感觉,有点感动,有点辛酸。   鹿鹿不满地望着我:“妈妈,别沉浸在你的情绪里了好么?听正事,我邀请了冰冰来我们家做客,吃完晚饭再送她回家,你不介意吧?”   我道:“当然不介意,但是你征求冰冰爸妈的同意了么?没有的话,我们不能把人家拐回去哦。”   鹿鹿一副“你够了”的表情,道:“早就问过了,冰冰的爸妈离婚了,现在住在外婆家。冰冰的外婆刚刚才离开,我把你的手机号给她了。你不信的话,这里也有冰冰外婆留下的地址和电话,你可以随时打给她。”   这个叫玄冰冰的小女孩剪着齐刘海,长发过腰,穿着毛茸茸的浅蓝外套和粉色靴子,乖乖由鹿鹿牵着,表情淡定。   我把鹿鹿拉到一旁,低声道:“我一切okay,你知道的,我从来不限制你交朋友。但是,一些原则还是要坚守的,你刚才当着人家冰冰的面说她父母离婚的事情不太好吧?”   鹿鹿云淡风轻道:“冰冰是中韩混血,在韩国出生,不久才回中国,现在还听不懂复杂的中文,包括‘离婚’。”   “哦,原来如此,”我舒了一口气,但又想到一个问题,“不对啊,冰冰不懂中文,那你是怎么和她交流的?又怎么会知道这么多事情?”   鹿鹿平静道:“I know English,so does she。”   30分钟后,我在厨房准备晚餐,鹿鹿和冰冰在客厅里玩拼图。由于厨房和客厅没有隔断,我可以清楚“监视”他们的一举一动。鹿鹿和冰冰肩并肩趴着,两个人都不说话,只是双手快速移动,偶尔眼神交流,完美合作下拼图瞬间完成了一大半。   我在心中默默惊叹,原来这种feel才是青梅竹马啊。   我盛好饭菜,一面舀汤一面招呼道:“鹿鹿,带冰冰过来,开饭啦。”   鹿鹿和冰冰说了什么,然后两个人一起走过来,自觉自动取了筷子和汤匙,正襟危坐在餐桌前。   我小心翼翼夹了一片刚从超市买的泡菜给冰冰,冰冰欣然接受了,大口吃下,面不改色。鹿鹿不太会吃辣,但不服气的,也夹了一片送到自己嘴里,我想要阻止,但已经太晚,三秒后他被辣得满脸通红,拼命喝汤,滑稽的样子惹得一旁的冰冰大笑起来。   这小女孩不笑时高贵冷漠,一笑起来露出虎牙笑眼弯弯,可爱极了。   “Isn't he silly?”冰冰笑着,开口对我说了第一句话。   我点点头,操着蹩脚的英语:“inherited from his Daddy。”   冰冰同意道:“All handsome guys are silly!”   鹿鹿辣意终于消褪,似要辩驳,但只弱弱地挤出了一个词:“Nonsense。”   我和冰冰相视一笑。   原本的计划是吃完晚饭,再玩会儿拼图,我送冰冰回家,但没想到一吃完晚饭,冰冰的外婆就打电话过来问了地址,说派了司机来接冰冰。老人家听起来挺强硬的,毕竟是别人的外孙女,我也不好说什么。   十分钟后司机就来了,相当神速。   我和鹿鹿送冰冰出去。   夜幕里,鹿鹿牵着冰冰的手,路灯把两个小人儿的身影拉得纤长。   我忽然想到,鹿鹿对冰冰,除去友情,也许还有同病相怜之情。在冰冰身上,鹿鹿看到了自己的影子。   在小孩子的世界里,规则是简单的。相爱就在一起,不相爱就分离。因此,父母的分离代表着爱的崩裂,家的离析,甚至由此投射到自己存在的意义,猜测自己变成了某种作废品,无地容身。   我开始怀疑自己当初的选择。   倘若当初我选择独自抚养鹿鹿,告诉他,他只有妈妈,没有爸爸,会如何?   究竟哪一种方式更加残酷?   一开始便只有冰冷的现实,还是在温暖的幻觉里躲藏片刻,再被抛入冰冷的现实?   顾清让第一次见到鹿鹿时是这样说的:“如果你要给孩子找个父亲,最好趁他尚不记事的年纪找,否则等到小孩子懂事了,再好的父亲,也很难与他心无间隙。” 作者有话要说:   ☆、韩剧   我告诉鹿鹿找到工作的事情,担心以后陪鹿鹿的时间不多,鹿鹿倒是很超脱,说他可以去冰冰家做客,也可以找言言玩。   “妈妈你放心吧,我会好好利用我的自由时间,加强自身修养——”   “喂,听起来你很开心嘛。我告诉你,妈妈不在的时候,你要有独立和自控能力,最重要的是,不要随便给陌生人开门。”   鹿鹿用牙签叉了一块苹果,鼓着嘴道:“你当我是三岁小孩子啊。”   “你看你看,”我指出,“你这种骄傲自大的缺点千万要改掉,要知道,成人的世界要复杂许多——”我正说着,手机响了起来,是顾清让。我借口说要去厨房削水果没空,让鹿鹿接,鹿鹿看了我一眼,深沉道:“嗯,大人的世界果然很复杂。”   等我拿着一盘葡萄回到卧室时,鹿鹿似乎已经讲完电话,坐在床上叉着腰,似笑非笑审视我:“这就是你削的水果?为什么皮还在?你根本就没削吧?”   我说:“你都知道了还问。”   “那你就是故意躲Daddy的电话喽?”鹿鹿托腮,推理道。   我塞了一颗葡萄到鹿鹿嘴里,训导道:“只是时机不凑巧,你不要乱猜。下次吧,下次我再和Daddy讲电话,你都不知道我多思念他。”   鹿鹿坏笑着举着电话,我这才发现他开着免提,没等我说话,顾清让的声音幽幽传来:“不必下次了,现在就说说看,你有多思念我,星星?”   我一把夺过手机,立刻关掉免提,躲到厕所后才敢大声说话:“你不要顺杆爬,又不是猴子。”   “你这话,我不懂。”   我提醒他:“我们今天早上才见过。”   “所以呢?”   “所以我、一、点、儿、也、不、思、念、你!”   他沉寂片刻,说:“你家的隔音效果好么,你这么个吼法。”   “不、用、你、管!”   他在电话那头笑起来:“你最近又看什么韩剧了,我的野蛮女友?”   我反驳道:“那是电影!”   他答:“不都一样么?”   是的。韩剧通常都是这样的设定,灰姑娘和高富帅相遇,相爱,矛盾,分离,幡然醒悟,复合,然后live happily ever after。若是悲剧,也总是建立于一方死亡,另一方永久痴情怀念的基础上。比起现实,韩剧里的爱情简直固若金汤。因而女性们才喜欢看,轻易代入女主,哪怕再落魄也可以有恃无恐,反正有男主来赴汤蹈火不弃不离,而女二女三女n最终都将是炮灰。   幸而我一直都有作为炮灰的自觉,在顾清让遇见他的真爱之前,兢兢业业负责帮他处理烂桃花的炮灰。   第一次为顾清让挡桃花是在五年前,刚搬进顾家不久。   本来顾清让的祖父想让独生儿子接任自己的职位,但顾清让的父亲顾淼是专攻神经系统学的科学家,对商业完全没有兴趣,听说还险些与顾溟声闹翻。人们便猜测,这顾家家业,要么交给私生子夏裴,要么交给唯一的孙子顾清让。那时夏裴年纪轻轻就已迅速在顾氏集团站稳脚跟,尽管是私生子身份,出众的能力和灵敏的商业摆在那里,不服不行。至于姓氏问题,把“夏”改成“顾”就可以了,又不是难如登天的事情。相比之下,顾清让比夏裴年幼三岁,长年在国外读书,没有任何经商经验,专业也不对口,难以委任。谁知顾溟声临死前宣布,顾氏由年仅22岁,尚在读书的顾清让接管,导致顾清让只好两头忙。顾清让25岁,也就是我遇见他的时候,已经在顾氏树立起威严,和多家企业合作融洽,但,也渐渐出现了一个问题。   许多企业巨头见到顾清让这么年轻有为,长得也不赖,家底又那么厚,若能联姻,绝对稳赚不赔啊,就这样,起了给他牵红线的心思。有的想把直接女儿或孙女嫁给他的,也有的想把什么侄女外甥女嫁过来的。毕竟合作的关系摆在那里,为了大局,顾清让也不好直接拒绝,而且那时,众所周知他没有女朋友。   以上这些逻辑关系,顾清让花了半个小时解释给我听,然后说:“你长得虽然不怎么样,但胜在年轻,也有些小聪明,挡桃花这种事,应该不必我亲自教你吧。”   我那时毕竟寄人篱下不久,“正室”气场还没培养起来,心也虚得很,道:“你还是教一教我比较妥当。”   顾清让说:“豪门千金多骄纵,但有的也是那一点被宠溺出来的富贵气势而已,她们其实比你想得要单纯许多。你只要让她们对我望而却步就可以了。”   我很想告诉他,他现在看起来就挺让人望而却步的。   “那,我要为你挡桃花挡到什么时候?”我问。   顾清让眸色一暗,却多了一分锐利:“你忘了,这不是一场具有时限的平等交易。”   也对。现在的状态,顾清让是主人,我相当于奴隶。他叫我往东,我绝对不敢生出往西的心思。   于是我就被打扮一番,带到了一个繁华地段的时装店开幕酒会。时装店店主,也是首席设计师,叫莫未岚,留学巴黎归来,父亲是着名的企业家。其实这等家世教养,配顾清让也是挺相衬的。我疑心难不成是因为莫未岚太丑,顾清让看不上?但见到莫未岚真人时,我开始为顾清让的审美眼光担忧。   莫未岚剪着赫本头,红唇,耳坠为白羽,一袭连身水蓝色曳地晚礼服,腰间镂空露出白皙皮肤,性感如美人鱼。   再看我自己,头发被烫成民国卷,脸上婴儿肥犹在,偏偏穿的还是粉嘟嘟的收腰短裙,裙际缀满闪钻,简直土到和土拨鼠有一拼。   所以我跟着顾清让向她走去时,立刻生出怯意来,脚步软慢了许多,顾清让回头瞪了我一眼,我只好深吸一口气,生无可恋地往前走。   莫未岚看见我们,率先打了招呼:“Mr.Gu,Welcome!”   顾清让微微点头:“你好。”   莫未岚顺手从经过的侍者盘子里拿起一杯酒,递给顾清让,道:“尝尝这个,Loire Valley酿造,今天空运过来。”   我看出了莫未岚刻意无视我,但眼下不适合轻举妄动,我只好继续挽着顾清让,挤出天真无邪接近白痴的笑容。   顾清让接过酒,喝了一口,道:“我不是红酒专家,品味一般,”然后忽然又送到我嘴边,我还没来得及反应,酒液便欢快地淌入我的喉咙,辣得我弯着腰直呛,顾清让一面拍我的背,一面对莫未岚道:“看来,我的星星不喜欢。”   我好不容易顺了气儿,直起腰来,这才看见莫未岚那张喜怒不明的脸。   “她是?”莫未岚这才把目光投向我,故作困惑望向顾清让。   “莫小姐好,”我抓住时机,朗声道,“我叫沈沐星。”   莫未岚鄙夷地扫了我一眼,对顾清让道:“酒会之后要不要去放松一下,我常去的一家私人温泉会所,很僻静。”   顾清让忽然挽住我的肩膀,凉凉道:“我没有时间。”   莫未岚皱眉,不耐烦道:“那你什么时候有时间?”   顾清让低头凝视我:“那要看星星什么时候有时间。”   我被他那凌厉目光检视得腿软,只好抱着上战场的心情,深吸了一口气,尽力摆出高贵的模样:“多谢莫小姐好意,但清让要陪我,他说过,和我在一起的每一分每一秒都珍贵无比。所以,无论是今晚,明晚,还是未来,他都没有时间给你。”说完我自己暗暗呕了两呕。   莫未岚有了几分恼意,冷声质问道:“顾清让你到底什么意思?”   “我的意思已经很清楚了。”顾清让牵着我的手。   莫未岚不死心,道:“你一时对这种土包子有新鲜感也是情有可原。”   顾清让淡淡一笑:“她不是土包子,她是我的女朋友。”   女朋友和土包子其实不冲突吧?   “就她?”莫未岚不屑道,“顾清让,你有更好的选择。”   “她是最好的选择。”顾清让言简意赅。   莫未岚冷声笑起来:“那你要如何向我父亲交代?我不信,你对这个女人的感情比对顾氏集团更重要。”   “莫小姐,”我作黛玉捧心状,“我知道,您父亲有意撮合你和清让,但清让已经和我在一起了。两情相悦的事情,莫小姐你用金钱来衡量,是不是太肮脏?”这种狗血言情文的台词连我自己都快受不了了。   这会儿莫未岚气得脸色青白。   我居然有些心疼,这姑娘大概真的有些喜欢顾清让。   不过话说回来,估计全城百分之八十五的适龄女性都喜欢顾清让。   莫未岚不死心,对顾清让道:“这世上没有我得不到的东西。”   顾清让笑起来:“的确,不折手段的话。”   “你在讽刺我?”莫未岚问道。   “在法国留学四年,却不通一句法语,毕业证书用钱来换,就连这时装店的资金,也是从父亲公司储备资金中霸用。莫小姐,我看不出你哪一点比得上我的女朋友。”   我心想,顾清让的调查工作做得也太狠了,连人家黑历史都挖出来了。   就在这当口,莫未岚突然端起酒杯,用力一掷,我只觉眼前一暗,左边小腿忽然传来一丝刺痛。我睁开眼时,发现粉嘟嘟的短裙被酒液溅成暗紫,左边小腿似乎是被弹起的酒杯玻璃划伤了,血流如注,而周围宾客们也纷纷聚拢过来,低声议论。   莫未岚冲动过后,大概才回想起今天是她自己时装店开幕酒会,一时尴尬无措。   顾清让的脸上浮现笑意。是的,是笑意,旁人或许看不出来,但我认得,那是成功之后自信的笑意。   “莫小姐,你方才的行为,有些过分了吧?”顾清让道。   莫未岚毕竟是千金小姐,虽然理亏,但当众受责,脸色也不好看,回敬道:“是你先逼人太甚。”   顾清让冷冷道:“你我无缘,可以好聚好散,但你今天伤了我的女朋友,若要追究法律责任...”   顾清让还未说完,一位神态威严的老者从人群中走出来,拉着莫未岚后退一步,对顾清让道:“小女任性妄为,还请顾总不要放在心上。”说着,又转头指使工作人员打扫地上的狼藉。   “顾总,”他继续道,“改天我再向您赔罪。”   顾清让点头示意,然后扶着我,大步走出酒会场。   到了停车场,顾清让直接把我扔到车里,关上车门,自己却转身就走。   “喂!”我摇下车窗喊道。   顾清让停下脚步,背影在昏暗的灯光下显得,对,显得令人望而却步。   “怎么了?”他回头。   我本来想问他,那样对待一个喜欢他的女子,是否会心有不安。虽说有商业因素掺杂,但莫未岚终究是一个有血有肉的人。我对莫未岚还没到万分同情的地步,毕竟我和她只有一面之缘,想来以后也不会有见面的机会。但,我总觉得,顾清让用这样的方式,惩罚的不仅仅是别人,更是自己。   但我什么都没说。   顾清让也沉默了一会儿,转身走了。   顾清让前脚刚走,我才想起来自己的“伤势”。我胡乱抓了车里备放的纸巾按住小腿上的伤口,只是被玻璃片儿刮伤,伤口没那么疼,但主要车里没开暖气,外面天寒地冻,而我又穿得单薄,冷得牙齿直打颤,心想,顾清让不会就这么丢下我不管了吧。   十分钟后,车门终于打开,一个穿着白色职业装的女子从口袋里变魔法似的拿出急救用品,迅速帮我包扎了伤口,开了暖气,见我还在抖,便把自己外套脱下给我,然后坐上驾驶座,干净利落地发动了车子。   我觉得这位姐姐简直就是拯救万物的女神。   “好多了么?”女神姐姐一边开车一边问我。   “女神姐姐你妙手回春,我现在不疼了,也不冷了。”我说。   女神姐姐加快车速,笑道:“你不怕我是坏人?”   我咧了咧嘴:“今晚晚上‘坏人’见得够多了,和他们比起来,你简直就是女神。”   “夫人,”她解释道,“我是顾先生的秘书Lydia,不是什么女神姐姐。”   “夫什么?”我受到了惊吓。   “顾先生说,你是他正式的女朋友,所以要叫你‘夫人’。明天大概就会有新闻出来了,夫人您稍微做一下准备。”   “准备什么?”我警戒道。   Lydia微笑道:“也没什么,参观公司董事会议,不必担心,顾先生会陪你的。”   我歪过头蜷着身子,打了哈欠,道:“女神姐姐,只要你不提顾清让那个家伙,我还是你的脑残粉。”   Lydia送我回到了顾家。   鹿鹿在我的房间,已经熟睡了。我怕吵醒他,就到他的房间洗漱,然后在鹿鹿的小床上凑合睡了。   我一向眠深,入睡之后一般吵不醒,但那夜却猛然醒过来,小腿上有冰冷的触感。想打开床头灯时,手却紧紧被按住。我顿时冷汗直流,不会是死去的顾清语吧?恐怖小说里,死者对自己生前居住的地方若心存留恋就会久久盘踞,不愿离去。   我正苦思冥想小说里驱鬼的咒语,却听到熟悉的声音。   “是我。”   “顾清让?”   “嗯。”   “我不知道你还有装鬼这种特殊爱好,”我长舒一口气,“这是你的家,你可以随时随地随便溜达,但是,请你小心一些,不要半夜吓着鹿鹿好么?”   他似乎在笑。   我抽回手,道:“你已经吓到我了,现在可以功成身退,回你的房间睡觉了吧?”   他沉默片刻,说:“这是我的家,我可以随时随地随便溜达,只要我不吓到鹿鹿,就可以了吧?”   我被他突然这么一绕绕得有点晕,刚要组织语言,他忽然挤上床,侧身背对着我睡了。   一瞬间,我心头被千万只神兽践踏而过。   当然,一般正常19岁的女孩,在这种时候应该是这个反应:用力推开他大喊“流氓”。   但我还没有。   我轻轻翻了个身,也背对着他。   那时我对他,尚无喜欢之情,而他对我,更无欲念爱意。   正因如此,我们才可以那样相安无事躺在一起。   就像是在浩瀚烟海里恰巧坐上同一只小舟的两个陌生人,有各自的往事,也有各自的归宿,而这同济的一段,哪怕温暖贴近,偶尔窥视到彼此的秘密,不过是概率极小的意外,很快便会分道扬镳,走向各自的未来。   最好的结局是,再不相见。 作者有话要说:  最近太忙,没时间,呜呜。 ☆、镜花缘      当我发现钟氏集团旗下的Y&Y游戏开发公司与顾氏集团大厦只有一街之隔时,我的左右眼皮轮番跳了好几次。   作为名头上的顾氏集团准女主人,我根本不清楚顾氏到底有多少资产,更别提顾清让的身价了。外界皆知,顾清让的祖父顾溟声是一代商业奇才,顾氏家族人数虽不多,在海外却物业广泛,资产庞大,旗下不仅有多家高级酒店会所,还涉足影视,美容和制药行业,更拥有坐落在纽约和巴黎的黄金地段商厦。   所以当夏裴辞去在顾氏的职务,选择原地起步经营自己的Loretta酒店时,很多人都觉得他疯了,放着那么多资源不要。也有人觉得是顾清让太阴狠了,一上位就逼走夏裴。夏裴虽是私生子,但好歹和顾清让也有血缘之系,顾清让连一点财产都不分给自己的亲叔叔。   至于顾清让和夏裴的恩怨细节,我也不甚清楚,每次顾清让一见夏裴就没有好脸色。   从客观的角度来说,夏裴比顾清让温柔,正直,通情达理多了。   当然,这话我没敢当面说。   当我走进Y&Y游戏开发公司设计部时,我险些激动地喊出来。这哪里是职场,分明是艺术展览馆,后现代主义的雕塑,未来主义油画,地板上是抽象涂鸦,办公桌椅姿态各异,有晶蓝软糖状沙发,暖色调圆桌,还有用金属直接焊接的靠椅,透着冷硬粗旷,再看四周的职员,有的忙碌奔走,有的对着电脑聚精会神,根本没人注意到来者何人。   人事部的向导姐姐很是善良,径直把我带到了组长办公室。   一推门,一股欧洲古典风迎面而来:鹅绒窗帘,波斯地毯,办公桌椅更是雍容华贵,只是与外面比起来,这办公室有些中规中矩了。   只见钟以源站在窗边,低着头,手里把玩着一个贝壳状沙漏。   他穿得比那天初次见面时倒是低调许多,一身灰色西装,没有戴眼镜,显得年轻了些。   “钟总,沈小姐到了。”向导姐姐说道。   钟以源抬头,微笑道:“好,谢谢你。你先回去工作吧。”   向导姐姐一脸幸福地走了。   “坐吧。”他道。   我战战兢兢坐下,道:“这里是您的办公室?”   他摇摇头,却问道:“这里如何?”   “啊?”   “我是问,”他不紧不慢地解释,“你对这个办公室的感觉如何?”   “‘还好’可以作为答案么?”   他笑:“当然不可以。”   我只好打起精神,仔细观察了四周,坦诚道:“我对室内装修一窍不通,只能从艺术的角度来判定。这么说吧,整个设计部给人一种矛盾的震撼感,雕塑,油画,涂鸦,都是个性十足的介质,而选择不同时期的艺术形态,既有传承又有相互冲突,恰如培根打破艺术规则的束缚而爆发的强烈情感,是非常具有张力的表达。至于这间办公室,沿用中世纪贵族府邸的风格,虽然雍容华丽,却创意不足.......”   他聚精会神的模样非常好看,但我只觉得有些毛骨悚然,没敢再批评下去。   片刻,他放下沙漏,走近,道:“纪枫教授果然慧眼识人。你真的想清楚了要接受这份工作么?不觉得屈才?”   “怎么会,”我心里都快哭了,“能得到贵公司的聘用是我的荣幸。”   他轻轻拍了一下我的肩:“那就好。”   “那我接下来的具体工作.......”   “你在这里等一会儿,组长很快回来,他会向你说明具体事务。”他正要走出去,忽又回过头,问道:“你叫沈沐星,不会是那个沈沐星吧?”   他指的“那个”,全句应该是“那个击败女明星方韶宣、深受广大妇女痛恨、不平凡顾清让的平凡女朋友。”   我认命地点了点头。   他恍然大悟般“哦”的一声,凝思片刻,道:“设计组这群人虽然宅,但只爱游戏不爱八卦。而且你的工作区域也只会在这一楼层,你放心吧。”   钟以源简直太善解人意了,我险些激动得想冲上去和他握手。   就这样,我在组长办公室等待。几乎等得快睡着之时,门开了,一个黑影蹿进来,带出一道冷风。我回过神来,才看清楚那个黑影是谁。   “沈沐星!”   “宋宇慕!”   我的表情是绝望和尴尬的,而宋宇慕的表情,介于惊讶和狂喜之间。   “原来你是新聘的设计师啊,”他拊掌道,“我说什么来着,缘分天注定啊!”   “我只是来给你们提供灵感的,”我郑重道,“而且聘期只有五个月。”   “当然当然,你看我是那种公私不分的人嘛!你和其他组员,我会一视同仁的。”他坐下,拿起手机一面浏览一面道,“我们今天五点下班,去哪儿吃饭好呢。公司前面有家寿司店不错,你从前不是很喜欢吃寿司嘛!”   我很想拍案而起,但我面前没有案,只有空气。   “噢噢,”他继续兴奋,“要不去吃咱们传统的中国菜,饺子,好久没吃虾仁饺子了。顺便带上鹿鹿,鹿鹿一定喜欢——”   “喜欢吃寿司和虾仁饺子的是我姐姐,不是我。”我打断他,音色生寒。   他瞬间沉默下来,眼里有一丝愧疚。   我说:“你上次在电话里说的追求的事情,我就当没发生过。现在,我是这里的职员,只想好好工作。”   “对不起,沈沐星。”   “对不起什么?都这么多年了,且你我交情不深,你记错我的喜好也是正常。”   “我是说追求的事情。”他直视我,神情严肃。   我笑:“没关系,我知道你是开玩笑的。”   他的嘴唇微微一动,似是想说什么,又忍下了,一把揽住我的肩膀,嘻笑道:“来来来,我给你介绍我们这个游戏的主题故事,再给你介绍我们组的组员,你不要怕,他们虽然很挑剔,但很好相处。”   这个设计组,包括宋宇慕,总共有五个人,现在加上我,变成六个。   Mori,本名魏茉莉,是个气场强大的冷美人。   周周,男,身材单薄,听说除了游戏,最爱拳击。   徐柔,年纪与我相仿,热情活泼。   Sean,男,安静友善,看起来有些面熟,但也可能是他长了一张大众脸。   而游戏的主题,宋宇慕告诉我,是《镜花缘》。   “镜花缘?”我怀疑自己听错了。   “你看呐,想那些北欧神话啊,希腊神话,都被游戏公司动画公司影视公司改编烂了,我们要的是什么?是创新啊!是弘扬民族古典文化啊!是鼓舞新时代女性啊!”   我在脑海中迅速搜索了一下。   镜花缘,长篇神魔小说,作者是清代周汝珍。小说前半部分描写了唐敖、多九公等人乘船在海外游历的故事,什么“女儿国”、“君子国”、“无肠国”,简直是历险记中的战斗机。后半部则变成武则天科举选才女,各种花仙子,托生为一百位才女,考中科举还在朝堂上大有作为,比堂吉诃德还堂吉诃德。   “那我到底要需要做什么?”我问。   “画画。”宋宇慕道。   “画什么?”   “你心目中的镜花缘。”   我盯着办公桌前一摞厚厚的《镜花缘》发呆。   对面的徐柔探身过来,笑道:“我读这本书那几天老做噩梦,看见任何花都想吐,”她递给我一杯咖啡,“无糖苦咖啡,保证你精神抖擞,三天把这本书读完。”   “谢谢,”我说,“其实我读过这本书。”   “你读过?”徐柔大惊,仿佛目击了活恐龙。   “嗯,初中的时候,”我见她的惊讶还未缓和过来,又添了一句,“我闲得慌。”   这其实是句大实话。   我初中的时候没有什么朋友,平常上课下课,连课间都在假装写作业。在少男少女情窦初开、追来追去的季节,我把自己泡在了学校的图书馆里。学校的图书馆在十分偏僻的楼层,我每次都爬着阴森森的楼梯上去。图书馆里曲折迂回像个玻璃迷宫,所有的书仿佛都覆这一层薄尘。图书馆管理员是一个清瘦的中年女人,短发,我现在记不起她的模样,只深深记得她那纤细的手,白皙得可以看清细致交错的血管,带有一种病态之美。   我那时看很多混杂的书。   有《鲁滨孙漂流记》,狄更斯的《雾都孤儿》,萧红的《生死场》,不知名作者写的鬼怪录,摩洛哥王室历史,民国四大家族往事......还有《镜花缘》。   以我那时的年纪,自然看不懂这些书,不过借来打发时间,囫囵吞枣而已。   或者,更是欺骗自己不孤单的方式。   那些书上的人物,遥远又靠近,真实而虚无。   在某一瞬间,我可以假装与他们对话。   假装我的存在,一如文字般自由。   “徐柔,你不知道,沈沐星同学当初可是驰名校园的小才女。当然啦,现在学了美术,是大才女了。”宋宇慕忽然说道。   “哟,”Mori仰起头,“宋组长和沈沐星是老同学?”   “是啊!”宋宇慕承认道。   周周提议道:“那我们下班后去聚餐吧,我们好久没有一起出去了,宅这楼里都快宅发霉了。我们吃完饭再去KTV,还可以顺便向沐星同学了解了解组长以前的劣迹,大家觉得如何?”   “我没意见。”Mori淡然道。   宋宇慕低声喃喃:“本来还想三人世界......”   徐柔拍掌:“好主意!周周你简直是为人民无私奉献的好公仆!”   “那个,”我企图阻止这场“灾难”,“你们都没问Sean的意见呢,”我求助般望向他,“Sean,你下班后没有什么特别重要的事么?”   Sean特别认真地想了想,憨笑道:“没有。”   我的脑海里顿时回荡起钟以源说过的话:设计组这群人虽然宅,但只爱游戏不爱八卦。   钟先森,你骗人呐。 作者有话要说:  没什么人看呐。那就慢慢更喽。唉。 ☆、日光机场      我站在走廊尽头给贺小鹤打电话,确认她把鹿鹿安全接回了家。讲电话这当口,贺小鹤已经和鹿鹿一起吃过晚饭,现在两人正在看名侦探柯南剧场版。   “你就放心玩吧,我绝对把鹿鹿照顾好!”贺小鹤说完,悉悉索索过了几秒,电话那头突然传来一声她的凄惨尖叫。   “怎么了?”我的心忽地一坠,“小鹤,你没事吧?”   “小鹤阿姨刚才被柯南里的黑衣人惊吓过度,现在正躲在被窝里。”鹿鹿平静的声音响起,“妈妈,你什么时候回来?”   我长舒了一口气:“鹿鹿啊,妈妈很快就回去啦。你先和小鹤阿姨一起玩。小鹤阿姨胆子小,你陪她看些别的,比如,比如那个巴拉拉小魔仙,喜羊羊与灰太狼,还有——”   “够了,”鹿鹿忍无可忍,“我和你们真是没有共同语言。”   “什么没有共同语言,妈妈为了你,陪你把探索宇宙之谜记录片全都看完了好吗?”   “那么,如果时间和空间是每个单独粒子的动力量,根据什么可以得出其唯一的时间测度?海森伯的不确定原理是什么?恒星的终态有哪几种?如果任何粒子都有会和它相湮灭的反粒子,存在由反粒子构成的反世界和反人是否成立?”   “呃......”我开始怀疑鹿鹿是不是外星人。   鹿鹿“哼”了一声,说:“是Daddy陪我看完纪录片的,你那时一直在睡觉好么?”   “妈妈尽力了啊,鹿鹿,可是妈妈的脑回路真的不适合那种东西啊。”   “算了,我很早就知道了,”鹿鹿继续说,“别玩得太疯,别喝酒,别唱歌,九点半之前回来。”   “呃?”为什么有种身份交换的感觉?   “妈妈,你有没有听见我的话?”鹿鹿开始不耐烦。   “听见了听见了,”我连忙道,“我也想早点回去啊,九点,我争取九点回家。”   “不和你说了,推理开始了。”说完便挂断了。   我回到KTV包厢的时候,周周正抱着话筒撕心裂肺地吼朴树的《生如夏花》,唱至□□之处,被徐柔切换到周杰伦的《菊花台》,两个麦霸争得不可开交,Sean在一旁看热闹,Mori高贵冷艳地吃着哈密瓜,而宋宇慕,盯着屏幕若有所思。   “沐星回来了?”徐柔不抢麦了,把注意力转移到了我这里,笑问道,“是打电话向男朋友报备么?”   “不是不是。”我否认道,“徐柔你继续唱啊,《菊花台》挺好听的,《青花瓷》也不错。”   徐柔沮丧地走过来坐在我旁边,指着周周道:“你看他,《生如夏花》唱三遍了还不厌。”   我一看,周周仍醉心于歌曲之中。   宋宇慕凑过来,道:“沈沐星,你要不也唱一首?我还从来没听过你唱歌呢!”   “对啊对啊,”徐柔兴奋道,“你也喜欢周杰伦吧,我们一起唱一首吧!我最喜欢那首《黑色毛衣》了!”   我想起鹿鹿刚才的叮嘱:别唱歌。   我虽然不是破锣嗓子,但好像真的没有歌唱细胞。记得鹿鹿刚上幼儿园,让我教他唱“长亭外,古道边”,结果每一句都不在调子上,最后顾清让实在听不下去了,用小提琴给鹿鹿伴奏,把调子一一纠正了过来。   那时,我抱着鹿鹿窝在沙发,他站在落地窗边,闭着眼,睫毛在暗蓝灯光下显得更加纤长,拉着小提琴的手姿优雅,指骨细长有力。时有夜风吹来,那白色睡袍边沿微微飞扬。   他整个人,如同伫立在一座孤岛之上,湛然常寂,唯有起伏悠扬的琴声,如潋滟水光,环旋轻烁。   那个场面久久挥之不去,我凭此,画了一幅画。   当然,顾清让不知道。   顾清让说,星星,音乐和绘画本是相通的,为什么到你这里就不行了呢。   我狡辩,因为我特别啊。   顾清让坏笑,特别蠢?   我瞪他,人家说,上帝为你关上了一扇门就会为你开启一扇窗,我觉得,上帝把你的所有门窗都打开了,连心也掏走了,才显得你这么空洞。   顾清让愣了一会儿,可惜道,原来你的歌唱天赋全浪费在嘴皮子上了。   我不服软,那又如何?   顾清让淡然一笑,也好,我还是比较喜欢唱歌好听的女子。   后来,我偷偷找竹生安惠练歌,但由于我的学习能力异常低下,最后只学会了许茹芸的《日光机场》,虽说唱得一般,好歹都在调子上了。   这些,顾清让当然都不知道。   惠惠说:“你既然不打算唱给顾清让听,你学歌作什么?”   我说:“谁告诉你我是为了他?”   惠惠翻了个白眼:“我又不瞎。”   常言道,距离产生美。最初的情动,总有一段距离,来保持朦胧的美感。   而我和顾清让,住在一个屋檐下,彼此恶习皆知,半点幻想也无。   所以很长一段时间里,我以为我对顾清让的在乎,不过是日积月累出的依赖感。   惠惠说:“你自己看不见自己看顾清让的眼神,但我不瞎,你的眼神里全是‘喜欢’。”   “惠惠你一定是看错了。”我强烈否认。   惠惠疑惑:“你慌什么?喜欢顾清让又不犯法,而且你们顾沈两家又不是什么世仇,又没受什么不能相爱的诅咒之类的。”   可是,有一样东西,比诅咒更强大也更可怕,那就是利益。   利益相关的爱情,大多无疾而终。   宋宇慕推了推我:“沈沐星,想什么呢,《日光机场》为你点好了,来唱吧。”   徐柔对Mori道:“Mori姐,原来沐星和你一样也喜欢许茹芸呢。”   冷美人Mori扬眉道:“终于可以好好听一首歌了。”   Sean正拉住醉了的周周,哄道:“来来来,再喝一口,这是水,不是酒。”   音乐声起,我开始唱:   “......从云端到路上,从纠缠到离散,有缘太短暂,比无缘还惨。从昨天到今天,从今天到明天,时间原来是欺骗。剪一段日光,解爱情的霜,让我窝在你的胸膛,埋葬我的脸。留一段日光,在黑夜里流浪,任随思念时光倒转,再爱你一场......”   “好!”徐柔冲过来,拿起另一个话筒情不自禁地和我一起唱了起来。   开始还挺和谐的,唱到最后徐柔居然搭在我肩上又哭又吐,还好宋宇慕即使上前把她扶走了,周周在神志不清的情况下竟然正确地又切到了《生如夏花》,然后拖着Sean开始吼。   我悻悻退回座位,问一旁的Mori:“Mori姐,徐柔没事吧?”   Mori难得一笑:“那孩子只是泪腺太发达,唱首《甜蜜蜜》都能哭,和情感没有关系。”   “那周周......”   “哦,”Mori淡然道,“周周的初恋女友最喜欢朴树。”   “原来每个人都有不同的故事啊。”我感叹道。   “那你呢?”Mori望向我,眼神忽地锐利起来。   “我?”我笑了笑,“不值一提。”   “宋组长说过,他的初恋发生在中学时期,而你,是他的中学同桌。”Mori漫不经心道。   我没立即回答,只是伸手拿了一杯酒,一口气灌了下去,渐渐觉得有些闷和昏沉,便倚靠在沙发,沉默良久,追忆道:“宋宇慕中学时期啊,就是那种普通的坏学生,你知道的,一般坏学生的使命,除了制造点让老师头疼的意外,就是幼稚地欺负女生。但宋宇慕是个例外。”   “哦?”Mori瞥了一眼还在照顾徐柔的宋宇慕,道,“怎么就例外?”   “他只保护一个女生......”   Mori挑眉,在等我说下去。   我只觉得胃里翻腾,狂笑起来,摆手道:“那个人不是我。”   Mori起身扶住我,说:“你酒量也太浅了。”然后又对宋宇慕道,“沐星醉了,你送沐星回家吧。”   我神志恍惚之间,见徐柔挂住宋宇慕的手臂,娇声道:“那我呢那我呢。”   宋宇慕无奈道:“我被这条章鱼黏住了。”   周周不知何时唱完了《生如夏花》,坐在角落里像只猫似地吃薯片。   Sean放弃了周周,挥着手向这边走来。   我的视线越来越模糊,脑袋昏沉,耳际的嘈杂声忽大忽小,难受极了。不知是Mori还是谁,一把拽住我的手臂,然后门“啪”地一声,我的意识也断了。   我梦见自己变成了一条皮相很丑的蛇,盘在一棵白桦树树桩上。   那棵白桦树问我:“你怎么喝得这么醉?”   我说:“我是蛇,蛇不能喝酒。”   白桦树笑:“你是蛇,那我是什么?许仙?”   我说:“嘘!你是一棵树,树不可以说话。”   白桦树问:“那我可以抱你么。”   我想了想,说:“笨蛋,我现在不是就相当于抱着你么。”   白桦树又问:‘那我可以亲你么。”   我说:“你傻呀,你是树没有嘴,还是让我来吧。”说完扭着蛇身子凑上去咬了一口。   “妈妈.......”   “妈妈,七点了.......”   “妈妈,七点半了,我们要迟到了.......”   “妈妈,你再不起床,我就自己去上学了......”   我努力睁开双眼,强光刺目,后脑如针扎一般。   鹿鹿衣着整齐站在床边,手里端着一杯热水,面无表情道:“喝吧。”   我接过水,喝了一大口,试图整理昨晚的片段,对了,我就喝了一杯酒,稀里糊涂对Mori姐说了一些关于宋宇慕的事,然后Mori姐叫宋宇慕送我回家,但宋宇慕被徐柔拖住走不开......那,我是怎么回家的?   “鹿鹿,昨晚妈妈是怎么回来的?”   鹿鹿白了我一眼:“被人背回来的。”   “谁?”   “一个名字叫Sean的叔叔,”鹿鹿背起书包,“好啦,我要去上学啦。”   Sean?是他把我背回来的? 作者有话要说:  更的节奏有点儿快啊。 ☆、情感成本      我和鹿鹿坐在公交车上。   我随手画着素描,随着车身颠簸线条变得混乱不堪,而鹿鹿在一旁悠闲自在,插着耳机听歌。我打了个手势,鹿鹿不情愿地摘下一只,塞到了我的右耳,一阵剧烈摇滚瞬间冲击耳膜,我险些吓得跳起来。   “蔺炎的歌?”我问。   鹿鹿自豪地点点头,示意让我闭上眼睛享受歌曲。   我实在不理解他的自豪感是哪儿来的。素未谋面的一个摇滚歌手,和他一个小孩子八竿子打不着,这种迷恋让我更加怀疑鹿鹿是不是外星人。   虽说我欣赏不来摇滚曲风,但我还是挺喜欢这个蔺炎写的歌词:   你不要拒绝我的灰暗,病态沉迷让我快活,像蜻蜓跌跌撞撞,像轻蹑如猫的脚步,黑夜比白昼诚实,喧嚣是响尾蛇的眼睛,故事在窗口兜售,惶惶不安,对自己微笑,庆幸,谁比谁更可笑......   我忍不住问鹿鹿:“你懂这歌词的意思么?”   鹿鹿反问:“为什么要懂?Daddy说,语言是人类创造出的用来回避现实的工具,因此,语言本身就是障碍。”   我一时语塞,顾清让为何要给鹿鹿灌输如此逆天的思维,现在的鹿鹿,顶嘴起来战斗力简直就是一个迷你版顾清让。   根据经验,我明智地决定停止争论。   像顾清让这类物种,试图说服他是非常困难的,除非你在一开始就能用系统化的论据证明他是错的,否则无论你说什么,他都会以一种俯瞰你智商的姿态,直到你无话可说。   搬出来这几天,我偶尔会想起顾清让。在夜晚,哄鹿鹿睡觉的时候,总觉得缺了些什么。而鹿鹿,表面不说什么,只是自己安静读那本从顾家带过来的King of the Cloud Forests。可我注意到,鹿鹿睡觉的小习惯,姿态,越来越像顾清让。   竹生安惠曾经偷偷问我:“星星,你说,鹿鹿会不会是顾清让的亲生儿子?那举手投足,两个人怎么看都像一对亲生父子。”   “不可能,”我说,“相处久了,都会有几分相似度的。”   安惠表情深刻:“世事难料嘛。那,万一呢,万一鹿鹿真的是顾清让的儿子,怎么办?”   “什么怎么办?他们俩现在就是父子。再说了,血缘关系未必就是情感维系,你没听说过么,情感最重要的成本是时间。”   情感最重要的成本就是时间。那么,现在,反过来,当相处的时间越来越来少,如同稀薄空气,所有亲密感,是否就会窒息而死?   或许我和鹿鹿,都需要时间,来习惯一个人的缺席。   几天后,Y&Y设计部。我在茶水间冲速溶咖啡,Sean走了进来,倒了一杯水。我盯着他的背,努力了很久,终于憋出一句:“谢谢。”   Sean一脸迷茫地转过头来:“什么?”   “谢谢你那晚送我回家。”   “哦,哦,”Sean挠头道,“举手之劳而已。”   我觉得Sean太谦虚了,以我的体重,绝对不止举手之劳啊。   “不过,”我说,“我疑惑了很久,你怎么知道我家......”   Sean道:“是你自己告诉我的。”   我稍稍安心,原来自己当时还有几分理智的。“那么,我没说什么奇怪的话吧?或者做什么奇怪的事情——”   “没有啊。”Sean眯着眼笑,不知怎么,有几分勉强的感觉。   我默默回忆起了那个诡异的梦,蛇和白桦树,对,那一定只是一个梦。   宋宇慕不知何时也走进茶水间,侧着身倒了一杯玫瑰花茶,Sean抱怨了一句“好挤”便退出去了,我喝完咖啡正要出去,宋宇慕叫住了我:“沈沐星。”   “是的,组长。”我模仿徐柔的口吻道。   宋宇慕苦笑了一下,道:“为什么每次和你说话,你总是一副拒人以千里之外的模样。”   “我没有。”嘴比脑子运作得快,等说出来,忽然发现确实如此。   宋宇慕叹息一声,喃喃道:“看来从以前到现在,你都很讨厌我呐。”   看见宋宇慕的表情,我居然产生了一丝歉疚感。“我没有讨厌你,”我说,“只是不喜欢提起从前的事情。我知道你为什么总是提及从前的事,但是,宋宇慕,人生总要向前看,总是往后看,总有一天会摔得头破血流。”   “可是,你姐姐——”他的眼里似有泪光,也可能是我看错。   “我姐姐与你没有任何关系,”我打断他,“我很久之前就说过了,她不爱你,更不值得你爱。现在也是如此。”   宋宇慕深吸了一口气,用陌生的目光打量着我:“沈沐星,你变了。”   我变了,当然变了。   没有人能站在时空之外,逃脱自然的定律。   而这么多年发生的一切,更是足以让我改头换面,彻头彻尾沦为被世间悲悯或鄙夷,只能以锋利来自卫的一个人。   从来没有好的,或坏的变化。   只有注定的变化。   “我变了,长大了,是一个七岁孩子的母亲,”我微笑道,“而你,宋宇慕,你只是变老了,并没有长大。”   宋宇慕缓缓伸出手,似要握住什么,却又松开,阳光难得投射进来,掠过他掌心交错的纹路。   最后,他笑:“这样也好。”   我不知道他说的“这样”指的是什么样,但我听出了他声音里的无奈之意。   七年了。也许这期间他试图忘记过她。   可,人心终究不是机器,不是on和off两个键就可以解决系统的紊乱。   尽管许多所谓的爱情都只是荷尔蒙一时作祟,余下的也有些例外,发生在懵懂年纪,如蒲公英偷偷落芽,又恰巧避过了现实风霜,刻在了骨子里不能忘。   我或许待宋宇慕过分严苛了些,可,不这样做,我想不出其它帮他的方式。   中午我没有和同事们一起叫外卖,而是约了竹生安惠在公司附近的餐厅吃饭。   我打电话给她时,她还在和景凡逛街。   “星星,我看到一个很可爱的毛线帽,很适合鹿鹿呢!”   “惠惠啊,千万忍住购买的冲动,”我制止道,“你忘了嘛,上次你给鹿鹿买了一条围巾,他宁可光着脖子受冻也不肯戴。当然,我个人觉得你的眼光非常好,但坏就坏在鹿鹿这孩子太挑剔了。”   “就是这样我才喜欢嘛,比较能引起我的征服欲!”   安惠说完,我听见旁边隐约传来景凡的声音:“你喜欢,我们可以生一个。”紧接着我有听到“啪”的一声,没有景凡的声音,倒是安惠气喘吁吁:“还没求婚就生孩子,想得美!”   我默默同情了一下景凡,劝道:“惠惠,家庭暴力使不得,会上瘾的。”   良久,她说:“我觉得我已经上瘾了。”   “对了,”我想起正事,“你没把我在Y&Y上班的事情告诉景凡吧?”   “没有,放心,姐姐我口风紧得很,除非景凡给我买下一整套珍藏版的变形金刚,我是不会把这事儿说出去的。”   景凡的声音再次响起:“我觉得变形金刚不适合给我们未来的女儿玩。”   然后,连“啪”三声,安惠说:“星星啊咱们待会儿见,我现在要进行一下温柔的家庭教育。”说完电话就挂断了。   这叫什么呢。   一个愿打一个愿挨。或者,这便是妥协。   我又想起顾清让说过的:我不喜欢妥协。   竹生安惠比预定的时间早到了十分钟,我到餐厅的时候,她已经选好了的位置,在复古式屏风后,旁边还摆着一个鱼缸,里面养着兰寿鱼和鹦鹉鱼。   惠惠穿着真丝千鸟格连衣裙,外搭暗蓝外套,戴着闪亮的墨镜,看到我时摘了下来,笑意盈盈,向我招手。毕竟是模特,哪怕逛了一整天也能神采奕奕,鬓发不乱,潮范十足。   “我快饿晕了。”这是惠惠对我说的第一句话。   “点餐了吗?”我在她对面坐下。   “点了,”她吐舌,“但是,听说这家店的主厨是处女座。”   “所以?”   “所以对每一道菜都精致十足,力求完美啊。”   “姐姐你不要黑处女座了,这只是人家的职业操守啊,”我说,“你在走秀时对每个细节不是也臻于完美么。”   “好好,不黑处女座,说说你的工作,怎么样?觉得合适么?”   我告诉惠惠关于《镜花缘》和整个游戏的设计理念。其实大背景部分已经有了方向,主要还在寻找能够与其他游戏区分出来的亮点。许多方案呈上去,都被顾以源否决了。尤其是《镜花缘》里的一百位才女,人物设计既要贴合游戏又要独特,还要具备扩展国际市场的元素,这一庞大工程就非常令人头疼。到目前为止,我都只是在结合中西风格,尝试画一些不同的人物轮廓。   “好惨。”惠惠总结道。   “其实我挺喜欢这个过程的。在既定的框架内尽可能发挥,不像单纯的练习,漫无目的。还有一点,这份工作足够让我暂时维持现在的生活。”   “也对,”惠惠点头道,“你可不能走梵高的路,情场失意,事业无望,最后在穷困潦倒中离开人世。至于这百年后的虚名,有什么用呢,又不能让当初的他获得爱情和快乐。”   我望着惠惠:“怎么突然变得好哲学......”   惠惠挑眉,理直气壮道:“哲学家其实是我的副业。”   我正要嘲笑她,却听到背后和悦的男声:“沈小姐?”   我回头一看,是钟以源。   准确的来说,是钟以源和一群人, 而我一眼就从那一群人里找到了顾清让。   他依旧西装革履,却多了几分休闲,胸口别着的素蓝丝巾更添春意,将古板气息一冲而散。   钟以源看了惠惠一眼,对我说:“不介意的话,和你的朋友加入我们吧,反正我们也算是一场朋友聚会。”   顾清让没有看我。   不知怎么,心里仿佛被一阵风卷过,尘散云消,很清明,却空空的。   我勉强笑道:“谢谢钟总的好意,我和我的朋友在这里挺好的,还是不打扰你们了。”   钟以源回道:“那好吧,下次有机会再聚。”   说是这样说,可钟以源这一行人和我就隔着那一道屏风,音量稍大一些,谈话内容都听得到,和坐在一桌也什么区别。   这时候,菜已经上了。惠惠一面切着西兰花,一面问道:“怎么回事?”   我只好压低声音回答惠惠的疑问:“钟以源,钟总,就是我的老板。”   惠惠翻了个白眼,低声道:“我才不关心那个什么‘以源’,长得跟三浦春马似的。自从三浦春马演了《14岁的妈妈》里的渣男后,我就特别不待见他,没法改观了都。咦,我要问你的是什么来着?哦,对了,我是问,你和顾清让又怎么了?你只是搬出去住而已,又不是割他的肉,干嘛装路人不搭理对方?”   “钟以源知道我和顾清让的关系。”我说。   惠惠同情地看着我:“星星,那你这是在boss面前丢脸啊......”   我切了一大口鸡胸肉放进嘴里,道:“脸面有什么重要,填饱肚子才重要。”   我正大快朵颐,听见屏风后传来一阵笑声,依稀听见一个女声问:“对了,Vince,你的那位小女友怎么没带出来?”   Vince是顾清让的英文名。   一个男声抢答道:“当年在滑铁卢不知道有多少人追求Vince,Vince呢,木头似不回不应,我那时还以为Vince喜欢我呢!”   钟以源的声音:“你胡说八道什么呢,Vince只是没动过心。”   女声笑道:“这么一说,我对Vince的小女友更好奇了呢。”   顾清让的声音凉凉响起:“她只是一个普通的女人。”   女声有些失望:“什么嘛,完全就是敷衍。”   顾清让徐徐补充道:“但我很喜欢她。”   我不小心吃到一团芥末,辣到眼泪直流。 作者有话要说:  居然有童鞋催更了,我真是喜出望外泪流满面呐,还以为没有人看呢。就算只有一个人看,我也要坚持下去哒。(因为临近期末考所以平常比较忙,争取做到一周一更,时间一般在周末。)今天是个例外哈哈。话说这部小说本来是搞笑路线的,为什么开始悲了。。。(困惑脸) ☆、幻听      几年前我陪顾清让参加一个婚礼.   那天正巧是七夕情人节,去婚宴的一路上,随处可见玫瑰花簇,五颜六色的气球和闪烁着巨大爱心的LED广告牌。   我坐在车上,因为被套上一件名贵礼服,怕扯坏,不敢妄动,只好小心翼翼地趴着车窗看。而顾清让在一旁用laptop看公司财务报告,神情专注。   “唉。”我忍不住叹息。   “怎么,你也想要玫瑰巧克力之类的过情人节?”顾清让关掉Laptop,转过脸来问道。   “切,我才没那么俗呢,”我畅想道,“如果我有了情人,我要这样过情人节。清晨一起散步到湖边,喝一杯热巧克力,坐在长椅上看海鸥和水鸭。中午去吃日本旋转寿司,晚上下雨时一起打伞,去附近的艺术馆或博物馆,空无一人的图书馆也行,一起待很久很久,哪怕不说话也好。”   没有回应,我转过身,只见顾清让凝视着我,仿佛我是某种灭绝生物。   “什么是爱情?”他问。   “啊?”我脑海中闪过许多东西,但一时找不到准确的措辞。   什么才是爱情?爱情存不存在?如果维持爱情?坦白说,这些问题我还真没想过。可能在某一种程度上,我把爱情当成了某种实物,类似食物和衣服,即便我现在暂时吃不到,穿不了,但总有一天,我会拥有它。像许多人那样。   我大抵不曾想过,在这世上,也有人从来不曾经历过爱情就离开世界。   而关于我的父母,因为母亲早逝,我并没有机缘看他们如何举案齐眉,诠释幸福。   昏暗的车内,顾清让的眉眼愈发深邃,嘴角微扬,笑意迷离。   “什么是爱情,可以被感知,却不具有稳定性,更没有稳固的证据证明感知的真伪,”他凝视着我,“所以有些人越来越倾向于把它规划为简单的对等或依附关系,从科学角度来说,可以被分解为三个条件:physical attraction,a sense of intimacy,desire to maintain the relationship。”说完,忽然托起我的手,低头轻轻吻住我的手背。   “有感觉么?”大约三秒后,他抬起头来,面无表情地问。   其实我早已心如鹿撞,翻涌难抑,手背又麻又烫,但生生忍住了,迅速抽回了手,也面无表情道:“没有。”   他坐直了,又打开了laptop,像是自言自语:“很好,physical attraction不成立。”   那晚婚宴上,我和顾清让并肩而坐,看一袭白纱的新娘由她父亲牵引着,在众人祝福的目光里,来到了一直等待的新郎面前。因为位置很近,我可以看见新郎的手在颤抖,一直用沉稳的表情掩饰自己的紧张,而在牵住新娘手的一刻,他眼里有了泪光。在交换戒指的仪式完成后,新娘主动环住了新郎的脖子,亲吻了他,场内顿时欢声雷动。   我偷偷瞥了顾清让一眼,他端着酒杯轻晃,脸上依旧没有表情。   仿佛,他和我们这群宾客置身于不同的时空,一刻喧嚣,于他,也只如片叶落身,不痛不痒。   见仪式进行得差不多了,我起身想去洗手间放松一下,这一身礼服实在勒得难受。   顾清让却忽然拉住我,问:“去哪儿?”   “怎么,怕我逃跑了?”我调侃道。   他无声一笑,眸色幽深:“你可以试试看。”   “放心吧,”我附在他耳畔道,“虽然你把爱情当作科学对象来解剖,一点都不romantic,但我是个好人,本着人道主义精神,是绝对不会抛弃你的——”   话未说完,他忽然站起,稳稳当当,把挂在椅子上的披肩展开,掠过我的头,温柔地围在了我的肩上,他的手没有立即放开,而是顺势扶在了我的腰上。我胆战心惊,只见他低着头靠近我的耳畔,呢喃软语:“明天开始减肥吧,你腰上的赘肉......”   “顾清让你——”我气得语塞,只怪自己道行太浅。   他扬起唇角:“比起romantic,我觉得realistic更好。”   恰好这时候,新郎和新娘过来敬酒。新郎和顾清让是生意伙伴,平时相熟,见此情状,大笑道:“顾先生,多谢你今天来我的婚礼,想必不久之后,我们就会听到你和沈小姐的喜讯吧?”旁边一众不明真相的客人听到这话,也起哄起来,还有人说什么择日不如撞日的。   “祝你们白头偕老,”出于礼貌,顾清让转身向新郎敬酒,道,“不过,我尚没有结婚的打算。”   新郎大概正在兴头上,一脸积极,颇有得道高人欲普渡众生的风范,语重心长劝道:“所谓先下手为强,好女子要早些娶回家才好,”说着,迅速打量了我一下,似乎在试图找出我的优点来,找了很久,“你看,沈小姐这么年轻,这么可爱......”   年轻,确实是事实,我比顾清让小七岁。   可爱,和漂亮性感不沾边,据说是用来形容外表一般,实在没有什么特色的人。   我心道,真是难为你了,新郎先生。   无语之际,却听得顾清让朗声答道:“在我看来,沈沐星很完美。所以,我并没有自信能够娶到她。”   一时间万籁俱寂,然后众人反应过来,有些悻悻然,纷纷言不由衷地附和道:“就是啊,沈小姐是难得一见的完美女子啊!”“我一见沈小姐,就有这种感觉啊!”“我也是啊!”   有趁势恭维的:“顾总和沈小姐都那么完美,简直绝配!”   也有传播正能量的:“功夫不负有心人,顾总你再多努力努力,一定可以抱得美人归的啊!”   我当场想脱下高跟鞋砸顾清让。   按惯例,我忍住了。   “亲爱的,我去一下洗手间。”一说完,我立即往洗手间奔去。   我在洗手间待了很久。   期间收到他的短信,说公司有紧急事情要处理,他开车回公司里,让我坐Andrew的车回顾家。   我一上车,Andrew便递了一杯东西过来,说:“是热巧克力,刚买的。”   我瞥了一眼,抱臂不接:“我不喝。”   Andrew大概看出我在生气,默然放了回去,启动车子。   “Andrew,”我问,“没有人和你过七夕么?”   Andrew摇头。   “我也没有。”我说。   Andrew没有搭话。   要是往常,我一定会嫌弃Andrew冷漠无趣,但今晚我心情烦躁,倒不喜争论,只是需要一个倾诉桶。   “我是一个脸皮很厚的人。倒不是天生脸皮厚,后天锻炼出来的。所以别人怎么贬低和曲解我,我都不觉得如何。那些最直白最恶毒的话,若看淡了,其实没有什么杀伤力。最不济,走开便是。可是,那些外裹蜜糖内藏利剑的话,不仅轻视人品,更是践踏了人心。是啊,我脸皮厚,但并不代表厚到可以装傻充愣,任人摆弄。”   Andrew开着车,从后视镜看了我一眼,道:“因为顾先生?”   我没回答他的问题,自顾自继续说:“反正我以后会找到疼爱我保护我的人,不必演戏也不必说恶心的谎言,我要过的那种生活,对,那种自由的生活,把现在所受的束缚之苦全都洗净。”   Andrew可能一时不适应我这么“琼瑶”,思索了良久,问:“顾先生到底说什么了?”   “这不是重点!”我拍膝道。   “那重点是什么?”Andrew难得不耻下问。   但我没心情解释了,摆了摆手道:“你开车吧,我睡一会儿,到了叫我。”   我昏昏沉沉睡了一路,直到被一阵冷风吹醒,睁开眼睛发现车门开了,Andrew不知何时不见了,而是顾清让站在外面,命令道:“下车。”   我冷着脸下了车,瑟缩地裹紧披肩,虽然根本挡不住风。   顾清让看了我一眼,但什么也没说。   进了房子,顾清让开了厨房的灯,对我道:“坐下。”   我已经不屑于反抗,木偶似地坐在餐桌前,看着他冲了一杯热茶。   顾清让递给我,我顺从接过,一口饮尽,舌头和喉咙烫得生疼。   “I wasn't lying。”他说。   我冷笑:“是,一面叫我减肥,一面说我完美,你确实没有说谎。”   “你细心,懂得照顾别人,听话,努力上进,不虚荣,有艺术天赋,世界观正常,除了偶尔有点小脾气,总体来说,没有任何人格缺陷,以我的标准来看,的确很完美。”他一连串形容词说完,居然气不喘心不虚。   虽然不愿意承认,但这时候我确实被他哄得气消了一半,说道:“我觉得,比起‘完美’,‘普通’这个词更适合我吧?”   他笑:“哦,对了,还有一点,谦虚。”   我心中狐疑,顾清让去了一趟公司这短短时间里,难不成吃错药了。   “你不必打一个巴掌再给一个枣,”我说,“我自己如何自己清楚。还有,你在外人面前说的那些漂亮假话,当然,我现在有些消化不了,但我慢慢会习惯的。习惯了就不会生气了,你放心好了。当初住进你家,我早就该有这样的觉悟。而且我自己其实也很讨厌自己耍小脾气,太幼稚了不是么。”   “沈沐星,”他微微叹息,“我倒宁愿你幼稚一些。”   “幼稚得像你妹妹?”我话一出口便有些后悔。毕竟,他那时痛苦的模样,依然历历在目。那一次夏裴提及顾清语,顾清让疯了一般抓住夏裴的领子,如困兽般嘶吼道:“Keep her name out of your mouth!You deserve nothing but hell!”   可想而知,顾清语的死,对顾清让的打击有多大。   “清语?她很幼稚,也很任性,”顾清让居然没有发脾气,反而神情如常,“你比她好管教多了。”说着,伸手“掰开”的嘴,我居然也配合地“啊”了一声。   “舌头烫到了,幸好不严重,”他专业得跟个医生似的,“最近不要吃辛辣的食物,我会叫白姨从明天开始准备米粥,直到复原。”   我扶额:“所以到最后我还是要‘减肥’喽?”   他抛下一句话后起身上楼:“天作孽,犹可活;自作孽,不可活。”   其实,顾清让当众对我“表白”不是第一次了。   为了应对媒体和外界,他总会面不改色地重复那些话:   “沈沐星是我的女朋友。”   “我觉得我们很合适。”   “没错,沈沐星是我的爱人,如果你们非要用这样的方式说的话。”   总之,再肉麻的话,从他口中说出来,倒不是不可信,只是减了三分热度,剩下的全是一贯的冷。就好比他用相同口吻说:我要收购你的公司。   这五年,我听多了,好像也没那么硌心了。   就好比异食癖。一开始吃泥土吃玻璃,你可能会觉得难吃,但吃多了,也就习惯了,一天不吃还会觉得不对劲。   也好比吹泡泡。那些五彩缤纷的泡泡在阳光里飘散开来,但很快就会一个接着一个破碎。没有什么能持久永恒,也没有什么是真实可靠,当我理解了这种规律,我便不再试图从顾清让的那些话语里抓住所谓真意,就像韩剧《Flower Boy Next Door》里所说的:   “所以幸福面前,那个女人,会在伸手之前,学会放弃。”   因此,当顾清让在屏风另一边,用我全然陌生的口吻说出“我很喜欢她”的这句话时,我险些怀疑自己听错了,又或只是自己一厢情愿,在他的语气里里擅自添附了虚幻的深情。而蓦然夺眶的眼泪,更让我觉得自己滑稽。   “顾清让肉麻起来简直不是人。”惠惠连忙抽出纸巾递给我。   我放下刀叉,一面擦眼睛,一面喃喃道:“刚才我是幻听了吧?”   惠惠咽下一大口红酒,道:“幻听?你可以过去让他再说一遍,现在就可以。”   “不必了。”我望着惠惠那几乎清空的盘子,道:“咱们走吧。”   惠惠面露难色,俯上来低声道:“作为顾氏集团的女主人,逃单不太合适吧?还有,就算逃单,你也该把你盘子里的东西吃完啊,浪费食物会遭雷劈的。”   我哭笑不得:“不是逃单,是买单之后走,没吃完的可以打包。”我把手机上的时间亮给她看,“你不是还要去见景凡的妈妈么,再不走该迟到了,而且我也要回去上班。”   惠惠不能理解:“不对啊,顾清让那只狐狸都这么露骨地说喜欢你了,你怎么能走呢。”   “那我该怎么做?”   惠惠兴奋道:“你应该惊喜地走过去,投入他的怀抱,深情告白道,‘其实我也喜欢你很久了’,然后,全屏粉红,有情人终成眷属——”   “惠惠,你偶像言情剧看太多了。”   “我觉得偶像言情剧挺好的呀,最近有部叫《如果我不爱你我爱谁爱你》就挺好看的,听说编剧结合了新柏拉图主义,王尔德美学理论和丹布朗的宗教悬疑风格,具体生动地展现了一对男女两段爱情三代人的悲欢离合......”   安惠还在说,我默默给景凡发了一条信息:“惠惠好像喝醉了,你赶快来接她,我快撑不住了。”   景凡立刻打电话过来,我接起来,他只说了一句便挂断了:“你先帮我看着她,我十分钟,不,五分钟之内到。” 作者有话要说:  最近忙得快抽筋了,两篇论文和两个group project。写得太急,如果有什么bug请提出来。。。当初真应该全部写完了再发啊,唉。anyway,大家一起加油吧。 ☆、自私      “谁的电话?”惠惠的红酒杯停在嘴边,狐疑地盯着我。   知道惠惠对甜食毫无抵抗力,我把一盘提拉米苏递到她面前:“乖,吃完这个咱们就走。”   惠惠死死握住刀叉:“不行,不行,今天要见景凡的妈妈,后天还有平面广告拍摄,我要保持住身材!”   “哦,那好吧。”我正要把提拉米苏端回来,惠惠拖住我的袖子,可怜兮兮:“就一口。”   当景凡火急火燎赶到之时,我正好将最后一小块提拉米苏喂到惠惠口中。   “你不是说惠惠喝醉了吗?”景凡指着神志清明、笑靥胜花惠惠问道。   “我哪里醉了?”惠惠站起来,稳稳当当挽住景凡的手臂以示清白,“你看,我全身上下每个细胞很清醒好么。”   我主动自首,道:“惠惠没醉,是我想让你快点来接她。”   “喂,你最近撒谎撒得越来越溜了啊,”她连连摇头,不自觉提高了音量,“顾清让这个妖孽,把当年那个天真无邪的小星星都带坏了!”   我想扑上去捂住她的嘴,但,已经太迟了。   屏风的另一端忽然静默下来,过了一会儿,有椅子推拉的声音,然后,顾清让出现了。他一只手插着口袋,站在紫檀雕花嵌螺围屏旁,似笑非笑,姿态悠然。我这才注意到,离他最近的一扇屏上题着“髣髴兮若轻云之蔽月,飘飖兮若流风之回雪,”是曹植的《洛神赋》。   《洛神赋》全篇砌满精巧华丽之词,哀怨之情从头贯彻置尾,我一直对曹植的YY能力深感敬佩。但敬佩归敬佩,那种360度无死角、秒杀众生的神女的形象我实在勾画不出来。但当一句诗被单拎了出来,而恰巧顾清让站在了这一句诗旁,仿佛在一瞬间完美贴合了其中的意境。   我想起了某八卦杂志对顾清让外貌的评价,八个字:自带柔光,惊心动魄。   我当初还觉得那个编辑过分夸张,虽然顾清让五官比常人好看,眸子也有些异域风情,但还不至于帅或美到惊心动魄的地步,看久了也就习惯了。   纪枫教授说过,美是什么,美可以是异类,可以是平凡,可以是一切。但在金字塔顶端的美的事物,往往带有孤注一掷的色彩,它绝不屈服于时间和平庸,不流于表象,因此也无法被习惯。它应当是,在每时每刻,都能带来新的震撼。   这一刻我才忽然开始明白。   “清让,你怎么也在这里?”景凡率先开口问道。   “友人聚会而已。”顾清让微笑道,一点儿也没有兴师问罪的意思。   景凡瞥了我一眼,又看见惠惠的眼神,非常自然地伸手接过惠惠的包,道:“我今天要和惠惠去养老院,时间快到了,我们先走了。”   顾清让点了点头:“替我向阿姨问好。”   景凡和惠惠离开去结账,我连忙小碎步跟了上去,心中祈祷不要再节外生枝,但经过顾清让时,听到他说:“等一等。”   顾清让那一桌的朋友鸦雀无声。   我身体僵硬定住,心想自己什么时候这么怕顾清让了,太不争气了。   他气定神闲,指着我原先坐的位置道:“你的包忘拿了。”   “咳,谢谢。”我顿时飞奔回去揣起包,逃跑似地离开了餐厅。   闹剧过后,景凡带着惠惠去养老院看他妈妈了,而我回到公司。   “沐星,过来看我完成的初稿!”一进设计部,徐柔兴奋地把电脑里的画稿给我看,“《镜花缘》里前五名才女,曼陀罗花史幽探,虞美人花哀萃芳,洛如花纪沉鱼,青囊花言锦心,疗愁花谢文锦,我结合了各自所属的花的设计的,怎么样?”   “色系搭配得很好,”我指着人物的服饰,“像这个大面积暖绿色调,配朱红色,既不冲突也多了几分大胆。还有这个临近色,也很规整。我建议多用一些冷灰调子,非常基础,但如果运用得当,反而能使人物更加鲜明。”   Mori也走了过来,道:“虽然《镜花缘》是清代小说,但毕竟是改编成游戏,有相当大的发挥空间。我觉得可以借鉴不同朝代的发髻,比如明代乐游髻和堕马髻。至于整体风格,考虑到国际市场,我觉得可以再多变一些。”   徐柔痛苦抱头:“啊,我感觉我的脑细胞在纷纷离我而去!”   周周凑过来,贱兮兮道:“我可以把我的脑细胞捐赠一些给你。”   徐柔笑他:“你智商这么低,还是留着自己用吧,实在不够,我、沐星和Mori姐凑钱给你买一斤。”   周周“哼”了一声,继续摆弄他的游戏程序。   “对了,Sean呢?”我问。   徐柔朝组长办公室望了一眼,道:“和组长正开紧急会议呢。”   “出什么事了么?”我好奇道。   徐柔凝眉道:“好像是研发出来的新技术被其他公司盗用了,知道这项技术细节的只有组长和Sean,所以.......唉,如果其他公司比我们更早在市场推出游戏.......”   周周接话:“我们现在所做的一切努力都白费了。   Mori姐清了清嗓子道:“事情还未调查清楚,先不要妄作推测。”   下班之前,我敲了敲宋宇慕办公室的门,但无人应声,我试着推开门,只见宋宇慕坐在电脑前一动不动,眉头紧锁,只有手指飞快地敲动着键盘。   我不想打扰他,便把一杯茶放在桌子的另一边,打算悄悄走开。宋宇慕忽然停了下来,抬起头来,定定望着我,惊诧中带着歉意和忧伤。   这表情,让我想起多年前他坐在空荡荡的音乐教室,夕阳洒满了桌椅,连同他的头发发尖都闪着光,而他的脸上,洋溢着自己浑然不觉的喜悦,只是在看到我的那一刻,像一面镜子无声地散碎开来。   “沐星?怎么还不下班?”他看了一眼手表,“鹿鹿该放学了吧?”   我笑:“马上就走,我又不是你,拼命三郎。”   他扬起嘴角,但掩饰不了疲惫:“怎么,你开始担心我了?我就知道,我这所向披靡的个人魅力,啧啧啧,果然连你也臣服了吧。”   我已经对这些话产生免疫力了,道:“算了吧宋宇慕,你还是把茶喝了,专心工作吧。”   他捧起茶,无限遐想后感叹了一句:“要是有时光机器,让我们能回到那一年该多好。不用工作,不必世故,芝麻点儿大的事情就可以挂念一整天。”   “你找个哆啦A梦就可以回去了。”我说。   他白了我一眼:“煞风景。”   我半弯着腰,道:“那宋组长您继续45度忧伤地望风景好了,小的先退下了。”   “等一等,”他忽然起身,从桌底费劲地拔出了一个毛绒绒蓝晶晶的东西,似乎是玩偶,足有半个人高,我正要拒绝,宋宇慕眼疾手快,已经把它递到了我怀里,看到“玩偶”的正脸,差点吓得摔倒:“这是个什么......”   他说:“电影《阿凡达》,没看过?”   “看过是看过,但我没说过我喜欢一个和女主角一模一样的玩偶啊,而且制作得这么逼真,半夜要吓死人呐?”   他不以为然:“谁说是给你的?这是给鹿鹿的礼物。上次吃火锅的时候他告诉我他喜欢,所以我特地托人订作的,从国外寄过来的,想着有缘再见时送给他。”   我愣了片刻,道:“为什么对鹿鹿这么好?”   他似乎也愣了,笑道:“我也不知道,可能我和他投缘吧,鹿鹿很可爱。”   我下意识强调道:“鹿鹿是我儿子。”   “我又没说不是,”他撇了撇嘴,“不过还是多亏了顾清让的好基因啊。”   “喂,”我郁闷道,“你到底是站在哪一边的?”   他原本戏谑的表情忽然庄重了许多,道:“当然是在你和鹿鹿这一边。其实,你和顾清让的一些事情,我听说了。如果,我是说如果,你想要不同的生活,需要任何东西,我会尽我所能帮你,”他停顿片刻,又添了一句,“与你姐姐无关,仅仅是作为你的朋友。”   我一时如鲠在喉。   我对宋宇慕,一开始就抱有太多偏见:觉得他二,不务正业,随意,连痴情也带着傻气。   多年前的那天,我走进教室,清清楚楚见到他脸上的失望。   同情,但更多的是愤怒。   我对他说:“她不喜欢你,哪怕你在这里等到明天,后天,她都不会来。”   他不肯放弃:“或许她临时有事,没关系,下次——”   “没有下次,”我说,“宋宇慕,你还不明白么?”   “沐星,”他伸出手按住我的肩膀,“你可以帮我,你会帮我的,对吗?”   我甩开他的手,缓缓后退。   他茫然无措地望着我。   最后,我说:“宋宇慕,我累了,你想继续那就继续,我累了,不要再和我说话了。”   那天之后,宋宇慕依然很二地和我搭话,我偶尔答话,仿佛什么都不曾发生过。但我们彼此都知道,有一个名字横亘在中间,如同埋下地雷,稍有不慎就会把一段勉强维持的友谊炸得粉碎。   我们都小心翼翼,把最丑陋的心事埋藏到最底层,直到离别把我们更彻底地分割开来,利用时间来造出一片记忆的空白。   而今再次相遇,那些记忆像一下子挣开了藻蔓浮出了水面。   开始恢复色彩,恢复接近真实的形态,让我在不知所措之下只能退缩。   宋宇慕缓缓走过来,冰冷的手指抚过我的脸颊。   他的声音低若夜海潮声:“你哭了。第二次。”   我侧过头,他的手亦慢慢放下。   原来,冰冷的不是他的手,而是我的眼泪。   我并不习惯在人前哭。   哭泣大多代表软弱,代表无谓的挽留。   在努力生存之时,我没有那样的精力。   “沐星,你还记得那年在火锅店的聚会么?”宋宇慕轻声问道,又似乎并不期待答案,自顾自继续着,“你喝醉了,那是我第一次看见你哭,我背着你回家,我一路走,你一路哭。我想尽了办法,没能让你停下来。”   “后来呢。”   “后来你哭累了,就睡着了。”他顿了良久,凝视着我,“很久以来,我一直记得那个场景。”   “我现在过得很好。”   他点头:“这大概就是你我的区别。你懂得向前看,而我......”   我站在犹疑边际。要不要告诉他?如果告诉了他,会有什么样的后果?   可,我终究是自私的。   什么也没说,我离开了宋宇慕的办公室。   回到家时,鹿鹿吞吞吐吐问我:“妈妈,女孩子最喜欢什么样的礼物?”   我指着沙发上蓝晶晶的阿凡达玩偶:“反正不是这种。”   鹿鹿跺脚:“妈妈,不要开玩笑啦。”   我心里一动,摸着鹿鹿的头,道:“老实说,怎么忽然问这个?”   “冰冰要回韩国了,”鹿鹿故作漫不经心道,“她爸爸要把她接到韩国生活。”   “所以你想让她记住你?”   鹿鹿摇头:“我只是想让她开心地离开,就算她以后忘记了我也没关系。”   鹿鹿的模样,让我眼眶忽然一热。我曾经害怕过,怕自己过于幼稚,教育不好鹿鹿,怕他会变成不完整的人,更怕在他成熟之前,我会瞬间苍老,无力再照顾他。   可是现在,他聪慧善良,渐渐消除我曾经无谓的恐惧。   我紧紧搂住鹿鹿,颤抖道:“宝贝鹿鹿,对妈妈而言,你就是最好的礼物。”   鹿鹿莫名其妙,拼死挣扎:“你严重跑题了,妈妈!” 作者有话要说:  关于之前说的一周一更,是最低指标。如果有灵感的话,会多更的。(请盆油们不要放弃我啊!) ☆、佛说   由于前几周都在上班加班,有些忽略了鹿鹿的娱乐活动,于是我答应了鹿鹿这周一定带他去玩。   鹿鹿一脸担忧地问:“不会是游乐园吧?”   我故作沉重地拉住他的小手,用医生腔道:“您尽早作好心理准备吧。”   鹿鹿抬头,眼睛水汪汪:“为什么?”   我抱着他的头强吻了一口,道:“妈妈想和你一起度过温馨的亲子时光,顺便重温童年嘛。游乐园多好,有云霄飞车,有碰碰车,还有棉花糖.......!”   鹿鹿无奈挣脱,道:“你的童年好无聊。”   我轻轻揉住他下巴:“陪我嘛,妈妈给你小皇冠好不好?”   “妈妈,我真的不是女孩子,你要正视这个现实,不要再企图把我打扮成女孩子。那个什么一吻定情我看过,男主角就是因为一张女装照彻底栽到了女主角的手里。”鹿鹿按住我的肩膀,认真道,“你不要害我。”   我愣住,反应了好半天:“你说的是入江直树和相原琴子?奇怪,我没给你看过这个啊,你从哪里看来的?”   鹿鹿懒懒打了哈欠,说:“和Daddy一起看的。”   “What?”我震惊地差点从床上摔下去。   顾清让看了《一吻定情》?   这件事的离奇程度,就好比我看霍金的《时间简史》,根本无法用逻辑来解释。   “你忘了?”鹿鹿提醒道,“那天晚上你在沙发上看得睡着了,Daddy把你抱到二楼,然后我醒了,很无聊,就下楼和Daddy一起看你没看完的视频。”   “后来呢?”   “后来我就无聊得睡着了。”   我凌乱了。   “那你Daddy有没有说什么?”我问。   鹿鹿挠头:“哦,他说你和女主角......”   我焦急道:“我和女主角怎么了?”   “.......除了英语说得都很烂这一点以外,没有任何相似之处。”鹿鹿望着我,见我表情不对,又淡定地加了一句,“妈妈你别生气,我觉得Daddy其实在夸你。”   我握住拳头,笑容僵硬:“呵呵,替我谢谢他啊。”   “好哒!”鹿鹿特别兴奋地回答。   星期天,我和鹿鹿终于到了游乐园,周围人潮涌动,孩童的嬉闹声不绝于耳。鹿鹿因为被我套上皇冠图案的粉色毛衣,一路都在羞耻地遮脸,直到给他买了棉花糖才肯乖乖把手放下来。   “妈妈,你小时候谁带你来游乐园的?”鹿鹿坐在长椅上,舔了舔棉花糖,在阳光下当真像一个漂亮的人偶。   我半蹲着给他擦额头上的汗:“妈妈的妈妈,也就是你的外婆,在妈妈小时候就去世了。后来妈妈有了新妈妈,叫秀琴妈妈。秀琴妈妈有空就会带妈妈来游乐园,给妈妈买漂亮的发夹,还陪妈妈坐旋转木马。”   “那,”鹿鹿被绕得有点晕,想了想,“秀琴外婆现在在哪里?为什么我从来没见过她?她也像安妮奶奶那样住在国外么?”   我摇头:“我不知道。”   我确实不知道,当年那个温柔可亲的秀琴妈妈,如今在哪里,是生,还是死。   十岁生日那天,父亲给我带回了一个新妈妈和一个姐姐。   我从学校回到家时,客厅里多出许多行李,沙发上坐着一个与我年纪相仿的女孩,短发,发梢微卷,身上穿着黑色T恤和雪白蓬蓬裙,胸前挂着的十字架闪着银光。她听见声响,微微抬首,双眉半隐在刘海之后,但一双眸子清澈如月牙之泉,令人心颤。   十岁的我,尚缺乏精确的形容词句,但,第一次懵懂地领略了何为漂亮。   那女孩很快又低下头去,仿佛她眼中的我,无异于一团空气。   然后,从二楼走下一个陌生的女人,头发盘起,露出好看的额头,眉目与女孩有些相似,但因年纪而多了浓烈的俏丽,一袭暗紫苏缎长裙更添风韵。   女人见到我一刻,脸上绽放笑容,嗓音温柔:“是小星吧?”   在这个家里,没有人叫我‘小星’。我一时反应不过来,愣愣看她走到面前,牵起我的手。她说:“刚从学校回来,肚子饿了吧?厨房里有草莓蛋糕,小星喜欢草莓蛋糕么?”说着,又招手唤沙发上的女孩,“玥,你也过来,和小星妹妹一起吃。”   那女孩没有应声,而是自顾自打开了一只行李箱。   女人连忙上前制止:“玥,你要干什么?”   女孩冷冷道:“钱。”   女人眸色顿黯,半蹲了下来,搂住女孩的肩膀:“玥,不要任性。”   “给我钱,有了钱我就离开这里,免得我的任性拖累了你。”女孩用力挣扎着,但面容平静得可怕。   很多年后我才知道,那是不合年纪的世故。   “玥,你比小星妹妹还年长一岁,这样闹脾气会让妹妹笑话的。”女人低声安抚。   但女孩并不领情,竟用力踢翻了一个行李箱,冷笑道:“妹妹?我哪有妹妹?你想演别人的妈妈,随便你,但不要让我也陪你演!”   女人挥起的手停滞在半空,又无力地垂下了,转身过来,再次牵起我的手,我看见她那双美丽的眼如蕴水雾。   “我喜欢草莓蛋糕。”在她开口之前,我抢先道。   那晚晚餐丰盛,第一次,有四个人如一家人般围坐在餐桌前。   父亲看起来比平时少了一分沉郁,多了一分平易。席间他偶尔与女人说话,偶尔给我和那个叫‘玥’的女孩夹菜。玥吃得很少,几乎不碰鱼肉。   “你看,小星吃得多好,不像玥,一直挑食。”女人笑道。   父亲看了我一眼,又迅速收回目光,答道:“先前都是保姆做饭,时好时坏,小星她大概习惯了。”   女人夹了一片鱼鳃肉放在我碗里,柔声道:“小星,以后阿姨给你做好吃的,有什么特别想吃的,阿姨去学。”   父亲纠正道:“应该叫‘妈妈’才是。”   “嗯。”我低声应了一句,有些不知所措。   其实也难怪,我两岁时母亲就去世了,对她的记忆很模糊,只能借由照片来想象。而父亲和我的关系一直很疏漠,我的日常生活几乎都是由保姆打理。如何与家人对话,肢体接触,建立亲密感,甚至“妈妈”这两个字,对我而言都很陌生,仿佛是一种生僻的语言,很难由声带发出,带有一种尴尬之感。   后来,女人让我叫她“秀琴妈妈,”用以和我的亲生母亲区分开来。   她对我说:“小星,你有一个辛苦把你带到这个世界的妈妈,虽然她在你小的时候就去世了,但她的爱依然在你身上,你不可以忘记她。”   比起我那印象模糊的亲生母亲,我更喜欢秀琴妈妈。   她可以为了我无心提起的食物而亲自去学制作的方法,她为我整理卧房,为我挑选衣服,带我去动物园和游乐园,教我功课,甚至伤心的时候,我不说,她都懂得。一开始,我确实曾把她想象成是灰姑娘里恶毒的后母,害怕她在人前的热情只是伪装,害怕早晚她会撕下那伪善的面具而来折磨我。   可是,她对我的宽宏疼爱,始终如一。   玥,那个女孩。我不知道她的原名是什么,但很快,她的名字被改成了“沈沐月”,成为了我的姐姐,共用一个房间,两张床并排着,但形成两个清楚分隔的空间。她有小提琴,吉他,芭蕾舞鞋和其他器材,而我只有一个满满的小书架和颜料,风格截然不同。   她几乎不与我说话。   夜里睡觉,有时会听见隐约的哭声。   刚开始我吓坏了,以为是女鬼。后来我起床上厕所,开壁灯后发现她将自已蒙在被子里,可被子微微颤动,稚嫩的哭声也溢了出来。我默默上完厕所,没有说话。   她和我上的是同一所学校,只是她高我一个年级。   秀琴妈妈嘱咐她在学校里要照顾我,要一起回家,那时她独自玩着一个拼图,恍若未闻。   在学校里,她不许我叫她“姐姐”。   她说:“我不喜欢你,你大概也很讨厌我。既然这样,我们就不必装成一副好姐妹的样子了。”   我想告诉她,我其实并不讨厌她,但我没说,只是问:“那我该叫你什么?”   她想了片刻,说:“随便你,只要不是‘姐姐’就可以。”   至此,我一直避免称呼她,实在必要的时候,就尴尬地叫她‘那个’,而她则叫我‘喂’。   我和她关系一直这样不冷不热,很少人知道我们是姐妹。直到学校开始飘起流言蜚语,说我父亲包养了她妈妈,说她和妈妈都是一路货色。   那时我并不知道,父亲并没有打算娶秀琴妈妈,他们最多算是同居关系。   平常放学后,我和她都会先到图书馆门口碰面,然后再一起到学校附近的一家奶茶店等司机叔叔来接我们。可是那天,我在图书馆等了很久,她却不见踪影。我以为那天可能是她值日,所以背起书包去她的教室找她。   但,所有年级的教室都清空了,我出来的时候,天已经变黑了。经过操场的时候,我看见似乎有几个人影在操场边上的榕树下晃动。走近后,我认出了她,还有几个高年级的男生。她面无表情地倚在一个男生肩膀,另一个男生笑嘻嘻地给她递了一小盒东西,像是烟,其他人在撕着课本折飞机玩。   她看见我时,双眸璨然一亮,又缓缓暗了下去。   “回家吧。”我说。   她没有回答。   一个高高壮壮的男生走上前来,扯了扯我的书包,说:“钱拿出来。”   我捂住书包,心底是害怕的,嘴上却说:“我没有。”   她看到了我求救的目光,但依旧没有反应。   那男生已经不管不顾上前扒下我的书包,我想夺回来,但终究力气不足,男生将我的书包倒过来,抖了两抖,课本,笔盒和颜料都掉了出来。他俯身捡起笔盒,打开,取出几张褶皱的纸币,在其他人的面前晃了晃,道:“这小丫头挺有钱的嘛!”又向她道,“你老妈真是傍上一个聚宝盆了,下贱点又怎么样,钱才是最重要的!”   我只觉得一股怒气上涌,顿时忘了弱不敌强的道理,冲上去疯了一般扭抓他的脸和手臂。他哀嚎了一声,甩了我一巴掌,又用力踢了我一脚,因为小腿刺痛蔓延,我站立不稳,摔在了地上。   “妈的!”他啐了一口,弯下腰还想从我书包里搜什么,却忽然趔趄了一下,回过身时,被甩了一巴掌。   而打他的人,正是她。   “沈沐月,你他妈有病啊!”男生半捂着脸吼道。   她目光冷寂:“闭嘴。”   男生愣了一下,大笑道:“怎么,我说的不对么?□□还想立牌坊?无亲无故的,你还真觉得自己是人家的姐姐了?”   她从口袋里掏出一支钢笔,正当众人茫然之时,她扑上去将钢笔笔尖对准了男生的咽喉,动作敏捷精准。   客观来说,那个男生完全有力量把她推开,加上他那几个朋友,分分钟可以把我和她收拾掉。但毕竟尚是少年,又是那样突然的情况下,一时竟吓得说不出话。   “我讨厌多嘴的人,”她说,“我更讨厌无知的人,而你一人占了两样。”   男生盯着她,气势却是虚的:“沈沐月,你疯了!”   她嘴角扬起笑意,却令人不寒而栗:“你明白得太晚了。”说着,真的挨近了,那尖锐的笔尖仿佛要刺破皮肉。其他人着急虽着急,竟没人敢上前阻止。   “姐,不要!”我脑子一嗡,脱口而出的字句,却在耳际变得破碎遥远。   她睥睨而视,神情莫测。   片刻,她扔掉了钢笔。   不知从哪个方向发散来的手电筒光芒,紧接着传来急促的脚步声和呼唤声,男生和他的朋友仓皇逃离了现场。教导处主任发现了我们。   后来我向所有人撒了谎,说我脸上和腿上的伤是自己不小心摔的。秀琴妈妈不信,猜测是有人在学校欺负我,想带我去专业机构验伤,我以绝食作威胁拒绝了。总之,这件事算是勉强圆过去了。   后来我开始叫她“姐”,她没有表露出喜欢,但也没有排斥。   那时我渐渐觉得自己有一个家,有父母,有姐姐,虽然生活之中依旧有一些矛盾和尴尬,但那都只是广袤大海上的几缕微澜,不会摇动坚实的基础。总有一天,我们家也会像电视广告里那些家庭一样,和美融洽。   秀琴妈妈的离开是没有预兆的。   前一天夜里,她还帮我和姐姐准备了第二天郊游需要的零食和药品,清晨,她就消失了。她的衣服,首饰,日用品都在,只是人消失了,像是一个气泡,在瞬间不见踪影。   她的不辞而别,与晴天霹雳无异。   若是她嫌在沈家的生活辛苦,离开父亲和我尚可理解,可是,她连自己的亲生女儿也抛下了。   我记得那天阴雨连绵,姐姐像疯了一般冲出家门,我带上了伞去追她。   我们在大路上奔跑了很久,直至彼此都筋疲力尽。   姐姐开始转身往回走,我打着伞在原地等待。   她及腰的长发被雨水打湿,白色衬衫也又湿又脏,玫瑰色长裙褶皱不堪,十分狼狈。   她终于走到我面前,目光冰冷刺骨,她说:“现在,我和你一样了。”   我将伞靠过去,说:“爸爸已经派人在找了,会找到的,姐姐,你不要这样,妈妈会回来的。”   她忽然用力握住伞柄,然后丢甩了出去,指甲划过我的手背,眼底有深深的恨意:“沈沐星,她是我的妈妈。”   “姐......”我那时不知所措,一动不动,只有眼泪汹涌而出。   “不要再叫我‘姐姐’!”她擒住我的肩膀,几乎声嘶力竭,“我不是你姐姐,我不叫沈沐月,我的名字是辜玥!”   喊罢,她缓缓瘫坐在了地上,任雨水倾泼而下。   我俯身捡起一角已经损坏的伞,却不敢再靠近她。   那一年,她15岁,我14岁。   “妈妈!”鹿鹿扯了扯我的衣角,“我的棉花糖吃完了。”   “哦,”我醒神过来,伸手接过鹿鹿的小书包,道,“自己去把垃圾扔掉,垃圾箱就在对面,记住,这是不可回收垃圾,不要扔错了。”   鹿鹿吐舌,淘气道:“罗嗦。”   我全神贯注看着鹿鹿在人群里的身影,一时没注意旁边坐下的人,直到眼角瞥到一只手伸向鹿鹿的书包,我立刻警惕,拿起鹿鹿的书包,起身一看,蒙了,心想难道是今天太阳太热情,把我晒得产生幻觉了?   “我长着一张‘小偷’的脸吗?”他问。   “顾清让。”   “嗯?”   “你怎么来了?你为什么要来?你怎么知道我在这里?”   他还没回答,扔完垃圾的鹿鹿像一只小鹿几乎是跳挂在了他的身上,甜甜道:“Daddy!你怎么才来?我都把棉花糖吃光了!”   顾清让颔首看我:“星星,我不是说过么,不要给Lewis吃糖,他已经有一颗蛀牙了。”   “等一下,”我努力镇定,“你们俩早就串通好了?”   鹿鹿撇嘴:“是你说要让我替你谢谢Daddy的啊,我就给Daddy打电话邀请一起来游乐园玩了。”   我掏出手机一看,果然有一条和顾清让的通话记录。   我无语道:“鹿鹿叫你来你就来,你公司没有事务要处理么?”   顾清让一副胸有成竹的样子:“有什么事情会比我儿子更重要。”   “随便你。”我背过身去。   顾清让放下鹿鹿,走到我面前,道:“你还在为那天的事生气?”   换作是从前那个没心没肺的我,一定会一头雾水问他,什么事,生什么气。   可是这次,我清楚知道,我依然记得那天在餐馆他故意漠视我的模样,那种委屈的心情像是一簇小火苗,很小很小,但不屈不饶地烧到了现在。   因为,我爱他。   因此在乎。   因此,即便努力维持曾经那份不计得失,不困悲喜的心境,依然萌生出理性之外的贪欲和怨念。   难怪佛说,爱欲于人,犹如执炬逆风而行,必有烧手之患。 作者有话要说:  盆友们,我又来了!!! ☆、风信子   顾清让的母亲瞿安妮在出国之前,我曾见过她。   第一次见面地点在她的私人画室。   自从顾清语车祸去世之后,顾淼怕妻子睹物思人悲痛过度,便暂时和她一起搬到了那里。说是画室,其实类似度假别墅。   一座欧式鹅黄色小建筑,暗红色屋顶,雪白栅栏,屋后是瞿安妮亲自种植的一片风信子,在那个季节尽情绽放,从窗口望去时,如摇曳缤纷的星海。   瞿安妮一身素衣伫立在窗边,微卷的长发有些凌乱,侧脸恬静,不知怎么,我想起了丹麦长堤公园的那尊美人鱼雕像。   “你知道风信子的花语吗?”她问。   我摇头。   “风信子的花语是,只要点燃生命之火,便可同享丰富人生,”她微微颔首,眉宇憔悴,“在清语出生那年,我种下这些风信子。这些年来,我对她期望深重,觉得她是我人生最好的延续。现在想来,清让说得对,我对清语的爱,敌不过我的自私。”   我不明白她为什么要告诉我这些。   儿子在自己痛失爱女之际,从外头带回一个不明不白的女人和那女人的孩子,正常的豪门戏码应当是,当家主母把勾引她儿子的女人叫到隐秘的地方,说一番“你配不上我儿子”之类的话,骂个狗血淋头,最后甩给对方一叠钱让她带着拖油瓶早日滚蛋。   所以,我在来之前就在做心理准备,问顾清让:“你妈妈是斯文型还是豪爽型的?会不会朝我泼水扔东西?”   顾清让没有回答。   那天他有些感冒,心情大概也不是太好,侧卧在沙发上,静静地翻看顾清语生前画的素描。   不知怎么,轮廓有些茕茕孑立的萧索。   我忍不住伸手轻轻拍了拍他的肩膀,说:“你放心吧,我一定骂不还口打不还手,绝对不会因为任何诱惑和威胁而离开你。”说完才发觉自己的话简直是标准言情女主的台词。   我起身时顾清让忽然拉住我的衣角,嗓音因感冒而有些沙哑:“星星。”   我立马狗腿地蹲下,目光与他齐平,说:“我在。”   他目光迅速扫视了我一遍,带着鼻音道:“我妈妈是个艺术家。”   我低头看了自己一身打扮,红格子毛衣,牛仔裤,旧球鞋,虽然谈不上什么艺术格调,但也不算糟践艺术吧?   “有发带吗?”他问。   我从裤子口袋里掏出几根橡皮筋,递给他:“这个凑合么?”   他面带鄙夷接过橡皮筋,将我揽近,一把握住我的头发,熟练地绑了一个小马尾,然后粗鲁地推开我,道:“好了。”   那个过程非常短暂,但他手指的冰冷与我发根的温热轻柔相触的感觉,在一瞬间,让我脸红到了耳根。   我长到十八岁,为我绑过头发的只有秀琴妈妈。在秀琴妈妈之前,我几乎都是留短发,即便是长发,也总是散乱潦草,过不了多久父亲就会让人带我去剪头发。而秀琴妈妈离开后,我学会了为自己绑头发,但头发过于浓密,总是会漏下几根。   顾清让怎么会绑女生的头发?   答案显而易见。   他的妹妹,顾清语。   “清让很爱清语,”瞿安妮说道,“我和清让的爸爸一直忙于工作,奔波各国。清让比清语大七岁,长兄如父,他一直尽心尽力照顾她,保护她,两兄妹感情很深。清语被诊断出有躁郁症的时候,他虽然很冷静,但我知道,他很自责。这一次清语车祸去世,他所受的痛,其实比我更深更重。”   “为什么要告诉我这些?”我终于忍不住了。   瞿安妮苍白一笑:“你不是搬进来了么。”   “是,”我脑子混沌了,“可是——”   “这种时刻,清让愿意对你敞开内心,是好事情。而你愿意留在他身边,我很感激。”瞿安妮握住我的手,“我觉得有必要让你了解这些,而只有在了解这些的前提之下,你才能更宽许他偶尔的乖戾,你们的路才能走得更长。”   我看着瞿安妮慈蔼的笑容,顿时觉得罪孽深重,几乎就要脱口告诉她:不是这样的,我并没有那么伟大。我留在顾清让身边,只是因为他许了我一个遮风挡雨的屋顶,许了我儿子一个父亲的角色,许了我们一个无需为柴米油盐奔走劳累的无忧生活。   可是我终究没能说出实话,只能发自内心保证道:“瞿阿姨,我会努力照顾好他的。”   瞿安妮满意地点点头,又道:“我和清让的爸爸下周就要飞回巴黎了。你明天若是有空,把鹿鹿也带来吧,我很想见见他。”   瞿安妮和鹿鹿的投缘程度,超乎了我的想象。两岁的鹿鹿脾气倔,不常说话,我非常担心,顾清让还特别咨询了早教专家,结果人家说,鹿鹿会说话,而且会的比同龄孩子还多,他只是不爱说而已。其傲娇程度可想而知。但和瞿安妮呆了一天后,就笑靥盈盈口齿伶俐地叫起“安妮奶奶”,还赖在画室不走。   去机场送瞿安妮和顾淼时已是半夜,鹿鹿死活闹着要跟我和顾清让一起去,到那里时却趴在我怀里睡意朦胧,顾清让见我抱得辛苦,便把鹿鹿接了过去。   登机提示响起,瞿安妮和顾淼向我们挥手告别。   瞿安妮抵达巴黎后打了一通电话回来,寒暄一番后对我说:“那天在机场,你们站在一起,清让抱着鹿鹿,让我想起很多年前清让刚出生,我和他爸爸抱着他在机场候机的场景。那之后在飞机上,我想通了一些事情。到了我这样的年纪,该放下的都已放下,而那些看似是牵绊的东西,其实就是幸福。”   瞿安妮的那一番话,五年来,我没有悟透。   或者更准确来说,是那份心境。   即便我比同龄人也许承担了更多东西,可,毕竟,我也只有二十三岁。   这种年纪,往往会在自以为已经悟透尘世,足够世故熟稔的时刻被瞬息万变的现实敲成从头再来的空白。   所以,面对顾清让问的那个问题,我失去本该运用自如的沉着,脱口而出:“对,我生气了,控制不了地生气,但我知道我没有资格生气,而这一点让我更加生气。”   顾清让笑:“谁说你没有资格?你当然有资格生气。”   我听出话中侧意,道:“你那时是故意要惹我生气的?”   顾清让居然不要脸地承认了:“你来我往,这样才公平。”   我茫然道:“我什么时候让你生气了?我们这几天根本没见面啊。”   顾清让说:“你和宋宇慕一起工作——”   我打断他:“那只是工作。”   他淡定道:“我知道,可是,星星,你自己也说,生气是控制不了的。”   我忽然回过神来,毛骨悚然,问道:“你怎么知道我去了Y&Y公司上班?你派人跟踪我?还是,钟总告诉你的?”   顾清让脸上漾起笑意:“还记得Sean么?”   我怔了好一会儿,电光火石之间想起来了,Sean是Lydia的亲弟弟!我曾在某个场合见过他一面,但没记住他的名字,只觉得他长得像Lydia。难怪初次见Sean时,总觉得很面熟。   “所以,Sean是你安排的卧底?”我推测道。   顾清让一脸“你想得太多了”的表情,道:“他恰好在那里工作而已。”   “等等,我那天聚餐喝醉了,到底是谁送我回来的?”我艰难克服身高差,用手捂住顾清让的嘴,向鹿鹿道,“你说,说实话,妈妈一会儿就带你去坐儿童海盗船。”   鹿鹿目光清澈无比:“是Sean叔叔啊。”   我长舒了一口气。果然,白桦树与蛇,是梦呐。   鹿鹿如愿坐上了海盗船,舍身陪他的自然是我和顾清让。   本来我是不打算上去的。   顾清让说:“飞翔的感觉,说不定会给你带来更多的艺术灵感。”   我说:“会不会带来艺术灵感我不知道,但我知道,反胃的感觉,一定会带来许多恶心呕吐物的。”   他居然跑到卖热狗的摊子前,拿了许多纸袋塞给我,云淡风轻道:“吐这里就可以了。”   于是,我就这样被拖上了“贼船,”鹿鹿和顾清让分别坐在我两边。   刚开始还好,但船的摆幅越来越大,也越来越高。鹿鹿兴奋地大喊,但小小童声被一阵震耳欲聋尖叫声淹没。我不敢叫,主要是怕一张嘴会吐出来,但一旁的顾清让居然也安静得很。   我侧过脸看他,发现他也看着我。   我看过电视剧里做的特效,男女主人公,在不断变换走动的人群之中,定格相望,仿佛永恒。   我一直鄙弃这样的情节,觉得是编剧黔驴技穷之下所用的煽情手法。   可这一刻,我居然有了相同的感觉。   这种“我知道你在这里,所以无论我去哪里都不害怕”的确信感和安心感。   我开始相信,那句“我很喜欢她”,是出自真心。 作者有话要说:  关于躁郁症,有兴趣的童鞋可以百度。 ☆、虫儿飞      坐完海盗船,鹿鹿披着红斗篷,腰间配着塑料短剑,一脸不情愿地坐在旋转木马上。   我和顾清让坐在与鹿鹿平齐的马车里,拿着相机准备就绪。   鹿鹿侧头向顾清让求助:“Daddy,我不要——”   顾清让安慰道:“你就委屈点,满足一下你妈妈的无聊幻想吧。”然后又指了指马车顶,暗示自己人高马大也被迫佝偻着蜷在这小马车里,自身难保,实在爱莫能助。   “哎顾清让,你说谁无聊?”我说,“这是为人家冰冰准备的离别礼物,拍的照片做成一个童话故事集,多么具有真情的创意!冰冰一定会喜欢的!”   “谁是冰冰?”顾清让一脸茫然。   我正要解释,机器运转起来,音乐也响起,是《虫儿飞》,童声稚嫩:   黑黑的天空低垂,亮亮繁星相随,虫儿飞,虫儿飞,你在思念谁......   我将相机对准鹿鹿狂拍,镜头里的他,虽然别扭,但在努力地摆出最帅气的姿态,往日高傲的笑容此刻却变得腼腆。   也许很多年后,没有任何交集的鹿鹿和冰冰会淡去对彼此的记忆,甚至,也会忘记曾经这一刻努力告别的自己。这些照片,命运难卜,也许会被遗忘在最深的抽屉渐渐屈卷泛黄,也许会丢失在人生某个匆忙的转站,也许,无迹可寻。   所谓真情,须臾便残缺一些,淡去一些。   我放下相机,忽然觉得悲伤。   惠惠说得对,其实我是披着乐观主义皮的悲观主义者。   顾清让也说,我的缺点在于试图堪破未来。   “怎么了?”顾清让推了推我。   我说:“冰冰是鹿鹿在幼儿园认识的新朋友,但马上要被她爸爸接回韩国,所以鹿鹿想送她一份特别的礼物。”   顾清让愣了片刻,说:“所以?”   “没什么,我刚才在发呆。”   “星星,你在想事情和发呆的时候,是两种模样。”   “真的没什么,你也知道,我喜欢胡思乱想。一个人抚养鹿鹿那阵儿,我精神绷得很紧,担心鹿鹿发烧生病,又担心会有人贩子把他偷走,担心来担心去就开始觉得未来特别没意思,有过很多不好的念头。人家产妇有产后忧郁症,我可能属于育儿悲观综合症,哈哈。”   顾清让忽然伸手捏了一下我的脸:“你还笑得出来。”   “怎么笑不出来,活着多不容易,”我向鹿鹿挥了挥手,然后稍稍靠到椅背上,继续道,“也多亏了你,那时帮我把经济问题解决了,未来一下子明朗多了呢。”   顾清让咳了咳,道:“你不能说得浪漫点么?”   “某人不是喜欢realistic吗,”我抓住他的把柄,“我学乖了,凡事要现实点才好。浪漫是什么,又不能当饭吃。咦,这么一说,我还真有些饿了。”   “走吧。”   “去哪儿?”   “吃饭。”   半小时后,我和鹿鹿坐在太阳伞下吃着热狗和冰淇淋,而顾清让站在五米外接电话,手上的芒果冰沙都快化完了。我实在看不下去了,拿了一包纸巾起身向他走去。   “现在先把媒体方面控制住,这件事等我回去再谈。”见我过来,顾清让迅速挂断电话。   我接过他的芒果冰沙,又掏出几片纸巾糊到他的手上:“自己擦。”   他一面擦着手,语气平淡道:“公司有些事需要我处理,你带鹿鹿再玩一会儿,不要太晚。”   我一向不过问顾氏集团的事务,对商业更是一窍不通,但这次却有一种不祥的预感,便追问道:“什么事?严重么?”   他笑道:“你是关心公司,还是,舍不得我走?”   我顿时黑线,真想用芒果冰沙糊他一脸。   “都不是,”我说,“我只是多嘴,你别介意。”   顾清让蹙眉:“星星。”   “干嘛?”   我还没反应过来,他便靠近脸颊,蜻蜓点水地吻了一下我的嘴唇,然后云淡风轻道:“我只是想了解一下冰淇淋的味道,你别介意。”   这时,鹿鹿不知何时站在了我的背后,童音幽幽响起:“Daddy,妈妈,网络上说,秀恩爱,分得快。”   我慢了一拍,红着脸捂住了嘴。   而顾清让依旧波澜不惊,摸了摸鹿鹿的头,教育道:“Lewis,不要轻信没有科学依据的理论,秀恩爱其实是动物的本性,有助于建立信任和明确主权,知道了吗?”   鹿鹿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   我说:“喂,你和小孩子说这些真的好吗?”   谁知顾清让瞥了我一眼,道:“我是说给你听的。”   顾清让离开后,鹿鹿的兴致少了一半,逛了一遍动物园便喊着要回家,我只好带着他回家了,却在楼道口遇见黎默默,一身古装,大概带了假发,又配碧绿垂簪,桃红色齐胸襦裙,行步间衣袂飘然似仙。   “姐姐!”她开心地向我打招呼。   鹿鹿甩开我的手,后退三步,惊道:“What?”   黎默默见状,连忙摇手解释道:“小帅哥不要怕,我不是女疯纸,也不是穿越来的。”   我也补充道:“鹿鹿别怕,这位黎姐姐是一个演员。”   “我没怕,”鹿鹿居然露出失望的表情,嘟囔道,“我还以为时空弯曲了呢。”   黎默默闻言,哈哈笑道:“哪儿那么容易就时空弯曲穿越啊,小帅哥,电视剧里都是骗人的,五块钱特效,穿得一点儿技术含量都没有。”   “你这是......去拍戏?”我问道。   黎默默点点头,道:“临时接到电话,去客串一个朋友导的微电影,就在这附近,我嫌麻烦就自己化了妆穿了衣服直接去。”说着,仿佛想起什么重大事情,压下声音对我道,“姐姐,最近小区里闹贼,听说还带武器。尤其是低楼层住户,容易成为目标,你晚上在家要小心一点啊。再见!”   “哦,谢谢你啊,我会注意的。”   我虽是笑着说的,心里却起了几分寒意。我这一段时间加班的时候,鹿鹿几乎都是一个人在家,要是贼闯进来,失财事小,鹿鹿万一正面撞上,后果真是不堪设想。贺小鹤和安惠都有各自的工作,不好意思再让她们帮忙,以我目前的经济情况又请不起保姆,真是为难。   思来想去,能信任的人,也只有顾清让了。   鹿鹿一眼看穿我的心思:“你要把我‘扔’给Daddy吗?”   我起了兴趣:“鹿鹿不想去Daddy那里?比起Daddy,其实鹿鹿还是更喜欢和妈妈在一起对吧?对吧?”   鹿鹿不耐烦地瞥了我一眼:“不是,我也觉得去Daddy那里比较好。”   我:......   晚上,我给鹿鹿洗完澡,又哄他上床睡觉后,躲到厨房给顾清让发了一条信息,问他是否在忙。五秒后,顾清让拨了过来。   “怎么了,星星?”电话里,他的声音听起来有些疲惫,比白天的时候低沉许多。   “你还在公司?”我问。   “嗯,”他沉默半晌,又道,“不过马上要回去了。你呢,怎么还不睡。”   “是这样的,我家附近最近不太平,有贼出没,我怕平常我加班太晚,鹿鹿一个人在家不安全,你若方便,能不能帮我照顾几天,我再去想办法——”   “搬回来吧,”他打断我,“鹿鹿一个人在家不安全,你一个弱女子就安全了?”   “可是——”   “暂时先回来,等贼抓到了再说,”他的嗓音变得柔和,“你想要独立,我不干预你的选择,但是,安全第一。”   “好......好吧。”我答道。   顾清让有时强势归强势,但确实占着道理。   “那我明天让Andrew去接鹿鹿,你下班后直接回来就可以了。对了,行李不必收拾了,家里的东西很齐全。”说完,又沉默许久,我几乎以为他在电话那头睡着了,我正要发问,却听见他笑了起来。   “你笑什么?”我一头雾水。   “没什么。”他清了清嗓子,换回一本正经的声音:“Lydia最近帮你添置了几件衣服,没拆封在衣柜里,你回来的时候可以穿。”   “不对,这里面肯定猫腻,你不会给我设了什么陷阱了吧顾清让?”   他淡然道:“你又不是什么奇禽异兽,我何必要设陷阱?”   “所以你的意思是,我连禽兽都比不上喽?”   他哈哈笑起来:“星星,你从前阅读理解一定是零分。”   听到他的笑声,不知怎么,莫名觉得安心。   不能分担他事业上的疲累,如果,以这样的方式能够稍稍让他觉得轻松,我愿意一直拿“零分”。   记得顾清语去世的那一整年,他白天若无其事去公司上班,晚上回来就躲在书房里翻看清语的旧笔记本和画稿,有时候会疯了一般突然撕纸,散得满地都是。他不许别人进书房,只允许我进出打扫。他睡不着时,我怕他吞食过量安眠药,便陪着他一起熬夜。有时他在看内容十分枯燥的书,也会浑然不觉地流下眼泪。   他一直重复:“是我害了清语,是我害了她。我从来没有认真理解过她,她离开的时候,对我这个哥哥,该有多失望......”   我找不到任何言语来安慰他,只能听着,等到他说乏了,累了,转移他的注意力。   他也会故意指摘我的不是,像孩子似的闹脾气。   无论他如何不可理喻,我心中唯一的信念便是,陪着他。   这种信念与我对瞿安妮许下的承诺无关,与责任无关。   也许只可用最俗套的命运来解释:   我恰好遇见了他。   他恰好遇见了我。 作者有话要说:  为什么搞笑路线走成了现在的悲剧feel? ☆、未婚妻   珠宝店里,景凡仔细挑选了一枚戒指,紧张兮兮地问我:“你觉得这个怎么样?设计会不会太老气了?”   我端详片刻,问:“几克拉的?”   销售小姐笑盈盈道:“这枚戒指是三克拉的,再加上切工,净度和颜色都属于顶级,彰显出独一无二的尊贵气质和一生一世的美好庄重。”   我皱眉:“一定价格不菲......”   销售小姐连忙道:“小姐,话不能这么说。戒指是多么神圣的信物,又是一生最重要的时刻,您可不能亏待了自己啊。再说了,您先生这么爱你,一定会为你付出一切的。”   我摆了摆手:“他不是我先生啊。”   销售小姐居然很有修养地抑制住惊讶,递来“我懂我懂”的眼神。   景凡没空理会这些,又指着另一款戒指,问我:“这个呢,会不会比那个时尚一些?女生应该会更喜欢这款吧?”   我仔细一看,这一款的钻虽然不如刚才的那款硕大,但切割精致线条流畅,整体非常简约。“这个的确好一些。”我说道。   听到我的话,销售小姐的表情顿时黯淡,一脸“你脑袋被驴踢了吗傍大款这么节约干什么”的困惑感。   我没空安抚销售小姐受伤的心灵,向景凡认真道:“既然你要向惠惠求婚了,就要展示出你要和她在一起生活的决心。惠惠并非爱慕虚荣的女孩子,她放着优渥的生活,一个人从日本到中国工作,她要的,仅仅是理解和脚踏实地的生活。这枚戒指,虽然不够华丽,但足够真诚。再说了,你们结婚后一起生活,养儿育女,需要钱的地方还有很多,还是深思熟虑点好。”   景凡想了想,说:“我只想给她最好的。”   我笑起来:“作为惠惠的朋友,我真心觉得,她已经得到最好的爱情了。”   这厢,销售小姐才恍然大悟。   景凡居然不合时宜地脸红了,挠着头道:“要是惠惠的爸妈也能这样想就好了。”   “怎么,他们不同意结婚的事?”   “也不是,大概是不太放心,”景凡不好意思道,“我一个开保安公司的......”   我拍了拍他的肩:“在这种关键的时候,生米煮成熟饭,其实也是可行的。”   景凡:“......”   买完戒指后,我和景凡从珠宝店出来。从下班到挑选戒指,已经过去三个小时了,夜幕深沉,路灯皆已亮起,商业街霓虹灯光芒盖过了天际一角月牙的清黄。   “我送你回顾家吧。”景凡说。   “不必了,你去停车场取车的功夫,我都能到步行到地铁站坐上地铁回去了,”我把精心包装好的戒指交给他,“薛景凡,你哪天对我家惠惠不好了,天涯海角,我一定追杀到你为止。”   景凡颤抖道:“沐星,你刚刚不是还在夸我么?现在就来追杀威胁了?”   我说:“你不知道么,恩威并施,才是常胜之理。”   “清让教你的?”   我翻了翻白眼:“这是我多年与他艰苦斗争自己总结出来的宝贵经验。”   景凡居然欣慰道:“果然青出于蓝胜于蓝啊,难怪清让放心让你和鹿鹿搬出去住,说什么‘独立了也好’。”   “你的意思是,他早知道我想搬出去?”我心中一动,连忙问道。   景凡神秘笑道:“你比我更了解清让不是么?”   回想我带鹿鹿搬出去后,顾清让表现淡定,我还以为,他当真不在乎。   也对,以他的敏锐,大概早就察觉到了。   但,我和鹿鹿的离开,在他眼中,仅仅是我为了宣示独立的能力么?究竟,他是否知道,这一次离开,无关任性,而是为了偿还他一个可以重新开始、完整明媚的未来?   和景凡告别后,我独自走向地铁站,中途想起最近流感肆虐,鹿鹿偶尔也咳嗽,于是折返想去刚才经过的药店买止咳糖浆。为了节约时间,便选了一条捷径小巷,谁知刚进小巷,便被几个高高大大的西装男团团围住。   顿时,我的脑海里闪过无数想法。   如果大声呼救,幸运的话,会有路人拔刀相助,但很可能在路人“拔刀”之前,这群人就先拔刀把我拿下了。   看这群人身上穿的高档西装,在这种地方劫财的几率不大,要去也去大银行啊。   劫色就更不可能了,街上比我耀眼的姐姐妹妹多了去了。   我屏住呼吸,做好觉悟:无论他们想做什么想要什么,一定服从,保住性命要紧,我还没看到鹿鹿结婚生子呢,我绝不能死。   为首的一个西装男率先站出来,对我说道:“小姐,不好意思,请您跟我们走一趟。”   “咦?”这台词怎么听起来这么和蔼可亲呢?一点儿没有穷凶极恶的感觉啊。   我壮了几分胆子,问道:“请问,你们是谁?要我带去哪儿?”   西装男表情平静:“您到了那里便知道了,”说着,看了看手表,向其他人道,“你们还愣着做什么,快请小姐上车。”   与其说是“请”,不如说是“架”。两个西装男立刻紧紧擒住我的肩膀,动作熟练,姿态绅士,把我一直架到了停在巷口的一辆面包车前。我挣扎着不肯上车,西装男又腾出手缚住我的手腕,动作迅速且幅度小。而周围行人寥寥,根本没注意到反常现象。我想呼救,但矛盾之后,终究咽下。   在车里,我原想偷偷给顾清让发一条求救短信的,但西装男一上来用布把我的眼睛蒙住,还拿走了我的手机。我又希望能从他们的对话里听出一些线索里,谁知这群人上车后一句话都不说。   一片死寂,只有车的引擎声和呼啸的风声。   仿佛堕入了聋哑世界,时间失去了刻度,显得无尽止。   同时,脑子编织着无数的可能,心里的恐慌渐渐累积,几欲破咙而出。   若这群人是什么变态组织呢,要把我拿去做生化实验呢?或者贩卖到外国做苦力,又或者来个密室□□折磨取乐?   若是,从此我一辈子都见不到鹿鹿和顾清让了呢。   这是惩罚么,惩罚我将离别看得轻易,其实未曾做好永诀的准备?   正当我胡思乱想之时,车似乎停下了,紧接着,车门打开,有人引导着我下了车,又七拐八弯走了一段路,才将蒙着我眼睛的黑布摘下。   我睁开眼,灯光霎时刺目生疼,过了一会儿适应了亮度,才渐渐看清了周围的一切。   这似乎是一个会客厅,水晶吊灯,鹅绒沙发,地毯的图案繁复华丽,连窗帘都似乎嵌着金缕。因为装潢摆设太过富丽堂皇,我一时间以为自己穿越到欧洲某个王公贵族的府邸了。   “这一路吓坏了吧?”一个老者从门口走进来,虽然满头银发,但一身运动服显得十分健朗,声音也十分洪亮。西装男人们见到老者纷纷鞠躬,然后退到了门外。   我搜寻了记忆,确定自己与这位老者素不相识、无怨无仇。   老者坐在了沙发上,也示意我坐下,面容稍显和善。   我定定站着:“您是谁?为什么要绑架我?”   老者瞥了我一眼,道:“我想见你很久了,猜到你不肯来,所以只好把你绑来了。”   我后背开始冒冷汗,我究竟得罪他什么了,这么执着。   老者指着桌上的茶具,居然悠然地使唤道:“给我倒杯茶。”   我站着不动,试图协商:“容我提醒您一句,绑架是犯法的,您现在应该尽快放了我,解释清楚前因后果,而不是想着喝茶。”   老者挑眉,虽是微笑,却不寒而栗:“怎么,公公想见准儿媳一面,也犯法了?”   我脑子一嗡,下意识后退,脚却被地毯边绊住,一个趔趄摔在沙发上,仔仔细细打量了老者一番,不对啊,这不是顾清让的父亲啊。再说了,顾清让的父亲一直都在巴黎啊。   “敢问您儿子是?”   老者凝眉,不怒而威:“怎么,除了我儿子景凡,你还有其他的未婚夫?”   我怀疑自己听错,震惊道:“您儿子是景凡?”   老者微扬嘴角,露出骄傲:“虎父无犬子,景凡长得很像我吧。”   我内心奇怪,景凡的妈妈现在住在疗养院,这是我们都知道的。但景凡从来没提起过他的父亲,连惠惠也不清楚,便猜测大概是多年前亡故了。而现在,居然冒出一个父亲,虽然五官有几分相似,但景凡的气质比这个老者温和多了。   “你不信?”老者抬起手指着左面的墙,道,“你自己看。”   我望去,只见墙上挂着巨幅全家福,一家三口:中年男人坐在中央的沙发上,妻子抱着年幼的儿子坐在一旁,笑容娴静。那年幼的儿子,目光炯炯,分明是景凡幼年的模样。   “我和景凡妈妈很多年前就分开了。景凡一直由我抚养,但景凡妈妈去世后,景凡这孩子就不愿意再住在家里了。”老者口吻忧伤,锐气也减了几分。   我却越来越糊涂了:“景凡的妈妈不是住在疗养里么?”   老者摇头道:“那是从小照顾他的保姆。”   我长叹一声,没想到景凡的过往也这么复杂。   “你们准备何时办婚礼?”   老者冷不丁抛出问题,炸得我醒神过来,连忙道:“误会啊叔叔!我不是景凡的未婚妻,我更不是您的儿媳妇啊!”   老者重重一拍桌子,连茶具也颤了两颤:“胡说!你们都一起去买婚戒了,还说不是?哦,你是见我家景凡有钱,来骗婚的?”   我正要解释,客厅大门突然打开,一阵冷风吹进来,我打了个寒颤,侧头看出,一个熟悉的身影倚立门边,玉树轩然。   “她是我的未婚妻。”他淡淡说道,那声线泠幽如雨落海棠。   老者一时愣住:“清让,你怎么来了?”   顾清让走到我身旁,一只手轻轻搭在我的肩膀,向老者道:“薛伯,我不清楚这是怎么回事。但可以肯定的是,您误会了,这姑娘是我的未婚妻沈沐星。”   “那景凡的——”   我抢答:“景凡的未婚妻叫竹生安惠,是一个模特。”   老者半信半疑道:“那婚戒——”   “景凡想向竹小姐求婚,让我帮他挑婚戒,”我解释道,“所以我才会和他一起出现在珠宝店。”   老者羞愧道:“没想到我活到这把年纪,脾性倒比毛头小子更鲁莽了,也没好好调查清楚就下令抓人。清让啊,薛伯向你和你的未婚妻道歉了。那个,你不会把抓错人这件事告诉景凡吧?”   “没有,”顾清让微笑道,“但我让他过来了,结婚这么大的事情,我觉得他应该和您商量,也趁这次机会,解了从前的心结。”说着,他低头看了看手机,“景凡已经在路上了,估计十分钟内就会到这里,薛伯,您忙您的,我和我的未婚妻先不打扰了。”   老者居然急得跺脚:“清让,你真是胡闹!”   顾清让拉着我站起来,牵住我的手,像老者恭敬鞠了一躬,笑道:“彼此彼此。”   就这样,顾清让拉着我出了这迷宫一般的房子,车停在大门外。顾清让放开了我的手,自顾自坐在了驾驶座上,却不发动引擎。我默默坐在了旁边,气氛有些尴尬。   “你是怎么找到我的?”我打破沉寂。   顾清让从口袋中掏出一个东西,随手扔到我怀里。我摸索着,拿起一看,是我的手机。   “手机定位系统。”他的回答简洁利落,带着一丝怒意。   我刚想夸他聪明,但这低气压让我把赞美咽了下去,只乖乖应了句“哦。”   他低头凝视我,瞳色幽寂:“除了‘哦’,你就没别的要说了?”   “有很多啊,”我战战兢兢,“比如,景凡为什么会突然冒出个爸爸,还有,景凡真是富二代么?那他算是离家出——”   “星星,”顾清让打断我,神情肃然,“我很害怕。”   我回避他的目光,故作轻松道:“喂,被抓的人明明是我,这应该是我的台词吧?”   他忽然倾身向前,紧紧抱住了我。因为身体贴近,彼此的心跳声清晰入耳。   他没有再说话。   可他想说的,未说的,在那一刻,我竟然都明白。   我不能离开他。   不能像顾清语那样猝然离他而去。   这样的事情,他经不得第二次。   这样的事情,我也经不得第二次。 作者有话要说:   ☆、圣歌女神   很久以前,顾清让拿了一册厚厚的昆虫图集,给我看他最喜欢的蝴蝶:   Mechanitis Polymnia,译名“圣歌女神裙绡蝶”,生存于墨西哥和亚马逊热带雨林,它们的蛹,通体散发出耀眼得金属光泽,犹如披挂上了一层金色铠甲。   我问他,为什么会喜欢这种蝴蝶,因为漂亮么。   他说,你看,这种蝴蝶破蛹而出之后的模样,其实很平凡,远远不及蛹壳的华丽。我常常觉得人生亦是如此。年少时一昧追求那些金碧辉煌的事物,其实是缺乏接受平凡的勇气。   我说,你说得太复杂了,我不懂。不平凡不好么?比如说你,你的人生简历从一开始到现在就是不平凡的啊。   他笑,那是Narcissism。   我傻眼,Na什么?   他说,星星,你不必什么都懂。   我赌气背过身去。   片刻,他把手轻轻搭在我的肩上,说,我是说,你这样,就很好。   现在想起来,那大概是那时的顾清让所能说出的,最露骨也最真切的表白。   车里,顾清让缓缓放开了我。   他今晚穿着钴蓝针织外套,里面露出白色的衬衣,似是因出行慌乱而显出褶皱。他的头发似未来得及梳理过,难得一见散乱,那面容在车灯的映照下清隽苍白,我竟生出怜意,手不自觉抚上他的脸颊,全心全意,指尖点过他的眉,睫毛和挺拔的鼻梁。   他伸出一只手握住我的手腕,凝视着我,呼吸急促。   不知哪儿来的勇气,我闭上眼睛,仰面猛然向他靠近,嘴唇触到一瓣冰冷的瞬间,仿佛触电,但那麻酥感很快转为身体的滚烫和窒息般的幸福感。当他微微俯首小心翼翼从唇畔吻至脖颈,我努力清醒过来,用手抵住愈发贴近的胸膛。   “星星......”他蓦然抬眸,微醺般,目光迷离而困惑。   我听见自己的声音在颤抖:“条件成立。”   “什么?”他越发困惑的表情,简直无辜软萌易扑倒。   我深吸了一口气,握紧拳头道:“你从前说的那三个条件啊,第一个是physical attraction,现在成立。第二个intimacy,我们住在一起这么久,够亲密了,也成立。至于第三个,desire to maintain the relationship——”   “我爱你,星星,”他忽然道,“虽然从前,我以为我只是喜欢的程度。”   我被这突如其来的表白震得说不出话。   他继续道:“我知道,我从前用科学衡量过爱情,不仅仅是爱情,我用所谓科学作为一切的基准,以此来避免意外和失误。Rationality,被我当作了万能钥匙。所以,星星,很多浅显的道理,我却明白得比同龄人晚了许多。包括爱情。”   我想问他:你是什么时候开始喜欢我的?又是何时变为爱情的?还有许许多多的问题,愚蠢的,矫情的,无聊的......可是,转至嘴边,却变成:“你能再表白一遍么?我刚刚忘记把它录下来了。”   他捏了捏我的脸,道:“等我们结婚的时候再录不迟。”   我挣扎道:“谁要和你结婚了!你偷偷在我手机弄定位系统,我还没和你算账呢。这么说,这段时间你一直对我的踪迹了如指掌喽?啊对了,你不会已经知道我的新家在哪儿吧?”   他诚实地点了点头。   我第一次觉得自己的智商被碾压得好惨:“那天聚餐我喝醉,到底是谁送我回来的?”   “Sean开车兼把你抬到家里,所以鹿鹿没有说谎。但准确来说,是我送你回去的。”   我掩面:“天哪,我——哦,不对,你到底对我做了什么!”   他幽幽叹道:“白桦树和蛇啊——”   我眼疾手快捂住他的嘴,道:“谢谢你,我现在不想知道了。把话都咽回去,好吗?”   他缓缓点了点头,我将信将疑松开手,他忽然凑上来,不由分说,一手揽腰,一手按住我的脑袋,含住我的耳垂轻轻咬了一口,比起疼,更多的是传递到全身的刺激感和羞耻感。   片刻,他慢条斯理地抽离,一脸无辜道:“那天晚上你对我做的事情。我觉得比起语言描述,直接演示比较便于你理解。”   理解你妹啊理解,我默默吐槽,心中想起宋宇慕对我的酒品的评论,果然还是太含蓄了,我醉了以后简直就是往禽兽的方向狂奔不回了。   我正郁闷,他忽然又倾身凑近,我连忙低头捂面,却听到他“噗”地一笑,手指轻戳我的额头,我被迫抬头,发现他在绑我系安全带。   我清了清嗓子,声音却是虚的:“自己会系安全带,又不是没手。”   他嘴角泛起笑意,却没有说话,径自发动了车子。   我侧首望向窗外,远方大厦簇立如林,钢筋水泥在夜色里隐没,只剩通明灯火和虚幻的轮廓,恍若舞台上一道单薄的背景。而天际星辰寥落,几缕微云,偶尔有飞机划过,尾翼上光芒时隐时现,与这陆上的繁华迷离形成鲜明对比。   我想起梵高的那幅《星空》,与此刻的场景竟有有一种奇妙的契合。   我的名字,沐星,是母亲取的。   因为她喜欢星星,更喜欢梵高画的星空。   我觉得,那画里或许不是星空。   就像此刻窗外的世界,那片星空,尽管灿烂明亮,却是一投身便坠落的未知深渊。   还记得五年前打完零工独自在夜归的路上行走,比起黑暗,更害怕的是某一刻会崩溃的自己和没有希望的未来。   如同被投掷到汪洋大海,而唯一可以抱住的救生木,是鹿鹿。   鹿鹿是我在这世上唯一的亲人。   我时刻警醒自己,就算不为我自己,为了抚养他,我绝不能放弃。   那时渺小如蚁的我,而此刻,在这辆穿梭于夜色中的车内,是安全的。   因为有顾清让,我是安全的。   这安全感来源,最初或许是因为他能够为我和鹿鹿提供的物质条件,而现在,我清醒地知道,仅仅是因为有他。   剥去金钱和天才的光芒,他依旧是我的无冕之王。   此时,我转过头来看正在开车的顾清让,他也飞快地瞥了我一眼,一面正视前方路况,一面悄悄腾出手来,与我的手十指相扣。   我忍笑道:“你好幼稚。”   他一本正经:“我三十岁了。”   我顿时觉得心酸,连忙安慰他:“其实你看起来不像三十岁,顶多二十五——”   谁知他淡淡反驳:“你误会了,我是说,我三十岁,而你二十三岁,我只能勉为其难幼稚一点来配合你的水平了。”   “喂,不要搞年龄歧视啊。虽然我才二十三,但我心理年龄大啊。再说了,我有工作,我有儿子,”我迅速低头扫了一眼自己的身材,结巴道,“该有的......我都有了啊。”   “嗯......”他意味深长。   我怕这话题没完没了,便转移焦点道:“你还没解释清楚今晚的事情呢!景凡都快和惠惠结婚了,惠惠连他有个土豪爹都不知道,这太不像话了!”   “他不是土豪,”顾清让纠正道,“是帮主。”   一股浓郁的金庸风扑面而来,而我在风中凌乱:“帮......帮主?什么帮?是《天龙八部》里的丐帮还是《神雕侠侣》里的丐帮?”   顾清让语调不变道:“是凌霄帮。”   凌霄帮,据说是很多年前地下帮派,涉及行业多因而聚财累累,且黑白两道人脉深广,帮主薛霖叱咤一时。但到了今天,凌霄帮几乎绝迹,帮主薛霖的下落也十分隐秘,甚至传说他早已去世。许多人不知道的是,薛霖中年得子,甚是疼爱。而这个独子,就是薛景凡。   顾清让说,他爷爷顾溟声和薛霖交情笃厚,因而他和薛景凡相识亦久。薛景凡当年离家独自闯荡,他在其中帮了很大的忙。   “景凡为什么要离家出走?”我问道,“虽然他老爹看起来吓人了点,呃,实际上也很吓人,但毕竟是亲爹啊。”   顾清让道:“这不奇怪。许多人都有过离家出走的想法,景凡只是许多人之中把想法付诸行动并且成功了的那一个人。”   “哦?”我来了兴趣,“你也有过?”   顾清让和他爹顾淼的相处,我见过几次,简直就是学者与学者交流的模式,即使出现分歧,双方的对话也十分冷静。不过,顾淼放弃继承顾家家业,执意潜心研究神经系统学,想来骨子里不乏叛逆。也许正是因为他是科学家,整个人都散发着一种遗世独立的清冷感,总觉得最合适他的地方是一尘不染的实验室。顾清让则是冷静的顾淼和文艺的瞿安妮的结合体,冷归冷,但亲近之时偶尔会流露出一股天生的浪漫。   “离家出走于我而言没有意义,”顾清让微微一笑,“因为,我父亲从来都不曾试图拴住我。”   我心生疑惑:“所以景凡的爹是栓他栓得太紧了么。哎,惠惠还什么都不知道。”   “怎么,你怕她接受不了?”   我摇头,又点头道:“我觉得景凡要是一开始坦白了,惠惠会蛮喜欢这种黑帮少爷的设定的,而且惠惠也是属于离家出走那一派的啊,肯定特别有共鸣。但,糟就糟在景凡一开始没坦白,唉,都到了这个节骨眼儿。”   顾清让的手忽然收紧,神色不变,道:“你们女孩子很介意这种事?”   “你说欺骗?当然要看情况啦,我们又不是八点档肥皂剧女主,上来就是‘我不听我不听’,如果理由正当,又或者......不过,”我顿住,望着他,“你为什么问这个?难道,你有什么重要的事瞒着我?”   顾清让沉默半晌,直视前方道:“当然没有。” 作者有话要说:  因事迟更,深深歉意。人物关系提示:顾清让,(父)顾淼,(母)瞿安妮,(爷爷)顾溟声 ☆、真实幻觉   “Love one another   But make not a bond of love   Let it rather be a moving sea between   The shores of   Your souls。”   顾清让念完,合上书,垂眸问道:“现在困了么?”   我坐在床沿,拢了拢睡袍,紧张道:“你继续念啊,我最喜欢纪伯伦的诗了。”   他将纪伯伦诗集拿开,挪近一些,凝视我道:“我觉得,你喜欢的不是纪伯伦的诗,是我.....的房间吧?”   “我哪有?”   他嗤的一笑:“那你一直到处张望作什么?”   空气中有淡淡的古龙水香气,我无意瞥见他半敞的领口,连忙侧过头,咽了咽口水:“你每次往我房间跑,而我又不经常来你的房间,好奇也是很正常的嘛。你看看,你的房间,装修这么好,地板材质和天花板——”   “好了,”他打断我,又看了一眼壁上的复古钟,道,“折腾这么一天,我累了,休息吧。”   “哦,”我立刻起身,“那我回房间了。”   他一把拉住我,由于力道过足,我直接摔入他怀里,一闷头砸在了他的胸口。不过,顾清让的体力真是杆杆的,居然依旧挺直坐着,一声没吭,也没有往后倒。但从目前的跨坐姿势来看,更像是我恶狼扑羊。   我正要起来表达我的愧疚之情时,他的手轻轻按住了我的头,低声道:“别闹。”   “可是......”   “星星,你有间歇性失忆症么。刚才回到家时我告诉你了,你的房间现在正重新装修中,不能住人,而Lewis已经在他自己的房间睡着了,你再去会吵醒他。”   “为什么只重新装修我的房间?”我不服道,“难道,你要把它改造后给别人住么?”   “嗯。”他云淡风轻应道,突然侧身把我扔到床上。说“扔”夸张了一些,毕竟我的脑袋砸到的是枕头,倒是哪儿没伤着。不过因为顾清让那句话,心里却冒出火来,干脆卷了整张被子,背过身去不理他。听见身后窸窣,想是他也上了床,但没有将被子扯过去。我默默等了片刻,好奇转过身来,却见他已经合眸躺下,正面朝上。   我有些不忍,扯直了被子,覆了一半到他身上。   他嘴角扬起,长睫毛微微颤动。   “星星,为什么不继续问下去?”他忽然开口。   “你既然都说是要给外人了,我再问岂不是自讨没趣?”我打了呵欠,“我也折腾了一天,我也累了。”   “我要把它改成婴儿房,”他忽然翻过身拥住我,“给我们未来的女儿。所以,严格说起来,不算外人。”   我愣了半天,纠结道:“你想生女儿?”   他居然一本正经答道:“虽然我很想分担这件事,但眼下科技有限,还是你生比较方便。哦,这件事我和Lewis沟通过了,他真的很想要一个妹妹。”   我气愤道:“喂,那我的意见呢?我的意见不重要了?”   他抚摸我的头发:“你想生个儿子也可以......除非,你不想和我结婚,也不愿意为我生孩子。”   他这么一问,我承认也不是,否认也不是,只好默默捂住耳朵,闭眼不理他。   他笑起来:“我这么认真的时候,你却装睡。”   我“哼”了一声,道:“谁知道你什么时候认真什么时候开玩笑。从前我问你什么事情,你要么不搭理我,要么尽说些胡话来搪塞我。我可告诉你,我这个人可记仇了,你还是三思之后再决定娶不娶我。”   他的手指轻轻点过我的额头:“那你问,现在,我一定说实话。”   我立刻来了精神,睁开眼来:“好,那我问你,五年前,你为什么愿意帮我?如果是因为我不小心撞见你差点哭晕在厕所里的惨状,你大可塞钱堵住我的嘴就行了。为什么硬着追着我不放,不仅把我接进顾家,还愿意做鹿鹿的父亲?别用‘挡桃花’那副说辞来敷衍我。我不是傻子,肯为你挡桃花的美女肯定多了去了。”   顾清让凝望着我:“我不知道。”   我气结:“这个答案太没有诚意了,来,再给你一次机会。”   他微笑着把话补全:“那时我不知道自己喜欢你。只是凭着直觉想把你留在身边,这件事,即便现在想来,也觉得太不可思议。”   我红着脸伸手去摸他的鼻梁,感叹道:“到底拜了谁为师,能把情话说得这么好。”   他温润一笑,没有再说话,只是将我搂紧了些,下巴轻轻挨着我的额头。   房内静谧温暖,窗帘皆落下,一盏床头灯定了时,灯光缓缓暗灭,如墨染的黑覆上每一个角落。   我渐渐看不清他的脸,只听到沉睡中他平稳有律的呼吸。   忽然觉得,五年前的他,和如今的他,当真是云泥之别。并非容貌,而是气场。五年前,他即便是笑着,眼神也是冷漠尖锐的。嗓音一旦柔和下来,却比阴谋更令人心惮。而现今,他整个人明朗许多,言谈之间多了几分温润。又或许,本质上他其实并没有改变,而是我变了,因而在我眼中的他,也变得不同。   在此之前,我只知道自己爱顾清让。但直至此刻,我忽然明白,我对他的爱,尚未无私到能够相忘于江湖的地步。虽然之前我一直催着他去正经相亲,去找一个身份性格都合意的女子结婚生子,可是,他若真和别的女人结婚了,我大抵会后悔不及,遗憾难弥。   “我也爱你。”我低声呢喃。   第二天清晨,我醒来时顾清让已经去公司了,而鹿鹿也被Andrew送去幼儿园上课了。我连忙洗漱穿衣,塞了几片面包也往公司赶去,还好路上没有严重堵车,到设计部时居然比平常还早了十几分钟。徐柔,周周和Sean都还没到,只有宋宇慕在组长办公室里,而Mori姐在外面复印一些文件。   Mori姐看见我时有些惊讶,险些把复印好的文件错放进碎纸机。   “哦,沐星,来啦,早上好。”Mori生硬地打了招呼。   “Mori姐好。”我走到自己的位置乖乖坐下,找出材料来安静作画,尽量让自己这颗灯泡显得不那么刺眼。   谁知Mori姐主动走了过来,端了一杯热茶给我,我惶恐地道了声谢,但Mori姐徘徊不走。我只好硬着头皮道:“Mori姐,你有话要对我说?”   冰美人Mori姐难得一笑,拉出旁边的椅子坐下,压低声音对我道:“宋宇慕为了这项游戏开发已经好几天没回家了,经常熬夜,晚了就直接睡在办公室里,饮食也随便凑合。也是,辛苦研究出的创意如果真的被人抄袭了,压力肯定大得无法想象,但是......沐星,你能不能劝一劝他,先好好珍惜自己的身体。”   “这......好吧,我一定找机会劝宋组长——”   “不是以职员,”Mori姐打断我,“而是以更亲的身份劝一劝他,在这个艰难的时刻给他安慰和支持。”   我就算再傻,这时也听得出Mori姐这话中的意思了。   Mori姐大概认定了我和宋宇慕有一番情感纠葛的过往,平时又见宋宇慕对我的态度有异,便顺理成章以为宋宇慕对我还有留恋,然后觉得当下只有我才能安慰他。   没错,在一个人最艰难脆弱的时候,有什么能比回头的真爱更让人振作呢。   但可惜的是,我不是他的真爱。   平常人多嘴杂,我也不好直接提及和宋宇慕从前的事,但现在看来,真要解释清楚了。   “Mori姐,你真的误会了。我和宋宇慕是初中同学,但我不是他的初恋,我姐姐才是,而我姐几年前就过世了。”   Mori姐半信半疑,也不拐弯抹角,直接道:“可是,宋宇慕对你......”   我笑道:“他对我真的没意思,只是习惯性抽风。再说了,他都见过我儿子了。”   “儿子?!”Mori一脸惊愕。   “嗯,今年七岁了,”我自豪道,“你要是不信,我可以给你看照片。”   Mori摆手道:“那倒不必了,我信。只是,你为什么对我说这些?原本,你可以直接拒绝我的请求的。”   我望了一眼躺在靠椅上小憩的宋宇慕,又望着因忧生倦的Mori姐,道:“我只是希望他不会错过你。”   Mori姐脸上泛起红晕,却无忸怩之态,大方道:“我的确对他有感情。可是,我不能逼着不爱我的人来爱我,不是么。”   若宋宇慕早早明白这个道理,或许就不会这么痛苦了罢。   玥长得很漂亮,是人群里显眼的美女,又有出挑的身材,当年整个学校喜欢玥的男生有许多。在情窦初开的年纪,是冲动了些,肤浅了些,谁不爱美好容颜?   我也曾见过玥偷偷和不同的男生约会过,在玥的映衬下,他们却显得过于平庸。玥不曾和谁维持过长久的关系,我知道玥只是贪图反复的叛逆,并非真正钟情于哪个人。   宋宇慕是这些男生其中的一个,或许也是喜欢了玥最长久的那一个。   宋宇慕家境很好,又是独生儿子,难得的是性格不骄纵,开朗乐天,愿意为玥委曲求全,一心保护她,毫无怨言,我甚至觉得玥若接受了宋宇慕远离了其他人,也许就会安定下来。   玥并不喜欢他,亦不屑于假装。   我曾经问玥,为什么不试着接受宋宇慕,也许相处之后会不同呢。   玥回答,宋宇慕喜欢的只是一个幻觉,而我不想把那个幻觉打破。   我说,这样太自私了。   玥笑起来,傻瓜,幻觉会比记忆更容易消失。你放心,不到一年,他一定会把我忘得一干二净。   可是,玥错了。   记忆或许需要更久的时间来洗刷淡去,但终归会随风无声逝去,可要打破一个积留已久的幻觉,却是切肤入骨般的疼痛。而这种痛,很可能会毁了一个人的整个人生。   “你说得对,Mori姐,我也懂强扭的瓜不甜这种粗浅道理,”我顿了顿,道,“可宋宇慕爱的是一个毫无意义的幻觉。当然,要不要继续,要不要帮他打破那个幻觉,是你的选择,我不好再说什么。”   Mori姐默然许久,轻敲茶杯,对我道:“你比你看起来成熟许多。”   我苦笑:“Mori姐,你这是夸我吗?”   Mori姐居然露出俏皮的笑容:“一半一半。”   傍晚,本想趁着下班前的时间继续修改前几天画的图,谁知夏裴打来电话,告诉我他要出国了,机票已经订好,问我今晚是否有空,在他出国前在Loretta酒店见一面。惊讶之余,我答应了。   正收拾东西的时候,只见原本已经下楼的徐柔又匆匆跑回办公室,上气不接下气地告诉我楼下大厅有个帅哥打听我,现在正往设计部来。我猜想是夏裴,之前通电话的时候我好像告诉了他我的工作地点。   我对徐柔道:“哦,他是我亲戚。对了,你不是下班了么,为什么又跑回来了?”   徐柔眼睛一亮:“亲戚?我还以为是你男朋友,特地赶回来看热闹——啊不,观摩学习。原来是亲戚啊,亲戚好,芳龄几何,可曾婚娶——”   坐在办公桌前的周周“切”了一声,道:“再问下去,就该是,有没有房子,车子,票子了。”   徐柔白了一眼:“姑娘我是那么势利肤浅的人么?无论富贵贫贱,我看重的是人品!”   周周不甘示弱:“是看重脸吧?”   徐柔语塞:“你——”   “好啦,”Mori姐恰当时机出来圆场,“是亲戚还是男朋友,都和你们没关系。徐柔,要下班就快些,免得又堵车。周周,你也是,别忙得太晚。”   说话间,电梯门打开了,我正要热情地迎接上去,谁知从电梯里走出的不是夏裴,而是顾清让!我险些把“叔公”二字喊出口,连忙又咽了回去。   “看到我来,你不高兴?”顾清让走上前来。   “你怎么突然就来了?”我问,语气里不自觉带了一丝连我自己都不习惯的娇嗔。   “我问过钟以源了,他说现在这个点员工都可以下班了,”他自然地接过我的包,“所以我来接你下班。”   徐柔在一旁忽然叹道:“沐星,你家亲戚好体贴哦。”   闻言,顾清让一脸困惑。   “哦,不是,他不是我亲戚,”我连忙解释,却又不知道该如何解释,“他是我的......我的......”   “未婚夫,”顾清让接下话头,“我是沐星的未婚夫。”   徐柔张大了嘴,周周看我的目光也有些不同了,唯有Mori姐淡定如故。我心中庆幸,幸亏Sean今天请了病假没来上班,宋宇慕也去和公司高层开会了,否则这关系真是越理越乱。 作者有话要说:  依旧努力中。 ☆、幽暗葛藤      停车场。   顾清让知道我要去见夏裴,脸色由晴转阴,我劝道:“好歹他也是顾家的一员,要不你和我一起去见他吧,他要出国了,听他口气,好像不打算再回来了。”   顾清让的眼底掠过一丝疑惑,却嘴硬:“他要去哪里,回哪里,都与我毫无关系。你想去见他便去吧。我让Andrew开车送你。”   我曾听白姨无意提起,夏裴的亲生母亲名叫夏萝,虽出身小户,但并不贪享富贵,当年与顾溟声发生婚外情怀上夏裴后,她竟偷偷离开,不愿接受顾家的接济。她因病去世后,二十岁的夏裴才被顾溟声找了回来。而那时,顾清让十七岁,多数时间在国外读书,偶尔回国。按理说,这两个人,应该不会发生太大的冲突。如果顾清让只是埋怨祖父顾溟声当年对祖母的背叛,可都这么多年了,人亡物逝,何必再执着不放。   顾清让与夏裴之间的仇怨,唯一的线索,在我看来,是顾清语。   我原本也不愿过问这些事,可一直不提,就像一团毛线球晒过太阳淋过了雨,即便慢慢霉烂,那味道仍会阴魂不散。   “夏裴他,从前是不是做了不好的事情?”我努力用最委婉的方式问他。   顾清让的双眸粼粼似有泪水涌动,他望着我,仿佛有太多话,太多往事要讲,终究,抵作了一声叹息。   “算了,”我妥协,“还是不要说了。”   “我想告诉你的,星星,”顾清让忽然道,“但我怕即便说了,你也不会相信我。就连我的父母,也选择回避了真相。”   我愈发心急:“我信你,哪怕你说夏裴是一个外星人我都信你。”   顾清让原本忧郁的面容展露了一丝短暂笑意,道:“五年前,清语偷偷离家,中途出了车祸不治身亡。所有人都视作是一场意外。可是,她那天之所以会离家,是因为夏裴。”顾清让停顿良久,手轻轻按在了我的肩上,我看见他的身子微微颤抖,“如果不是因为夏裴,清语不会死。”   顾清让最后那一句话,一直回荡在我耳际,不同的想法交织错乱,而到达Loretta酒店大厅看到夏裴时,我忽然觉得脑子一片空白。   他坐在靠窗的位置,难得穿了正装,打着银灰色条纹领带,袖扣也搭配完美,只是面容稍显疲惫。一个黑色行李箱立在旁边,是万事准备齐全的模样。   看到我,他挥了挥手,又让服务员添上一杯French Vanilla。   “沐星,谢谢你能来。”   “没什么。”我不知该说什么,又不敢直视他,只好盯着他的领带出神。   他却忽然羞涩一笑,指着领带道:“你对这条领带还有印象?”   “啊?”我一头雾水,回过神来端详他的领带,的确眼熟。   四年前,清明节,在墓园,夏裴戴的就是这条领带。   那日我随顾清让一起去墓园拜祭顾清语,整个过程顾清让寡言少语,面色肃然,我小心翼翼,不敢在这种气氛下忤逆他的意思。所以,当他因公司紧急事务要回去,扔给我打车钱就一走了之时,我默默地接受了。尚且不说墓园地处偏僻,要走一个小时才可能到大公路打车,单单是这墓园就有许多台阶和迂回,我天生路痴,方向感奇差,又是第一次来这里,找到出口就是一件难事。   所以,我攥着钱在墓园来回了三个小时,更糟的是,原本阴沉的天空降下大雨,我只好蹲在石碑旁准备向顾清让求救,正拨号,雨忽然停了,我抬头一看,旁边站着一个男人,举着黑色的伞,那伞微微向我的方向倾斜,男人的左肩上开始被雨水打湿。   “小姑娘,”他说,“站起来,蹲久了腿会麻。”   我原本处于悲愤凄惨的境地,被他这一句逗乐,嚯地站起身,腿没麻,倒是脑袋有些晕乎,他及时托住了我的手臂,帮我保持了平衡。   “谢谢你,叔叔,”我笑道,“能麻烦您告诉我出口在哪里吗?”   他皱眉:“这里离出口很近,喏,走到那排树,再向左拐就到了。”他顿了顿,又道:“我送你到出口吧。还有,小姑娘,我还没结婚,不要叫我‘叔叔’。”   那天他送我到了出口,又帮我向管理员借了伞,然后嘱咐我打车时要存有警惕心,问清了再上车,如果觉得司机不对劲,宁可等下一辆,不要随便上车。   我开玩笑道:“叔叔,你对我这么好,我都开始怀疑你是不是坏人了。”   他见我不改称呼,无奈道:“举手之劳而已。”   旁边正在玩手机游戏的管理员阿姨接口道:“夏先生每年都来看他妈妈,这么有孝心的孩子,怎么会是坏人。小姑娘,你就放心吧。”   我歉然道:“对不起啊叔叔,我耽误你时间了吧?”   “没关系,”他拍掉肩上的水滴,微笑道,“反正我也要在这里呆久一些,去看一位故人。”   我和夏裴第二次见面,说来巧合,也是在那天,只是地点在顾家,时间已经是深夜。那晚我原本要睡了,却听见楼下有杯碟交错的声音,大概是白阿姨还在收拾厨房。虽然顾家从顾淼这一代起走的是科学化路线,是无神论者,但鉴于顾溟声生前对于家族流传下来的一些仪式很坚持,到了顾清让这一代,就选择了尊重态度,具体事务交给了佣人。   尤其像清明这样的传统节日,要准备的食物和祭祀用品也多。我怕白阿姨过于操劳,就想下楼帮她。谁知下楼到一半,便瞥见顾清让和一个男人在客厅里说话。   我一眼认出了他。   他看到我,惊愕了一会儿,问道:“你就是沈沐星?”   没等我回答,顾清让已经沉声命令道:“星星,上楼睡觉。”   我只好忍下好奇和惊讶,乖乖上了楼。   第二天,白阿姨才告诉了我夏裴的身份。我捋了捋辈份,惊喜地发现,我叫夏裴“叔叔”原来是正确的。后来接触多了,鹿鹿也挺喜欢这个叔公的。顾清让太忙没空教鹿鹿游泳,夏裴就把鹿鹿接到Loretta酒店教他。可惜鹿鹿运动细胞太废柴,夏裴耐心教了很久才慢慢有些进步。   不仅仅是游泳,每次想到夏裴为鹿鹿做的小事,我都心生感激。   在我看来,夏裴亲切和蔼,是天生的老好人,就算拿刀架在他脖子上逼他做坏事,他也会英勇就义的那种人。   而这一切,与顾清让告诉我的真相,似乎背道而驰。   “为什么突然要出国?”我问他,“那Loretta酒店怎么办?你的事业怎么办?”   他说,酒店已经转手他人,Loretta这个招牌已经让他赚了很多钱,还有其他投资每年的分红,足够他下辈子生活了。可能在三十三岁这个点上选择收手,在很多人看来是愚蠢的决定,但他觉得自己想要的是另外一种平静的生活。他已经在意大利Florence托当地熟人买了一栋房子,四周的环境还算幽静。而且,他早已经自修了英语和意大利语,基本交流没有问题。   听了这一长段,我恍然大悟,夏裴要出国不是一时兴起,而是早已绸缪,滴水不漏。   “你大概也猜到了,”他道,“我没有打算再回来,所以我想,有些事情还是说清楚比较好。”   我握紧拳头:“关于清语?”   他的眼中闪过一丝惊讶,很快恢复了平静:“清让都告诉你了?”   我点了点头:“我信他说的每一个字,但那毕竟是他的记忆,要还原一个完整的真相,还需要其他当事人的说法。”   “他说得没错,”夏裴扬起唇角,却是悲伤的表情,“是我害死了清语。”   当年,二十岁的夏裴,失去了母亲,原本内向的性格更加安静。被接回顾家后,他的生活与从前相比天壤之别。转到市中心最好的学校,有专车接送,有过多的零花钱,衣食亦奢华。他有了一个年纪上可以做他爷爷的父亲,一个同父异母、可以做他父亲的哥哥,还有十七岁的侄子和十岁的侄女。   父亲待他很好,而同父异母的哥哥在家时也从未刁难过他。   可是,他并不快乐。   原本父亲亏欠了母亲,让母亲在颠沛流离中凄凉离世,这些对他补偿本该理所应当。可他总是觉得心虚,觉得不真实,仿佛,他只是一个不知廉耻的侵入者。顾家人待他愈是客气,他愈觉得自卑。   就这样,在顾家恍恍惚惚生活了五年后,父亲顾溟声去世,顾家大业由长孙顾清让接过。他原本就不愿参与接班人的争夺,顾清让回国交接时,他反而松了一口气,想着可以开始实现母亲生前的愿望,搬出去独自经营一家酒店。   随顾清让回国的,还有他的妹妹,顾清语。   那天,他因要到库房取东西而回到顾家,经过花园的时候看见一个穿着一袭浅绿雪纺长裙的少女在为花圃里的蛇目菊和芍药。少女浇完水,心满意足伸了个懒腰,和煦阳光下,像一只漂亮的波斯猫。   他忍不住低声笑起来。   少女闻声望来,看到他时明眸笑成了弯弯的月牙。   “夏裴哥哥!”少女张臂向他跑来,轻轻一跃,在他脸上落下了一个见面礼之吻。   夏裴愣住。他对侄女的印象,还停留在那个肤色雪白、爱梳双辫子的十岁小娃娃。他抱过她,带她去过文具店。她不肯按大人教的“叔叔”,执意叫他“哥哥”。   转眼间,那个倔强的侄女变成了十五岁的少女,亭亭玉立,眉眼灵动,五官比拥有一半俄罗斯血统的母亲更深邃。   “你是.....小语?”夏裴问道。   少女兴奋地点了点头:“是啊!”   “你怎么认得我?”夏裴想不明白,那时她还那么小。   少女伸出手指,微笑地在他眼尾轻轻一点:“这里,有一颗痣。”   “Lizzy,你的数学作业还没做完,等开学回去,Mr Waldie又要找你爸爸和我谈话了!”二楼传来瞿安妮的声音。   “God,give me a break,”她嘟囔着,把浇水壶交给夏裴,不好意思道:“sorry啊夏裴哥哥,我妈妈叫我了,帮我把这个还给白阿姨,thanks!”   他拿着浇水壶站在原地,看她渐渐跑远的背影。   顾清语。Lizzy。   这些名字听起来多么陌生,却莫名在他心上搅起一层涟漪,奇异的念头犹如葛藤在幽暗的墙面上,第一次被夕阳的温暖光顾,随微风喜悦地颤抖。   不,他反复告诫自己,她是小语,是他血缘相关的侄女。 作者有话要说:  最近逗比不起来了,唉。 ☆、蓝色妖姬      Loretta酒店刚刚在业界站稳脚跟,事务繁多,夏裴又主张亲力亲为,因而忙碌之中倒也渐渐忘记了顾清语。而顾清语的假期短暂,很快就要随瞿安妮回巴黎的学校。那日,当夏裴从顾清让那里听说顾清语已经随父母去机场了,他如释重负,可不知怎么,心仿佛被什么剜开了一小口,慢慢扩张的空虚感。   他忙到很晚,想独自去酒吧喝几杯,走之前回头检查游泳池的安全系统时,发现有一团黑影盘在水底一动不动,他立即开了警报系统,迅速脱下外套,顾不得热身便跳下了水池,往那团黑影游去,直到他游近拖抱起那团黑影时,他才看清,是她----小语。   后来医护人员赶到,顾清语虽然没有大碍,但仍被送往医院检查。   他没有跟去,一身湿淋淋地站在酒店大厅里给顾淼和顾清让打电话。   几天后,瞿安妮打来电话。   原来,顾清语在机场趁着父母不注意,悄悄跑了,而且事先偷了哥哥顾清让的VVIP卡,才得以进入Loretta酒店和游泳池。   他深感羞愧,对瞿安妮道:“对不起,都是我的管理不当,酒店的系统太不完善。”   瞿安妮在电话里劝他:“夏裴,别这样说,这不是你的错。归根结底,是我和清语爸爸的教育方法不当,才使清语变成现在这个样子。”   他疑惑:“清语那天为什么要......”   瞿安妮叹了一口气,道:“你想说自杀是么?不是,不是自杀。清语自小水性很好,她也清楚自己的体能。入水,是她封闭自我的一种方式而已。就像,就像把自己关在房间里。”   他心思敏感,试探道:“清语她,是不是......”   瞿安妮打断他:“你不要担心。她接受了治疗,很快便会痊愈。”   瞿安妮并没有指明具体“治疗”是什么,更绝口不提任何病情,而顾家人对清语这件事也讳莫如深。夏裴无意刺探隐私,等了许多天,决定回一趟顾家。   他再次见到顾清语的时候,是在阳光溢满的房间里,她穿着一身宽大的白色雪纺裙,乌黑长发绑成了两束辫子,乖巧地垂落。地上散落许多素描和颜料,她盘腿坐着看书,脸色虽然仍有些苍白,可眉眼依旧,喊他名字的时候更是中气十足:“夏裴哥哥!你终于来啦!”看见他手里捧着一束蓝玫瑰,她眼睛一亮:“这是为我买的?”   “嗯,好点了么?”他微笑着,装作漫不经心把花插入花瓶里。   她故作神秘地问:“你知道蓝玫瑰的花语吗?”   他愣住。花语?他只是觉得这蓝玫瑰好看而已。   她笑起来:“是Miracle。”   奇迹与不可能的事。   多么讽刺。   “夏裴哥哥,过几天我就要回巴黎,走之前我送你一副素描吧!”她起身找来一张椅子,让他坐下,又把自己的书递给他,“来,你就看书,我来画你。”   “可是......”他想起身,却被她按住。   “求你了,求你了。”她双手合十,眯着一只眼,像只调皮的小猫。   他忍俊不禁,想起十岁的她,看中了旁人手上的彩虹小风车,也是这样,同样的表情和声音,请求他实现自己的愿望。   她说给他画速写,却用了很久的时间。那一整个下午,他们几乎没有对话,除了她偶尔提示他调节姿势,和纸页轻轻翻动的声音。   他低头看书,但一个字也没有看进去。偶尔抬头遇见她清澈的目光,又立刻垂下,竭尽全力掩饰自己的惊慌。可他又觉得幸福,仿佛自己终于从阴冷角落里走出,肆意汲取纯净的光。   “好啦,”她把画递给他,“怎么样?”   他看到画时有些惊讶。画中人与他一模一样,只是,多了一丝笑意。   “谢谢你,Lizzy。”他说。   她蹙眉,撒娇道:“不要叫我‘Lizzy’,叫我‘小语’。”   回家后,他把那副画裱了起来,却又放进最深的一层抽屉里。   过了二十五岁,开始有人为他热心安排相亲。他一向不懂得拒绝,每次必赴约,一开始,他彬彬有礼,事业又蒸蒸日上,很讨女人喜欢,也不介意他私生子的身份。可惜,每次见面之后,想要与他联络,他表现得不冷不热,亦从不主动提出约会,常常让人烦闷,渐渐也就不了了之。相亲相到二十八岁,他周围的朋友要么结婚生子,要么已经有了婚约。唯有他,孤身一人,一心扑在管理Loretta酒店上。为此,他的解释是,酒店是他母亲一生的梦想。人们觉得他孝心可嘉,便也不再苛责。   他养成了每晚在游泳池巡逻的习惯。别人笑他,一个老板,非要过着一个保安的生活。   那天晚上他又一次来到游泳池,远远便看见一个人坐在游泳池边上,双脚轻拂池水。   “小姐......”他缓缓走上前。   那人回过头来,笑意在清粼粼的月光下愈显温柔:“好久不见。”   他以为这是梦。   直到她一步步走到面前,像三年前初见一样,吻了他的脸颊。   “你又偷偷跑回来了?”他推开她。   她摇头:“我妈妈知道。Besides,I am eighteen......legally an adult。想知道我这次是怎么进来的?”说着,从侧口袋里掏出一张卡,在他眼前晃过,“喏,这是我自己的VVIP卡。”她见他沉默,露出委屈的表情:“你不喜欢我回来么,夏裴?”   他被那句“夏裴”震慑住,半晌才道:“小语,欢迎回来。”   他开车送她回顾家,一路上,她兴高采烈地说起在巴黎的生活,说她如何扮作二十岁和朋友混进奇奇怪怪的party,说她去卢浮宫和凯旋门写生遇到的事情,甚至说起一个喜欢她的法国男孩如何找借口邀请她去登山。   说着说着,她忽然安静下来。   “怎么了?”他问。   她低声说:“我喜欢巴黎,但我更喜欢这里。”   他失笑:“这里有什么好。”   她抿唇不语。   后来,她常常去Loretta酒店找他,客人们以为她是他的小女友。他只好一遍遍解释,这是他回国度假的小侄女。   他生日那天,别人给他安排了相亲,在一家高档的西餐厅。与他相亲的那个女人家世清白,性情爽朗,品红酒时,举手投足更添妩媚风情。可是,他脑海里一直浮现那个坐在水池边形影伶仃的女孩。   中途他找了个借口离开了,留下女人尴尬在席,和一桌尚未吃完的甜点。   这是第一次。   他想一个人去其他地方,但不知该去哪里,也不知该做什么,便调头回家。电梯门打开的时候,他看见她蹲坐在他的家门口,似乎已经睡着,手上抱着一个扁长的盒子。   他小心翼翼抱起她,开了门,把她放在了客厅的沙发上,随手把盒子放在桌子上。   但做完这些,他又不知道该做什么了。思量片刻,他从书房里拿来笔记本电脑,直接盘腿坐在地上,点开邮箱看刚发来的企划案。过了一会儿,她似乎醒过来了,挠着头发,缓缓起身,困意朦胧道:“夏裴?”不等他回答,她忙乱地拿起桌上的盒子,着急道:“几点了?”   他放下电脑,看了看手表:“十一点多了,怎么了?”   她长舒了一口气,然后笑着把盒子递给他:“Happy Birthday!”   他犹疑地接过,被催着打开了盒子,是一条银灰领带。   “戴上吧,”她期待道,“看看合不合适。”   他迟迟不动,只是静静看着领带。   她等得着急,只好自己动手,迅速拆了包装,踮起脚把领带环过他的脖子,但接着就有些迷茫了,横竖都打得不对。   “我来。”他轻轻牵开她的手,自己打好了领带。“谢谢你的礼物。”他说,“很晚了,我送你回家。”   “哦。”她脸上的绯红在幽暗的灯光里愈发不真切。   话虽都抛出去了,两个人却都不行动。   她忽然向前一步,伸臂抱住了他。   他慢了一拍才推开她,心若擂鼓。   “小语,”他转过身背对着她,“今晚的事,就当作没有发生过。我给你哥哥打电话,让他马上来接你回家。”   “夏裴,我——”   “叔叔,”他沉下声,“我是你的叔叔。”   半个小时后,顾清让赶到,夏裴为他开了门。   “清语呢?”顾清让问。   “在卫生间里洗脸,马上就出来了。”夏裴道。   顾清让没有进门的意思,只是站在那里,两个沉默相望,一时间尴尬异常。   “清语还是个小孩子,”顾清让打破沉默,“任性的时候,你多体谅。”   “我知道。”   “还有,今后她若再来打扰,你作为长辈,训斥也是可以的。”   他握紧了手:“我知道。”   “不,你不知道,”顾清让直视他,“清语有躁郁症,她很脆弱。”   “清让早就警示过我,”夏裴拿起一杯冷水一饮而尽,“可是,看见小语,我便狠不下心来。那是第一次,我痛恨自己是顾溟声的儿子。”   我印象中的夏裴,永远平静,哪怕说起紧要的事情,仿佛在说一段不想干的故事。他大概习惯伪装了,任何情绪都可以粉饰如风过无痕。   可是现在,坐在我面前的他,自提起那个名字,便不自觉深锁眉头,唇瓣微颤。   “你既然那么珍惜她,又怎么会害死她?”我问。   “是我的错。那天我打了电话,想要见她。”夏裴垂下头,手上的青筋突起,“可我没有预料到后来发生的事情。清让以为我是故意的,甚至怀疑是我设计了一切,以这样的方式来报复顾家对我母亲的亏欠。”   “所以他才那么恨你。”我终于明白这因果,也明白夏裴一次次低声下气来找顾清让,是想向他解释清楚。但失去唯一的妹妹的打击太大,何况,以顾清让的性子,只相信证据,辩解再多亦无用。   我叹息道:“他靠恨缓解了一些痛,可你又是如何捱过来的呢。”   夏裴自嘲一笑:“小语活着的时候,我不敢爱她。她死后,反而只属于我一个人了。”   我说:“你放心吧,我会尽我所能,替你向解释清让清楚。”   “不必了。”夏裴道。   “不必?你把我叫来,不就是为了能把这件事解释清楚么?”   夏裴摇了摇头:“清语的死,再怎么解释,我依旧负有责任。我今天把你叫来,是为了另一件事。”   “还有什么事比这件事更重要?”   夏裴停顿片刻:“你。”   “我?”我彻底糊涂了。   “你姐姐没有死。至少,在四年前顾清让告诉你你姐姐死了的时候,她没有死。”夏裴看着我,“至于她的近况,我也不知道。”   我忽然发现自己在笑:“你的意思是,顾清让骗了我?” 作者有话要说:  note:关于这几个人物的年龄。夏裴(33),顾清让(30),沈沐星(23),顾清语(与沐星同龄,去世时18岁),竹生安惠(23),宋宇慕(24),鹿鹿(7)。由于采取了倒叙和插叙,所以事件顺序和时间线有点乱,作者也常常忘记设定ORZ,有什么bug之类的,请各位见谅。    ☆、无罪之冠      回到顾家,鹿鹿和顾清让正在吃晚饭,在一旁忙碌的白阿姨见到我便招呼道:“沐星啊,快过来吃饭!白阿姨今天为你做了红烧狮子头和猪蹄!”   我勉强撑出笑脸:“我不饿,我先上楼休息了。”   正闷头啃猪蹄的鹿鹿抬起头道,“妈妈,你又要减肥么?你要知道,节食并不是科学的减肥方法,经常锻炼才有效果。”   我捶了捶心口:“不是,我真的没胃口。”   我转身上楼的时候听见鹿鹿低声问顾清让:“Daddy,妈妈是不是生病了?”   顾清让没回答,倒是白阿姨也压低了声问:“沐星不会是怀孕了吧?”   怀孕。   我无声一笑。   去鹿鹿房间的时候,我经过自己的房间,也就是顾清让口中的婴儿房。装修似乎进行到了一半,墙纸换成了公主系的粉红,天花板也被刷成了蓝色,似乎是为星空作底调,原先的灯被卸掉了,一截电线覆着灰尘。原先的家具都被搬去库房了,现在摆放着的箱子里大概是新的,地板上散乱着旧报纸和一些装修工具。   “沐星,”白阿姨的声音,“就算没胃口,至少喝一点米粥再去休息嘛。”   我回过身,见白阿姨端着饭菜,我连忙接了过去,说:“好吧。您也早点下班,剩下的脏碗筷不用管,我会收拾好的。”   白阿姨笑道:“哎呦,我可不敢累坏了你!你不知道,这几日顾先生忙里偷闲,亲自装修这间婴儿房,一心就盼着家里能再添孩子,鹿鹿也好有弟弟妹妹。我问过街坊邻居了,大家都说兄妹差七岁正好,哥哥能照顾妹妹,而且不容易吵起架。”   我苦笑道:“您多想了。我这肚子里没孩子,脂肪倒是挺多。”   白阿姨嗔怪似地拍了我一下:“胡说八道什么。总之,你好好调理身子,妈妈身体好了,生出来的宝宝才健康。”说完,她便下楼了。   我走回鹿鹿的房间,把饭菜放在桌子上,躺着发呆。不知过了多久,门打开,鹿鹿蹑手蹑脚走进来,突然伏在我身上,没来由地说了句:“妈妈别死。”   我轻轻拍他的背,道:“我还以为你不在乎妈妈呢,你真怕妈妈死掉?”   鹿鹿点了点他的小脑袋,又捧住我的脸亲了一口。   我笑起来:“难得你对我好一次,可我怎么有一种黄鼠狼给鸡拜年的感觉呢。说吧,是不是你Daddy的主意?”   鹿鹿站直了身子,惊道:“原来妈妈你也有女人的直觉。”   我也坐直,假装痛心道:“哼,我还不如死掉好呢!”   鹿鹿无奈地摇头:“够了。”这一瞬间,表情口吻,像极了顾清让。“Daddy说女生心情不好会影响食欲,所以叫我来激发一下你的食欲,”说着,他舀起了一勺米粥,“来吧,吃一口,一口就行,绝不讨价还价。”   “你小子居然用我当年哄你的方法来哄我,行啊。”我向前张口,自己吃了一口。等着鹿鹿再喂我,谁知他放下汤匙,真的就只喂一口。   他说:“男子汉一字千金。”然后开了门,临走前吩咐道,“我先去书房看会儿书。妈妈你快点吃,我还要睡觉呢。还有,不要吃得到处倒是。”   我吃完后端着碗筷下楼,发现白阿姨已经回去了,大厅和厨房的灯都关了,只有偏厅透出鹅黄的光亮来。听说顾清让的祖母艾毓龄年轻时是一个芭蕾舞者,在一次巡演途中发生事故,好几个人当场死亡,她受了伤但幸存了下来,后来便退隐嫁给了顾溟声。自婚后,艾毓龄便潜心向佛,偏厅便是很多年前顾溟声为妻子所建造的小佛堂。艾毓龄去世之后,偏厅维持原状,我去过几次,里面的摆设只是古朴了一些,没有佛像,也没有丝毫诡谜的气氛。   我循着光走过去,轻轻推开偏厅的门,只见顾清让坐在一张椅子上,右手支颔,似在冥思。我原想悄悄退出去,但他一眼瞧见了我。   “做了什么亏心事,要来这里忏悔?”我面无表情。   “我骗了你,星星,”他说,吐字清晰,语调平和,“但我不后悔。”   本该是我步步逼他就范的戏码,但我未曾料到他会这么直接,一时傻了。   “你当年让我找你姐姐,我找到了。她说,对于你,她宁可成为一个已经死去的人。这样,你才会放弃寻找,慢慢忘了她。”他缓缓起身,走了过来,“对不起,星星。”   “既然你们都有高尚的理由,又何必现在告诉我?你不是打算要永远瞒着我么?”我冷冷推开他。   “她死了,”顾清让凝视我,“你姐姐一个月前在美国去世了。这次,是真的。”   流淌出的眼泪仿佛不是我的,我就那样木木地望着他。   四年前听到她的死讯后,我日日夜夜被愧疚折磨。我觉得是我们沈家害了秀琴妈妈和她。一定是父亲苛待了秀琴妈妈,她才会不辞而别。而正因为秀琴妈妈的离开,玥的人生才会渐渐失控。   她该有多恨“沈沐月”这三个字?   她该有恨我?   我将她视作亲姐姐,一直将自己视作是等待原谅的那一方。   可她,原来终究不愿接纳我,宁可编造死亡,在世界的某一处笑着看我痛苦。   现在她真的死了?谁知道这会不会又是一团谎言?   死亡是什么?是无罪之冠,但凡戴上,一切便既往不咎,重新开始?   顾清让伸出手来扶住了我:“星星,死者已逝,你要坚强。”   我含泪笑起来:“你放心,我能为她流的眼泪早在四年前就流完了,能伤的心现在也已经麻木了。我不欠她什么。”   “你姐姐留给你和鹿鹿的遗产——”   我甩开顾清让的手,打断他的话,“我累了,先走了。”   我回到楼上,鹿鹿睡得正酣。   想起他咿呀学语的时候,看见什么都乱咬,我只好让他捧着苹果。一岁半的时候,我每天教他说“妈妈”。他第一次开口叫出“妈妈”的时候,我正在洗衣服,连忙关了水,只见他愣愣盯着我,然后忽然笑开,又叫了声“妈妈”。虽然含糊,但我却感动地嚎啕大哭。我一哭,也把他吓哭了。   后来我对鹿鹿说:“你第一次学会喊‘妈妈’的时候,妈妈没钱,没有录像机,否则一定把它记录下来。”   鹿鹿却觉得荒唐:“我现在不是天天喊‘妈妈’么。有什么稀奇的。”   我反驳:“那不一样。”   “有什么不一样?”   “当然不一样,那是世界上最好听的声音。”   那天晚上过后,我与顾清让假装相安无事,他每天去公司,我自己坐车去上班,鹿鹿由Andrew接送。我睡在他的房间,他睡在书房。偶尔说话,也只是日常的对话。仿佛无形中有一层厚厚的膜隔着我们,能看见彼此的模样,但听不到声音,只能依据动作作出反应配合。像是五线谱上的音符被人擦去了一段,生活变得断断续续,杂乱不成乐,但又不知何时能够停止。   星期天,我在花园里写生,接到竹生安惠的电话。   “星星,过来陪姐姐选婚纱好么?”她劈头就问。   “你答应景凡的求婚了?婚礼什么时候?”   “嗯,”她漫不经心,“这个月月底。”   “这么快?”   “是啊,早婚早育是我们模特界的优良传统你不知道?像人家Miranda Kerr,嫁了精灵王子,生了小精灵王子以后照样美貌如花。”   “呃,”我小声提醒,“Miranda Kerr和Orlando Bloom已经离婚了。”   原本以为一向伶牙俐齿的惠惠会积极地与我争辩,没想到她在电话那端沉默良久,竟认命似地答了一句:“是啊。”   我心生疑窦:“惠惠,你没事吧?”   半晌,惠惠回答:“星星,其实我好害怕。”   我急匆匆赶到婚纱店,发现惠惠坐在贵宾室的沙发上,打扮休闲,而旁边的衣架上挂着几套雪白的婚纱,几个店员似乎还在为她挑选更多试穿的婚纱。   我捏了一下她的手:“喂,怎么回事?是因为你父母不同意你们的婚事?”   “不是。他们同意了,正准备回国。”   我想起景凡的父亲,心中一沉,道:“难道是景凡这边出了问题?”   “怎么可能,景凡妈妈高兴极了,还立下了三年抱俩的指标。”   听惠惠的话,想来她还不知道景凡亲生父母的事情。难道景凡打算一直瞒着她么?像顾清让对我那样?可我又何尝不是这样,指责他人欺骗,自己也没有勇气把所知道的事情告诉惠惠。   人哪能永远像一张白纸一样活着?纵然作出许诺,纵然意念强大,也终究敌不过上天的翻云覆雨手。到最后,剩下一句身不由己,假装开释。   “惠惠,假如有一天,你发觉景凡骗了你,不要怪他,”我忽然觉得自己说出这话有些讽刺,“爱和欺骗并不对立。”   在这世上,能够坦坦荡荡地爱,需要莫大的幸运。   “你看,连你也这样,”惠惠指着我,“你们大家忽然都开始一本正经起来,我的压力越来越大。万一我不适合做人家妻子怎么办?万一我不是个好妈妈怎么办?万一结婚以后景凡不爱我了怎么办?”   “你这是临时恐婚综合症。”我把桌子上的一副头纱拿起,试着戴到惠惠头上,说,“冷静点,惠惠,你现在应该担心的是如何成为最漂亮的新娘。你刚才说的那些,我只能依据我的经验回答第二个问题,放心,你绝对是个好妈妈。至于其他问题,顺其自然。拿出你当年独自离开日本的勇气,人生不就是一场又一场的赌博么。”   惠惠一脸惊愕:“我怎么觉得,你比我受到了更大的刺激?”   我假装忧郁捂心口:“嗯,我觉得我的更年期好像提前了呢。”   惠惠翻了翻白眼:“滚。” 作者有话要说:  写着写着就虐了。 ☆、英国病人      为了慰劳我特地赶来,惠惠决定亲手下厨,为我做寿司。   我们去了景凡为惠惠购置的一套新房,虽然面积不大,但简约温馨。惠惠说,前几天景凡就是在这间房子里向她求婚的。没有铺满地面的玫瑰,没有烛光晚餐,也没有煽情的音乐。那时房子里只有未拆封的家具,地面也是乱糟糟的。景凡穿得像个包工头,脸也脏兮兮的,从口袋里摸了半天摸出一枚戒指,直接往惠惠的手上套。套完才想起来问“你愿意嫁给我么?”惠惠说,她当时内心波涛汹涌,悲喜交加,对景凡道“我愿意是愿意,但你戴错手指了傻瓜!”   我听完哈哈大笑:“这确实像景凡会做的事。”   惠惠到底是御姐面萝莉心,动情道:“不过这也证明他没向别的女孩儿求过婚。其实,我看中的不是戒指,也不是房子,而是他那份心意。刚认识他的时候,我聊将来自己设计和装修房子,他什么也没说,我以为他不在乎。但原来他都记住了,也做到了。”   我忽然想起顾清让亲自装修的婴儿房。   顾清让和景凡虽个性大不同,但在讨女人欢心这一方面倒是师承一脉。   惠惠夹了个寿司放在我盘子里,然后作少女捧脸状:“尝尝看,这是我唯一拿得出手的料理了。”   我挑眉:“姐姐你太谦虚了,你不是还会做鸡蛋方便面么。”   惠惠换了一种姿势作忧郁状:“是啊,但自从我最喜欢的那款方便面停产之后,老娘就金盆洗手很久了。像我这样的料理大师,对待食材都非常苛刻......”   我嚼着寿司差点噎住:“大姐,你自信的跨度要不要这么大?”   惠惠潇洒地甩了甩头发:“用飘柔,就这么自信。”   我连忙护住面前的寿司,道:“注意你的头皮屑!”   吃完饭,惠惠趴在沙发上看电视。作为一个模特,惠惠是如何保持苗条身材的,对我而言一直是一个谜团。我刚要伸手包包,惠惠一把拉住我,道:“别走,陪我看会儿电影。”   我脑中警铃大响,记起上一次陪惠惠看一部宫斗电影,剧情拖沓逻辑混乱得可以逼死小学历史老师,而惠惠从一开始就没认清楚女主角和女配角的样子,看到最后干脆也不记得哪个是男主角哪个是男配角。我看完之后问惠惠为什么要看这部电影,惠惠一本正经道:“我想试试看我的脸盲症好了没。”   惠惠似乎瞧出我的心思,挥着DVD哄道:“放心啦,这回绝对是好片。”   我仔细一看,是1996年的《英国病人》。   我心想,这货怎么靠谱了?   后来证明我是错的。DVD外壳上虽然贴的是英国病人的剧照和标签,但真正播放出来的是一部不知名的印度歌舞片,全程无中文字幕,偶尔冒出几个英语单词,但剧情理解起来有一定难度。我本着一视同仁的心情坚持看完,但脑袋实在被每次都突然蹦出来的神曲炸得难受。我看了看惠惠,她也好不到哪里去,表情木然,脑袋上顶着草莓抱枕。   我终于忍不住了,问惠惠:“姐姐,您到底想怎么样?这回是测你的印度语听力?”   惠惠摊手:“不怪我啊!我只是想营造营造煽情的气氛,然后自然地套你的话——”她连忙捂住嘴,一脸无辜地望着我。   “套我的话?”我抓住她的手。   “不是套话,是谈心,”她无奈坦白,“景凡说顾清让最近很不对劲,我就想啊,顾清让不对劲,还能因为谁?肯定是你啦。所以我就想和你聊聊,是不是又出什么事了。”   顾清让。   我想起昨夜书房中传出的小提琴声,还有早晨吃饭时他的倦容。我以为不和他说话的时候,我可以将他视作透明人一般,但事实相反。关于他的所有细节在我眼皮子下慢慢放大,我注意他喝了几口牛奶,注意他手指弯曲的弧度,他袖口的折痕,他走路的声音和节奏,甚至他身上的香味。我无法控制这种占据,又如困兽一般。   有好几次,从他身边经过,我想要握住他的手。   但我尚未做好和解一切的准备,更缺乏和解的途径。   “星星,”他半夜敲房门,一下一下,似是早已用尽气力,“开门,好不好?”   “很晚了,我要休息了。”我衣裳端整,站在窗边,夜风中带着凌冽的雨丝,树木沙沙作响。   “星星,我一直认为行动比语言更有力,星星......”他的声音沉缓如醉,“我以为你会明白......”   是。我不明白。   我不问当初他为何要联合我姐姐一起来骗我,不问这些年我姐姐是如何生活过来的,更不问她又是如何在异国死去。   仿佛,我只要一直沉默,便可避退开一切丑陋的真相。   睡不着的时候,我开始听蔺炎的摇滚,有一首歌叫《时光》,歌词难得温情:   “时光流转,捻泥成花;是我不肯放,还是你不忘;十七号那条小巷,送别成为等待;我们用怨怼作各自的凭岸,用一辈子注入爱。”   用怨怼作各自的凭岸,愈是爱,之间便愈如汪洋。   “我姐姐死了。”我面无表情对惠惠说。那部印度歌舞片的片尾曲还在播放,热闹的声音和狂热的唱腔,在此刻,显得更加滑稽。   “你姐姐?”惠惠疑惑不解,“她四年前不是已经去世了么?”   “我被耍了,”我冷笑着摇头,“她多活了几年,最近才在美国去世。顾清让说了谎。”   惠惠不平道:“这算什么?”   是啊,这算什么?   我喜欢的作家梁遇春在《毋忘草》中写过这样一段话:   “我们对生既然决定二十四分单调同乏味,为什么不勇敢地放下一切对生留恋的心思.......压下一切懦弱无用的恐怖,来对死的本体睇着细看一番。我平常看到骸骨,总觉得有一种不可名言的痛快,它是这么光着,毫无所怕地站在你面前。”   从前我不甚明白这段话。现在不知怎么,涌生同感。   生可累人,死亡多坦荡。   一具骸骨,终归尘土。   “其实,我不恨顾清让,也不恨我姐姐,”我说,“我现在没有恨的力气,一时之间更不知道该如何原谅。”   惠惠望着我,犹疑片刻,伸手摸了摸我的头:“这些年,辛苦你了。”   一瞬间,眼泪夺眶,止不住往下落。   这一句话,我永远无法从我姐姐的嘴里听到。   她从来都是一意孤行的女子,一直拒绝感情的柔软。   她觉得我和宋宇慕可以随时间淡去关于她的记忆,不痛不痒地继续生活。   可是,那只是她自己强行画下的句号。   而在我们的世界里,无论她在不在,故事还在继续。   “好了好了,别哭了,再哭我就打电话叫顾清让来了,”惠惠半哄半威胁,“平常泪点那么高,我这回一句话就把你弄哭了,哭得跟水库放闸似的。要是顾清让知道这事儿,说不定会宰了我。”   鉴于我哭得双眼红肿,惠惠决定把她的墨镜借给我戴。   偏巧出门时下雨了,我戴着墨镜撑着雨伞,活像个神经病。   路上有一家三口,爸爸妈妈同撑一把伞,小孩子撑着小鸭子状的小伞,歪歪扭扭走在前面,时而回过头来脆声催父母快一些。爸爸妈妈相视一笑,脚步一跨,故意跨小了,小孩子回过头来咯咯地笑。   那一刻,蓦然心酸。   我不知道,自己羡慕的是那个孩子,还是那个母亲。   回到顾家,已是傍晚。雨停歇,天边出现一抹红霞,云的形状也诡谲绮丽。鹿鹿在花园里踢球,白阿姨在客厅里打扫。整个房子,不见顾清让踪影。   “清让呢?”我问。   “顾先生啊,”白阿姨扫了扫窗沿,“昨晚没回来,你不知道?大概在公司过夜了,Andrew今天来取了一些衣服。”   我没说话。   白阿姨整理干净后解了围裙,走过来嘱咐道:“我先回去了。哦,对了,我煲了猪骨汤,你今晚要是有空就送去给顾先生吧。”临走前,她又回头,“夫妻吵架都是床头吵床尾合,没见过你们两个这么倔性子的。”   我终究还是没有把汤送去,而是打电话叫了Andrew来取。   Andrew来的时候依旧是冷冰冰的一张脸,但看我的眼神里多了一丝怨念。   我壮着胆子问他:“你怎么了?”   Andrew语调平缓:“没怎么。”   “真的?”   “假的。”   “啊?”我一下子被Andrew的冷幽默噎住。   Andrew看了我半天,最后憋出一句终于有感情起伏的话:“送汤取衣服这种小事以后能不能自己来?”   我心中好笑,我和顾清让之间的事,到底也殃及池鱼了。   第二天我回公司上班。   上次的游戏软件泄露危机事件终于查明,原来是对手公司虚晃一招,大家总算松了一口气,Sean也摆脱了嫌疑。同时,游戏具体策划已经接近尾声,剩下的就是讨论改进,而宣传计划和选用代言人就不属于设计部的主要工作范畴了。   下班的时候,钟以源特地到设计部说要请大家吃饭犒劳犒劳。   大家呼啦啦地收拾东西要走,我关掉电脑,刚想向钟以源解释我要去接鹿鹿,钟以源却了然地点头,笑道:“我知道,你今天去不了。”   “咦?”我愣住,这钟以源莫非有听见人心的超能力。   他继续道:“没关系,去吧,照顾清让要紧。”   “哈?”这和顾清让有什么关系?   他见我一脸困惑,也皱起了眉:“你不知道他生病了?” 作者有话要说:  那些容易被遗忘的设定: 顾清让&钟以源---大学同学 沈沐星&宋宇慕----初中同学    ☆、沧海一粟      得知顾清让生病,我打了一个电话给Andrew,然后匆匆忙忙跑进电梯。到了一楼,我着急出电梯,谁知迎面撞一个人。我顾不上看是谁,又是鞠躬连声说对不起,那人却伸出了手,作握手状。   我抬起头来,是衣着光鲜、笑意盈盈的女演员方韶宣。   真是冤家路窄。   大庭广众,我无奈伸出手与她相握。   她早一秒松开了手,笑容中藏着一丝厌恶。   我不怪她。   “沈沐星,好久不见。”她利眸如鹰,像是要把我一口吞了。   “好久不见,方小姐,有空再聚哈。Bye。”我赶着去医院,无意与她交锋。   “等一等,顾夫人不想知道我为什么会在这里么?”她问。   我庄重地摇头,不想知道,我真的对你没有兴趣。   “我可是镜花缘游戏的代言人,”她笑起来,唇色如玫瑰,“说起来我们也是有缘,听说你也参与了这个游戏的设计。我对你,可是敬佩得很。”   我受不了她阴阳怪气的,便道:“彼此彼此。我有急事,方小姐自便。”   “你不想知道,我为什么敬佩你么?”她挡住了我,这是落地生根了非要和我死磕。   “为什么?”我只好配合,但愿此事快些了结。   她轻轻一撩头发,当真千娇百媚:“算了,还是等镜花缘游戏发布会的时候说吧。留到那时才比较正式,也算是一个惊喜吧。”   我恨不能用“神经病”三个字砸死她。   听说她最近拍了一个文艺片,票房惨淡,口碑更惨淡。看在这事儿的份上,我就不诅咒她了。   我终于赶到医院。   四面漆白的病房,空气里飘着淡淡的酒精味道,静谧中隐隐有机器运作的噪音。顾清让穿着白色病服躺在病床上,闭着眸,唇色苍白,露在外面的手背上有因为针眼而成的淤痕。床角还放着一摞文件,似乎他入睡前阅览过的。   同行的Andrew小心翼翼地把文件收起,对我道:“夫人,我先去接鹿鹿了。”   “等一等,”我拦住他,“顾清让是什么时候病的?”   “前几天就有些不适,昨晚开会时晕倒了,”Andrew抬眸看我一眼,“医生说可能是饮食不规律和压力引发的。”   “哦,”我点点头,叹了一口气,“Andrew,别再用你那犀利的眼神谴责我了好么,我知道错了,都是我的错还不行么。”   Andrew的眉头微展,拿着文件离开了。   我守了顾清让很久,渐生困意,于是站起来想出去透透气,清醒清醒。谁知我的脚才迈出一步,顾清让突然睁开了眼睛,双瞳幽幽地望着我。   他开口的第一句话是:“我饿了,星星。”   我上前蛮横地捂住他的嘴:“医生说了,你现在不能胡吃海喝的,饿就忍着。”   他的眼神委屈。   “以彼之道,还施彼身,你奈我何。”我说。   他的眼神柔和下来,像是在笑。   我觉得没意思,不情愿地拿开手:“好啦好啦,我骗你的。你想吃什么,我出去给你买。”   我出去给他买回了玉米粥,为他立起了床上的小桌子,又摆好了碗和汤匙,却见他端坐着不动手,我冷着脸不理他。僵持了一会儿后,我长叹一声,认命地拿起汤匙喂他吃。   “为什么来了?”趁着咀嚼间隙,他问。   我淡定地往他嘴里塞了一大勺:“为什么不来?你要是病死了,我儿子就没爹了。”   他呛了一下,默默从我的手里接过纸巾擦拭。   吃饱餍足后,他自觉把垃圾装进袋子里,然后收起桌子。   “星星,过来。”他说。   我抱臂警戒:“干嘛?”   他嘴角拂过一丝笑意,双手环过我的腰,俯身枕在了我的肩膀,吐纳温柔:“谢谢你原谅我。”   “喂,你不要得寸进尺。”我用自己的头狠狠磕了一下他的头,有些晕。   他疼得仰起头,却再接再厉凑近我的脸,噙住了我的唇,吮吸啃咬,这个吻混杂着药味和玉米香气。我一时情迷错乱,没有推开,在我反应过来之前,始作俑者已经正襟端坐,一脸清醒地看着我:“这才是得寸进尺。”   “你这个变态!”我抓起枕头怒砸之。   这时,一个值班护士推门进来,正好瞧见这一幕,花容失色,忙道:“顾先生,您觉得哪里不舒服么?”   我心想,顾清让又不是豆腐做的,能被一个软枕头砸出什么坑来?   谁知顾清让有意报复,装出一副病怏怏的样子,抱着枕头道:“护士小姐,我觉得有些胸闷气堵。”   护士小姐也是演技卓绝,从花容失色一下子完美过渡到秀眉深蹙,忧心忡忡道:“那该怎么办呢才好呢?要不要把罗医生叫来?”   怎么办?我心中大笑,叫医生给他开几副专治得寸进尺、no zuo no die的药就行了。   “不必了,”顾清让用余光瞄了我一眼,对护士道,“我忽然觉得好多了。我想和我的未婚妻单独呆着,您出去的时候能帮忙把门关上么,多谢。”   护士小姐愣了一下,带着一脸“顾清让你的审美观被狗吃了”的表情走了。   “星星......”他认认真真喊我的名字。   “又怎么了?”我不耐烦。   “对不起。”他说,“我错了。我不该以爱之名,替你作所有的决定。”   “你没有错。”我脱了鞋子,俯身在床的一边侧躺下,抱住顾清让,“现在你可以告诉我了,当年的事情。你是在哪里找到她,她生前过得好不好,她有没有想念过我和鹿鹿.....这些,我现在都想知道。”   顾清让也伸出手将我搂紧了些,深深一叹:“我在美国找到她的时候,她不叫沈沐月,而是Caroline Graham。”   原来,我姐姐去了美国,成为一个美国富商Daniel Graham 的妻子。她和Daniel Graham住在California某个小县的一所豪宅里,那个Daniel Graham年事已高,旧疾缠身,膝下无嗣。她寸步不离地陪护,出来散步时遇上好奇的邻居,Daniel总是会向别人介绍她是Mrs.Graham。因年龄的悬殊和种族的不同,她偶尔出门购物,也会招致不太善意的目光。   “她说她并不介意别人叫她Gold Digger,”顾清让说,“毕竟她嫁给他的初衷的确是为了金钱。可是Graham待她很好,既是丈夫,也是良师,她的生活平静安好。”   “那她为什么不回来见我一次?哪怕只是一次。难道比起那个Daniel,我和鹿鹿不算是她的家人么?我不明白.......”我将头埋在被子,不让自己哭出来。   顾清让说,他问了类似的问题。   我姐姐沉默良久,她的原话是:“我是一个自私的懦夫,回去意味着要面对过去,而我做不到。我知道,这对沐星不公平,可我别无他法。只有沈沐月死了,Caroline Graham才能够活下去。”   只有沈沐月死了,Caroline Graham才能够活下去。   她倒是一身轻松了,可她是否想到,沈沐星没有余外的面具,只能作为家破人亡的沈沐星活下去?   “她觉得我能够照顾好你和鹿鹿,”顾清让继续道,“会比在她身边过得好许多。我平生痛恨自私的人,可那时候,我竟然有了感激之意,庆幸她不会将你和鹿鹿带走。”   就这样,顾清让和我姐姐达成了共识。为了让这个faked death接近真实,我姐姐甚至不愿留给顾清让任何联系方式和影像。   “我们没有再联系的必要了,”我姐姐这样对顾清让说,“至少在我真的死去之前。”   我听罢,冷笑道:“呵,她倒真是铁石心肠。”   “其实,在我问你姐姐不要看看你和鹿鹿的照片的时候,她哭了,”顾清让握紧我的手,“她哭起来的样子有些像你。克制隐忍,可眼泪止不住地流下来。那个时候,我才真的决定不将她拉进我们的生活。”   我咬唇:“那她.......是怎么去世的?”   “她的律师说,是癌症。”   Daniel Graham去世之后,她继承了所有财产,生意由别人代为打理,她一个人住在那间豪宅里,鲜少出门。也许是因此疏忽了自己的健康管理,也许她内心潜意识渴望随Daniel Graham而去,总之,发现癌症的时候,已经是晚期。她去世一个月后,她的律师根据遗嘱找到了顾清让,一起将全部遗产转入我的名下。   我想起十几岁美丽鲜活的面容,又想象她独承病痛、在异国孤苦无依的模样。或许命运不曾宽待她几分,幸福总是短暂,而痛苦与呼吸如影随形。   “我不要什么遗产,”我把眼泪蹭在被子上,“我要她活着回来,向我道歉。说不定这一次又是她的诡计呢,她或许没有得病,没有死——”   “星星,我看到了她的律师发过来的死亡证明和葬礼照片,”顾清让抚摸着我的头,“她死了,这一次,千真万确。”   我“哇”地一声嚎啕大哭,不仅仅是为她,也为我早逝的母亲,在穷困潦倒中病死的父亲和生死不明的秀琴妈妈。   我愿不信前世今生、轮回之类的鬼话,可现在我却怀疑,我的上辈子,究竟是怎样的大奸大恶,才会换来这一世比电视剧还悲情的前半生?   一整晚,顾清让抱着我,静静等我哭累了,待我睡了一会儿,轻轻摇醒我:“星星,醒一醒。”   我摇摇晃晃坐起来,大约是哭狠了,头疼极了:“唔,几点了?我该回去了。”   顾清让笑起来:“你的眼睛肿成那样,还是留在这里吧。”   “可我明天要上班啊。”我揉了揉眼睛。   “我替你向宋宇慕请假了。”   “他答应了?”   “嗯,”顾清让又添了一句,“他说要扣你的工资。”   我兴趣盎然:“那你怎么答复的?”   他眨了眨眼,睫毛纤长:“能怎么说?沈沐星的未来老公是我顾清让,就算扣她全部工资又如何?”   “喂!怎么说得好像我只看上了你的钱!”我捏他的手。   他装模作样想了一会儿,道:“当然不是,你分明还看上了我的貌。”   “喂喂!”我笑着捶他,“你这个自恋狂,我才没有呢!”   顾清让被我捶得投降,连声道:“你再打下去就要谋杀亲夫了!”   “幼稚!”我到旁边的一张空病床躺下,干脆不理他。   他和我闹这么一会儿,似乎也累了,渐渐沉入睡眠。   我起身关掉了灯,黑暗里只有从窗口投下的四方白光和仪器闪烁的红点。   躺在床上,难以再入眠。我忽然想起Lydia说过的话:顾先生这个人,界限分明。入得了他的眼的人,他必以十万分真心相待。而入不了的,连话亦不屑多听一句。   像顾先生这样的男人,难得,易守。   从前是我目浅耳愚,以为他待我,与待旁人并无区别。   以为我也只是他眼中那沧海一粟。   原来,他爱我。 作者有话要说:  努力赶进度中。。。 ☆、碎梦      顾清让的病痊愈之后,我便回到公司上班,游戏发布的准备工作已经进入尾声。鹿鹿的幼儿园生涯结束,居然自动要求要去上马术班,我担忧安全隐患,但拗不过他,便由他去了。而惠惠和顾清让的婚礼准备也有条不紊地进行着,喜帖的样式已经出来,封面是两人甜蜜的合照。   阴霾似乎已经过去,未来正在明朗。   镜花缘游戏的正式发布会的那一天,也是我在Y&Y游戏公司聘期的最后一天,我虽只是坐在会场角落,但看着宋宇慕,Mori姐,徐柔,Sean和周周一起向媒体展示我们这几个月辛苦的成果,心中激动不已。   唯一让我心情不太美丽的,就是这游戏的美女代言人:方韶宣。   不得不说,方韶宣穿起古装真真好看。玲珑有致的身姿,无可挑剔的五官和一头秀发,笑起来魅惑却不轻浮,眼神自信却不倨傲,都非常符合游戏的主要理念。   但那眼神每每到我这里,就变成无形的利箭。   到了媒体问答时间,记者们先是问了关于未来游戏开发的问题,然后重心逐渐移向方韶宣和钟以源。这也难怪,一个美女明星,一个精英才俊,两个人站在一起就足以引发人们八卦的欲望。有记者问他们是否有从工作伙伴发展成情侣的可能,钟以源笑着否认,方韶宣也娇嗔着让大家不要乱猜。而这种模棱两可的否认更激起群众深入发掘八卦的心。在确认了钟以源和顾清让是大学同窗后,有记者问他:“那么方韶宣小姐是你和顾总的共同朋友吗?是顾总推荐方小姐成为游戏代言人的吗?”   钟以源依然笑着,但眼神严肃了一些:“选择方小姐是公司高层共同的决议,公正公平,与顾总没有任何关联。”   方韶宣也和颜悦色附和道:“各位媒体朋友们,我很感谢钟总对我的信任。至于顾清让顾总,我和他有过几面之缘而已,根本不熟。人家顾总和他的未婚妻感情深厚,你们可不要害我......”   我回想之前方韶宣在顾家对我破口大骂的模样,再看台上的她姿态优雅,彬彬有礼,心中赞叹,这演技,奥斯卡永远欠方韶宣一个小金人儿!   方韶宣继续道:“你们不知道,顾总的未婚妻沈小姐也参与了这次游戏制作。我听宋宇慕组长说,沈小姐的工作能力非常优秀,”说着,她伸手指向了我的方向,“喏,沈小姐就坐在那里,她难得出席公众场合,你们还不抓紧良机......”话音才落,记者们开始一窝蜂往我这边拥挤,我本想偷偷溜走,但四个出口距离都太远,而且转眼间路就被堵住了。   无数话筒和摄像机对准了我,不同的声音交错混杂,听不出一个完整的句子。   我心中咯噔一下,明白她当初叫嚣着要报复我,是真的。   我正要说话,一个身影从拥挤的人群里穿行到我的身边,一手挽住我的肩,一手挡住了几个来势汹汹的话筒。   是宋宇慕。   “对不起各位,今天的发布会主要是关于游戏,沈小姐只是一个普通员工,不接受任何采访。若你们无其他问题,请到隔壁大厅享用我们提供的点心和水果。”宋宇慕赔着笑脸,口吻世故。   记者们有了退却的迹象。   我感激万分地看着宋宇慕。   “沈小姐,听说你现在抚养的孩子其实是你姐姐的孩子,这件事顾总也知道吗?”混乱之中,一个记者发出了质问,字字嘹亮清晰。   全场顿时安静了下来,台上的钟以源等人面面相觑,唯有方韶宣依旧微笑着,那笑容阴冷刺骨。台下的记者们开始窃窃私语,四处张望,似在寻找那声音的来源,又似在期待我的反应。   而宋宇慕,比其他人更惊愕,无意识地,松开了我。   仿佛他刚刚发现,他一直努力想去保护的小白兔,其实是披着面具的恶狼。   原来方韶宣那天说的,留到游戏发布会的惊喜,是这个。   想来她一定费尽心思,调查周全,串通唯利是图的记者,设好了这个陷阱,在一派祥和之中,只等着我自己去跳。   至于我回不回答,已经无关紧要。   明天各大报纸杂志依旧会刊登出陈年往事,细节累累,让我有口莫辩。   最好的武器不是谣言,而是丑陋的事实。   我趁人不注意,夺过一个话筒,大声道:“方韶宣,今天你的卑鄙行径,早晚,会千倍万倍地反噬到你自己身上。你觉得报复的目的达到了?很可惜,我沈沐星没你想象中的那么不堪一击!”   方韶宣没想到我会直接点名,变了脸色。   同时,一大拨困惑的记者们纷纷往她的方向聚拢。   宋宇慕也终于反应了过来,拉起我往会场外跑,直到我们到了空无一人的停车场。他停下来,弯着腰大喘气。我腿软头晕,干脆蹲在了地上,才发现自己的手被抓得满是红条。   过了一会儿,宋宇慕站直了身子,居高临下地看着我:“鹿鹿......是沐月的孩子?”   我咧着嘴,估计笑得比哭还难看:“放屁,鹿鹿是我儿子。”   宋宇慕嘲讽一笑:“你骗人时揉小拇指的习惯还是没有改。”   我以为,从16岁起,我已经在胡编乱造中练得厚颜无耻,无懈可击了。   那年初三结束,暑假漫长,虽然父亲的生意一落千丈,身体也不必从前,我还是满怀希望的,憧憬自己进入高中的生活。那时,已经离家数月的姐姐突然回来了,腹部隆起,看起来像是青春期肥胖,但那腹中藏着悄然生长的小生命。我很害怕,但没有向父亲吐露半句。父亲几乎以公司为家,再加上秀琴妈妈离家对他的打击,他对我和姐姐,已经属于放任不管。我曾可悲地想,若是我被人杀掉卸尸,估计半个月之后父亲才会察觉异常。   姐姐并没有告诉我孩子的父亲是谁,我亦没有问。   我甚至恶毒地想,最糟糕的情况也许是,她自己也不知道孩子的父亲是谁。   后来,姐姐的孕相更加明显,行动不便,所以她一直呆在房间里,由我负责送饭和日常照顾。外人和同学若询问起她,我就撒谎说不知道。众人亦知姐姐不是乖顺宜家的女子,便也相信了我。到了八月末的一个晚上,她突然腹痛难忍,凄声喊叫。我根据自己匮乏的生理知识和平常从电视剧里看到的情节判断,她要生了。   我胡乱给她披上外套,拿上所有的积蓄,扶着她到外面打车。好不容易打车到了医院后,她又在病房痛叫了几个小时,最后才被推进了手术室。   一个护士拿着表格问了我一些关于产妇的问题,我半知半解,护士很不耐烦。   最后护士冷冷问我,要不要进去陪产妇。   我不知道自己那时候是哪来的勇气,竟点了点头,随护士去换上了消毒服,然后进了手术室。   那是我第一次,直面鲜血淋漓,几近惨烈的分娩过程。   敞开的大腿,性与爱的隐晦交界,冰冷锋利的手术刀具和白得晃眼的手术灯,我忽然意识到,这一切没有神秘或喜悦可言,而只是一场生与死的无情竞速。   一个护士轻轻推了我一下:“愣着干什么。”   我像个机器人迈开双脚,笨拙地握住正在哭喊的姐姐的手。   姐姐盯着我,目光绝望,仿佛作一场撕心裂肺的告别。   那一刻,我开始有了对死的惧意。   漫长的时间过去,我的腿也渐渐发麻,姐姐的哭叫声变成嘶哑的低吼。终于,一声嘹亮的啼哭响起,我看到护士用毯子裹住孩子去了另一个房间。   “生出来了。”我对早已疲惫不堪的姐姐兴奋道。   姐姐似是神志混乱,只反复呢喃着:“陆......陆.......”   “家属请过来一下!”护士喊道。   我连忙赶到另一个房间,护士将孩子给我看了一眼,道:“是男孩,早产儿,但没有什么大碍,可以放心了。”   我颤抖地摸了那小小的手,内心充满感激:谢谢你,健康地来到这世上。   看过孩子之后,我又去找姐姐。她已经被移送到普通病房。比起其他产妇病床前的热闹,她一个人躺在那里,显得清冷无依。我一边哭,一边奔到她病床前报讯:“是男孩儿,很健康。”   她淡淡看了我一眼,道:“别哭了,星星。”   我自己也奇怪,刚才那样大的阵仗,我都没有哭出来,这会儿没事了,我却哭得上气不接下气。   我在她床前哭了好一会儿才止住,想起了正事儿:“对了,孩子的名字要叫什么。我们连婴儿衣服和奶粉都没准备,回去以后我——”   “星星,我累了。”她闭上了双眸。   “对不起,是我太吵了,”我歉然道,“那我先回去。”   那时候,我以为雨过天晴,虽然多了一个生命,但至少所有人都平安无事。即便我父亲知道了这件事,生气归生气,他也不得不接受这个孩子。   可是我没有想到,一个月后,姐姐失踪,没有留下只言片语。   只留下这个尚在哺乳期的孩子。   她逃了。   我能怎么办?   我总不能,让他和我一样也没有母亲。   父亲曾说,早晚有一天,我会为我的一时冲动付出代价,后悔莫及。   代价,我的确付出了许多。   但后悔?不,正因为有鹿鹿,我才能够支撑到现在。即便别人认为他是我大好年华的一个累赘,但冥冥之中,我知道,他是我的福祉。   “宋宇慕,我没有骗你,”我摇摇晃晃站起来,“在我心中,鹿鹿就是我的亲生儿子。你不信也罢,我不在乎。”   “那么,你姐姐......现在在哪里?”他的眼神里泄露了一丝喜悦的期待。   八年。你爱了她八年,可她何德何能?   你留恋的,只是一个幻觉而已!   我怒火上涌,狠狠打了他一巴掌:“宋宇慕,你清醒一点。”   宋宇慕盯着我:“我很清醒,她在哪里?”   “死了。”我说,手心出汗,指尖愈加冰凉。   他的神采瞬间黯然,挤出僵硬的笑容:“你骗我。”   他很清楚,我说的是实话。   只是,在他心中活了八年的幻觉,忽然被贴上死亡的标签,有些惘然。   他构想了多少与她重遇的情境,在喧闹的街头,在电影院,或是在天和日朗的公园。他甚至准备了不同版本的开场白,保证不会唐突,亦不会显得陌生。   时隔多年,她或许会看到他的好,或许会爱上他。他知道她自小失去父亲,母亲改嫁,或颠沛流离,或寄人篱下。若他们结婚,他一定努力创建一个最温暖的家庭,他们会有活泼可爱的孩子,会像其他平凡夫妻一样偶尔为琐事拌嘴,但总还是会和好如初。   他也曾想过,她也许已经为人妻母,与他只可成为朋友。   但这些都没有关系,只要她活着。   只要,他还有机会看她一眼。   “宋宇慕。”我喊了他的名字,却语塞。   这幅场景,多么像多年之前,失落的他,和不知该如何安慰他的我。   他紧握双拳,抬眸看我,眸色被泪光染得清亮,仿佛从一场积尘堆雪的千年梦魇中醒来。   他说:“我送你回家。” 作者有话要说:  效率好低好难过。。。。 ☆、良缘   顾家。   窗明几净,余晖金黄。落地窗开着,空气中蕴着花草香气,难得一用的留声机正播放着Schubert的《盖斯坦纳》。顾清让只随意穿了一件深蓝衬衫,别着袖子,坐在客厅的地上,低着头专注拼图。鹿鹿趴在沙发上,默声望着,偶尔伸手帮忙。   这幅画面,让我生出作画的欲望。   纪教授曾说:画画,是一种最原始的方式,来企图留住转瞬即逝的美好。但往往在落笔的刹那,即欲望实现的那刻,美好已经变迁。   我深吸了一口气,走了进去,两个人同时抬起了头,看了我一眼,又心照不宣地低下头去。   我蹑手蹑脚地走近,明知故问:“在忙什么?”   鹿鹿摆出噤声的手势:“嘘!梵高的《星空》,Daddy快拼好了。”   顾清让将一片拼图递给鹿鹿:“最后的,Lewis你来。”   鹿鹿开心地点点头,从沙发上跃下来,仔细把最后几块填补完整。   顾清让这才慢条斯理地放下袖子,坐回沙发,顺势也拉着我坐下,拿起了遥控器,飞速换台,漫不经心问道:“谁送你回来的?”   “宋宇慕。”我正说着,看到电视里有一秒闪过我的脸,然后频道迅速被切换到了动物世界,一群企鹅父母正在冰天雪地下孵蛋。顾清让停下了按键动作,托起我的手臂,却向鹿鹿发号施令:“Lewis,把急救箱拿过来。”   鹿鹿二话不说,起身跑去拿来急救箱,这才看见我手臂上的红痕,问道:“妈妈,你怎么了?”   我吐舌瞎编:“刚刚去了动物园,可能是被饥渴的猴子们给抓伤了。”   顾清让开了药瓶为我涂药,又刺又凉。   鹿鹿插着口袋,直接无视我的话,向顾清让建议道:“Daddy,多抹一些,防止细菌感染。”   顾清让把棉签递给鹿鹿:“你来。”然后起身去了厨房。   鹿鹿接过任务,开始大肆涂抹,比起顾清让,他的动作实在粗鲁太多,我试图劝他:“鹿鹿,亲,你能不能温柔一点?”   鹿鹿耸了耸肩:“良药苦口,用力才能杀菌。”   这是什么神逻辑?   我只好向顾清让求救:“顾清让,你快来,你儿子要谋杀我!”   正喊着,顾清让拿着一大块慕斯和果汁走了过来,鹿鹿也适时停下动作。   “吃吧。”顾清让对我说。   “全部?”我瞪大眼睛。   “嗯。”他点点头。   我看他的表情,不像是开玩笑,更不像是威胁,半信半疑道:“你从前不是都不让我一次吃这么一大块的么?今天转性了?”   “那不一样,”他解释,“你从前控制不了口腹之欲,往往在饱足后又吃,不利于健康。但你今天早上出门,到现在,一口水都没喝过。冰箱里没别的,你先吃一些垫垫。”   我仔细回忆,还真是。早上着急出门,在会场又被方韶宣那么一闹,甜点没吃到就仓皇落跑了。   顾清让又道:“Lewis,你上楼去给白阿姨打个电话,告诉她明天放假,不必来。”   见鹿鹿蹦蹦跳跳上楼,我才敢问顾清让:“今天的事,你都知道了?”   “嗯。钟以源打了电话来。”顾清让舀起蛋糕送我的嘴里,又递给我果汁。   我喝了一大口,歉然道:“我是不是很没用。练了这么多年,还是怕媒体的阵仗,一张口就语无伦次的。”   “你做得更好,星星,”他微笑,“剩下的事情,交给我。”   他的笑清明安定,一如那日我抱着鹿鹿第一次站在顾家大门口,他向我走来,接过鹿鹿,说:“以后,一切交给我。”   我相信他,从一开始我就相信他。   睡了一个安稳觉,第二天起床偷偷跑去查看,电视中网络上铺天盖地都是关于昨天游戏发布会那件事的后续报道和猜测。沈家旧事再次被翻出,试图还原我父亲沈逸是如何从早年丧妻,续弦又丢妻,时运不济,生意失败到在穷困潦倒中含恨病逝。还有我和我姐在中学时期发生的事情。一档娱乐节目甚至请来了所谓初中同学和邻居“现身说法”,面部打了马赛克,声音做了处理,于是变成一种很卡通的声音义正言辞地说当年怀孕的肯定是我姐姐,并且站在道德的制高点谴责了我姐姐的不洁身自好。还有研究易经和风水的草根专家们,热火朝天地讨论沈家没落的根源,在祖坟风水差和我命格不好这两个问题上争辩不休。   我正看得入迷,一只手伸过来,轻轻一按,屏幕黑了。我回过头,是顾清让。   他穿着睡袍,头发刚洗过,湿漉漉的,有几分性感,但一开口我就幻灭了:“我们今天包饺子好不好?”   “为什么?”我画了一个大大的问号。   “我想吃,Lewis也想吃。”他倒是大言不惭。   我苦恼地捂头:“可是冰箱里什么材料也没有啊,就算现在出去买,肯定被蹲守的记者围追堵截,”我想起先前的经历,不由地恶寒,“我坚决不出去了,打算在家宅个十天半个月的,实在不行就自己在花园里开发蔬菜,养鸡养鱼,自给自足。”   他宠溺地摸了摸我的头:“养鱼不行,Lewis要在游泳池里练习游泳。”   “一、点、儿、也、不、好、笑!”我拍掉他的手,然后起身下楼。   走到厨房,打开冰箱时我愣住了,新鲜的肉,各种蔬菜,甚至还有擀好的饺子皮都有了。   顾清让悠闲地拉着打扮齐整的鹿鹿走过来,笑道:“你不用去种菜了。”   “不可能啊,昨天冰箱里还空得那么荒凉,”我无法置信,“难道你半夜请了田螺姑娘来帮你做的这些?”   鹿鹿扯了扯我的衣角:“妈妈,田螺姑娘很厉害吗?”   “当然啦,能住在这么小的田螺里,”我用自己的小指头演示,“还会替你Daddy做家务,还能一秒消失,当然厉害啦。”   鹿鹿和顾清让同时无语。   原来,真正的田螺姑娘,是Andrew。   他不辞辛劳,在凌晨五点就准备好了这些食材,然后送到了顾家。   我心里纳闷,Andrew这么有个性的男子,怎么能就这么屈服,前阵子他不是还抱怨我们使唤他做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么。   “因为我答应他,他将来和Lydia结婚,我会给他们放半年的蜜月假。”顾清让揭开真相。   “这......”傲娇星人的脑回路我真的不懂。   那厢,鹿鹿已经摩拳擦掌,迫不及待了:“妈妈,咱们快点开始吧!”   顾清让刚要把一张饺子皮摊在鹿鹿手上,忽然停止,问道:“Lewis,你洗手了么?”   鹿鹿露出自信的笑容:“洗了,用了清洁液,洗了三分钟。”   “很好。”顾清让笑道。   被重症洁癖患者包围的我,缓缓切着葱,泪流满面。   虽然我,顾清让和鹿鹿包的饺子都形状各异,天马行空,但好在下锅后变得晶莹剔透,颇具卖相。最后捞上来吃的时候,不知是因为饿还是肉馅本身好吃,顾清让和鹿鹿吃了两大碗。吃完之后,虽然有洗碗机,顾清让和鹿鹿竟然自愿组队,亲手洗碗。   我为鹿鹿一边系上围裙,一边嘱咐道:“注意不要手滑,大的碗留给你Daddy洗。”捏着鹿鹿粉嫩的脸,想凑上去亲一口。   “好了好了,妈妈,我自己来。”鹿鹿挣扎着逃脱,自己搬了一张小椅子垫着够到洗碗池。   顾清让晃了晃围裙,示意让我也给他系上。   “幼稚。”我无奈接过,开始给他系,但这条男款围裙的绑带出奇地长,我只好又绕着他围了一圈。   很多年后我才迟钝地意识到,不是绑带太长,而是顾清让腰太细。   那几天我们都没有出门。   顾清让偶尔用远程控制系统处理公司事务,但多数事情交给了Andrew和Lydia。Andrew有时会来顾家送东西或汇报工作,他眉眼之间都是笑意,看起来简直与从前那个冷冰冰的吸血鬼判若两人。我觉得他高兴不是因为得到重用,而是因为可以有更多的机会与Lydia相处。鹿鹿的性子随顾清让,不像其他的小孩子一味地只喜欢热闹。这几天他一直在认真组装顾淼寄回来的神经系统模型和什么细胞模型。鹿鹿以后要是像顾淼那样成为一个优秀的科学家的话,我当然会很高兴。但每当看到一个逼真的人脑模型放在客厅的桌子上时,我的腿总是不由地抖两抖,然后默默遮着眼从它旁边经过。   至于我,这几天做回家庭主妇,负责一家三口吃穿。已经放假了的白阿姨时常会致电慰问,估计是怕我做的食物会把我们都毒死。惠惠每晚准时和我视频,对话的三分之二都是关于婚礼。   她担忧道:“星星,你什么时候会被放出来?”   我满头黑线:“喂,姐姐,我又不是在坐牢。”   “不是坐牢,胜似坐牢啊!”她感叹道,“方韶宣那个蛇蝎美人,真是惹不得。一朝被蛇咬,十年怕——”   “你又乱用俗语了,亲爱的,”我打断她,“你放心吧,这件事情很快会过去的,我不会误了你的婚礼的。”   她点点头,道:“也是,现在关于你的报道渐渐少了。现在新闻节目里到处都是方韶宣吸毒、借高利贷的消息,她的电影纷纷下档。好像她的爸爸也涉嫌行贿和诈骗,已经立案调查了,名下公司也被收购了......”   等一下,虽然我那天向方韶宣放话,说了报应什么的。但这报应也来得太快太猛烈了一点吧?   难道是顾清让做了什么?   “星星你怎么了?”惠惠问道。   “哦,没事没事,”我抖了抖笔记本,“好像是卡了一下。”   “对了,伴娘礼服我已经寄给你了,记得试穿啊!如果不合适,我再帮你挑其他的。”   我一拍脑袋:“差点忘了!对不起啊惠惠,我等会儿就试。”   和惠惠视频之后,我火急火燎地找出那件伴娘礼服试穿。   那是Jesus del Pozo湖蓝色短款礼服,肩部为蔷薇花刺绣薄纱,好在整体线条流畅,裙摆简洁,没有丝毫赘饰。   没有蝴蝶结!   我心中感动,果然是惠惠,太了解我对蝴蝶结的痛恨了。   我关上房门,满意地换上这件礼服,但突然发现了一个问题。   穿倒是穿上了,但背后的链子拉不上。我团团转转,快把脖子和手臂给扭断了,还是拉不上。   这时候,我听到了顾清让的敲门声:“星星,把门锁着干什么?”   我把门打开,露出一点缝隙:“那个......我在试穿伴娘礼服。”   顾清让一脸了然:“太小了?”   我气结:“才不是小,是我手短拉不上链!”   “那就换个手长的来。”在我反应过来之前,他已经推开了门走进了,上下打量了我一下,当机立断绕到了我身后,然后我就听见链齿轻合的声音,同时还伴随着我的胸闷感。   顾清让把我转了一圈,正对着他。   “嗯,是太小了,”他嘴角微扬,“但还是很漂亮。”   “你居然说我漂亮?”我怀疑自己的听力。   他扶颔沉吟:“从你的表情来看,难道‘漂亮’是一个贬义词?”   “我只是觉得,”我担忧道,“你的审美观可能真的有点问题。”   他伸手捏我的脸:“方韶宣,还有从前和我相亲过的那些女孩,你觉得她们漂亮吗?”   “废话!”我翻了翻白眼。   他笑意渐深:“可是星星,那都与我无关。我越来越觉得一句话说得很有道理。爱是一颗心遇到另一颗心,而不是一张脸遇上另一张脸。”   后来我才知道,那句话出自于法国玫瑰——苏菲玛索。 作者有话要说:  为什么突然点击就多了,卑微的作者好惶恐。。。。 ☆、唯顾      “方韶宣和她父亲的那些丑闻,是不是你......”我坐在床边,顾清让半蹲着为我穿上高跟鞋。   “站起来看看,”他牵着我站起来,满足地点头,“嗯,亭亭玉立。”   “你还没回答我的问题。”   “报道的那些是事实,”他说,“我只是拜托了薛伯伯,让她的丑事快了一些见光而已。她若不是用了那样下三滥的手段报复我们,也许还能多过几年安生日子。”   “薛伯伯?”不是我想的那个帮主吧?   “就是上次误绑了你的,景凡的父亲。其实那天我并没有联系景凡,想来想去,毕竟是他们父子俩的事,还是他们自己慢慢解决的好。我一个外人,不便插手。薛伯伯很感谢,因为那件事也觉得有愧于你,所以主动帮了忙。”   前黑帮帮主果然神通广大。   我猜,经过这次,看方韶宣和她家的下场,应该没人敢再掀我们的旧事了。   我忽然明白了顾清让这次为什么没有像从前那样出面镇压那些八卦新闻。想要有效停息一个八卦,推出一个更大的八卦就行了。   毕竟,新鲜感具有期限,冷饭反复炒也早晚失去味道。   方韶宣以为谣言和争论可以摧毁我的生活。   她错了。   那些可以义愤填膺对你的往事发表大论,以十二分精力窥伺你的生活的人,下一刻便会转移兴趣,追逐更荒唐的事物。   他们能有多少杀伤力?   真正能够摧毁你的生活的,是你自己错踏出的每一步。   不久之后,景凡和惠惠的婚礼终于在一个小教堂顺利举行。到场的有景凡那个在养老院的妈妈,惠惠的父母,和其他关系紧密的亲友。顾清让是首席伴郎,在一群伴郎里鹤立鸡群。鹿鹿被迫成为花童,和一个小女孩搭档撒花瓣。那个小女孩似乎很喜欢鹿鹿,半天下来就追着他问“Lewis哥哥,什么是矮行星”之类的问题。   我虽然是首席伴娘,但其他伴娘都是惠惠的模特儿朋友们,一个个气质高贵,身高也是实打实的,我顿感压力。还好惠惠的模特儿朋友们非常讲义气,排练流程的时候,特地把高跟鞋换成了平底鞋来配合我。   一个模特姐姐对我说:“怎么样,感觉还平衡吗?”   我说:“现在挺平衡的。”   模特姐姐满意道:“太好了,到婚礼那天,为了你我们一定会穿短一点的高跟鞋的。”   我默默把脚踮了踮。   惠惠穿的是鱼尾式婚纱,洁白优雅,头发挽起,精致的刺绣头纱长至曳地。她的妆容比平常浅了许多,顾盼之间尽显新嫁娘的娇美羞涩。   我虽然常常调侃惠惠是女神的身子,女汉子的心。   但这一刻,她美胜Venus。   惠惠的父亲是个学者,挺拔儒雅,挽着惠惠走出来的时候,眼睛含着泪光。他把惠惠交给景凡的时候,哽咽了半天,说:“谢谢你在我和我夫人反对我女儿事业的时候,支持了她。也谢谢你在我们都反对你们婚事的时候,坚持了下来。我对你没有别的要求了,只要你一直陪伴在她身边。”   景凡望着惠惠,深情地点了点头。   仪式正进行着,我忽然在人群里发现了一个老者,是景凡的父亲,薛霖。   他似乎是一个人来的,一身正装,帽沿压得很低,两只手交叠按着拐杖。   他大概也是一个骄傲的男人,犯过年轻气盛的错误,遗留至今,难以与自己的亲生儿子和解。但他还是默默地来了,看他的儿子,看儿子爱上的女人,是否有几分亡妻的影子。   “You now kiss the bride。”牧师说道。   景凡温柔地掀起了头纱,正要亲吻惠惠时,惠惠突然转身,一手捂嘴,一手撑在石柱上,看起来很难受的样子。众人哗然,牧师也目瞪口呆,估计也是头一次遇见这情况。   景凡立刻冲上前扶她,我也连忙跑上前,发现她呕出了一滩水来。   我心道不好,惠惠从早上到现在就只喝了一口水,不会是饿出问题了吧。   景凡着急道:“惠惠,你别吓我,你怎么了?”   惠惠稍稍缓了过来,苦着脸道:“对不起啊,我实在忍不住了。”   “你哪里觉得难受?告诉我,来,”景凡已然急昏头了,一把抱起惠惠,“我们现在就去医院。”   惠惠摆手道:“去什么医院,我只是孕吐而已啊。”   景凡一时没明白过来,一旁的我听到“孕吐”二字也愣了。   顾清让实在看不下去了,走近了些,淡然道:“你老婆怀孕了。”然后转身向大家解释:“新娘没事,一切仪式继续。”   经过这一番折腾,大家得知新娘有孕在身,本来盘算好要去闹洞房,只得作罢回家。当然,景凡公司里的职员们非常明智地和惠惠的模特朋友们去联谊了。得知惠惠怀孕,景凡妈妈很高兴,当机立断和惠惠的父母一起去逛婴儿用品店了。   我和顾清让留到了最后,坐在教堂外面的石阶上。方才热闹非凡的婚礼会场,现在变得清幽寂静,几条尚未拆下来的丝带在风中摆动,玫瑰花瓣和玉兰花瓣均匀的落满草地。日光减去了毒烈,转为徐徐蔓延的温暖。   真有一种坐看云卷云舒的畅然。   我不由感叹:“都说没有什么能永垂不朽,可现在这一刻,好像我一辈子都会记得。这算不算是一种永垂不朽呢。”   “你是指和我在一起的时刻么?”顾清让挑眉。   “呃......今天我心情好,算你猜对了。”   “星星,”顾清让忽然揽过我,“谢谢你没有从我身边逃走。”   我笑着伏靠在他的肩膀,鼻子莫名却酸涩:“我才不逃。我要是半途逃走了,岂不是把你便宜了其他女人。”   鹿鹿不知从哪里跑出来,不由分说挤到我和顾清让中间,几乎要把顾清让的西装外套扯裂了:“妈妈,Daddy,让我在这儿躲一下。你们继续,不要看我啊,继续正常地说话。”   “怎么了,Lewis?”   “是啊,第一次见你这么恐慌。”我笑道。   鹿鹿满脸忧伤:“就是刚才啊,惠惠阿姨把捧花扔给了芊芊,芊芊就追着说要嫁给我。”   芊芊就是那个花童小女孩,是惠惠模特朋友的女儿,比鹿鹿小一岁。   “你不喜欢芊芊吗?”顾清让问。   鹿鹿傲娇道:“她不是我喜欢的类型。”   “噢噢,”我故意调侃,“我们家鹿鹿喜欢的是冰冰那种类型的,对不对?”   鹿鹿脸红,但默然不应。   顾清让茫然:“冰冰是谁?”   我说:“不要着急,有缘的话,等我们鹿鹿以后把冰冰娶回来了,你就知道她是谁了。”   “妈妈!”鹿鹿居然娇嗔了。   我立刻投降:“好好好,妈妈不说了。”   我们在外面吃过晚饭,回来时鹿鹿已经很困倦,大概真的是被芊芊追累了,早早便睡着了。我闲着无聊,拉着顾清让一起在他房间里看电影《英国病人》,以报他从前逼着我和他看科学纪录片之仇。整个过程,为了激起他的嫉妒心,我拼命夸两大美男:Ralph Fiennes和Colin Firth。可这货毫无反应,只是在看到Fiennes演的Almasy和Katharine的激情戏时,默默瞄了我一眼,我心跳加速,紧紧用枕头护住前胸。   看完之后,他问我最喜欢哪个部分。   我说:“很多人都觉得Almasy和Katharine的爱情很感人,我却喜欢Hana和Kip的爱情。在残酷的战争里,Hana失去了男友,又眼睁睁看着她最好的朋友被炸死。她甚至觉得是因为自己,才会连累他们死去。在最痛苦无助的时候,她遇见了Kip。我最喜欢的场景,是Kip在那间残破的修道院里,系住绳索和Hana一起悬浮半空,为她照亮四面壁上的图画。”   顾清让听罢,温柔地抚摸我的头:“我的星星果然是一个艺术家。”   我长舒一口气:“我还怕你觉得我幼稚。”   他笑:“爱情不都是幼稚的么?”   “切,”我撇嘴,“那你呢,你最喜欢电影那部分?”   顾清让沉吟道:“我很久之前看过原着,与电影有所不同。若实在要比较,我倒是更喜欢原着。我在加拿大读书的时候,在一次讲座中见过原作者Michael Ondaatje。他看起来严肃,实际上却很幽默。”   我歪过头靠在他肩上:“你这么一说,我忽然想去外面的世界看一看。”   他微微点头:“艺术的提升确实需要更开阔的视野。”   我一下子又泄了气:“可是我胆子小。和我姐姐比起来,我永远是循规蹈矩的那一个。也只有十几岁,可她好像什么都不怕,一味地冒险,挑战......不过,我始终想不通,是什么样的人,能让她心甘情愿为他下生孩子。”   “她在你面前没有提过那个人么?”   “没有,”我笑起来,“不过看鹿鹿的遗传,那个人大概是个帅哥,智商也不差。哈,说不定,比你好多了。”   顾清让拧起眉,忽然一下子翻身将我压在身下:“那我们就来生一个孩子,看看究竟是他好还是我好。”   我用双手努力撑开一点距离,笑骂道:“你的吃醋点也太奇怪了吧!这有什么好比的?”   他那浅褐眸色在靠近时更加明显,像雨过天晴后的漂亮琥珀,让人移不开视线。   “嫁给我好不好?”他的口吻庄重却掺和了一丝羞涩。   我心如鹿撞。这是求婚?   但是,我侧首看了一眼长身镜,他在上,我在下。   嗯,这种求婚体位会不会羞耻了一点?   人家求婚都是单膝跪地,要么也有浪漫的玫瑰、烛光和戒指,而我和顾清让,走的是什么路线?   顾清让凝视着我,我看得出他因为我长久的沉默而开始紧张。   我闭上眼睛,主动抬头吻了他,然后慢慢睁开眼。   现在顾清让和我都面红耳赤,他是紧张加充血,我是纯紧张。   “你答应了,星星?”   我清了清嗓子:“你的求婚方式很奇葩,但鉴于我们的相遇本身就很奇葩.......所以,好吧,我愿意。”   顾清让停顿一秒,仿佛在确认自己没有听错,然后忽然翻身下了床,走了出去。几分钟后,他又回来了,手上拿着两枚一大一小戒指,自己戴了大的,把小的套在我的手上。   我仔细一看,这枚戒指中间是两只手捧护着心形的蓝色钻石,心上戴着皇冠。   后来我才知道那是Claddagh ring,爱尔兰传统婚戒,象征着爱情,友谊和忠贞。   是顾清让委托他在爱尔兰的朋友寄买回来的。   顾清让在我左手无名指戴上戒指的时候,将那心朝内,意为已结良缘。   “你现在可以叫我老公了,星星。”他说。   我笑着转过头:“不要,好别扭。”   他皱起眉,煞有其事的模样:“如果你觉得‘老公’别扭,那就叫‘相公’好了,‘官人’和‘夫君’也不错。”   我彻底笑翻:“你以为拍白娘子传奇啊!奇怪了,你明明在国外长大,哪学来的这些复古的名词?”   他故作深思了一番,道:“既然你不喜欢复古,那就用Darling,Honey,Baby这些怎么样?”   “No!No!”我拼命摇头。   我们对彼此称呼的争论最终没有结果。   依旧是,我开心的时候叫他“清让”,生气时没大没小地喊他“顾清让”。   而他,不论柔情还是愠怒,无论人前人后,都一心一意叫我“星星。”   仿佛,那是一种的宣告:   你是我永恒的星星,我此生唯你所顾。 作者有话要说:  暂时完结啦,因为起承转合都具备了。整部小说灵感起源于现任法国总统的风流韵事,原本想以娱乐自己为本,用逗比胡来的文风写的,但渐渐偏离了。我写小说一向很慢,再加上这中间恰巧是学业最繁忙的时候。很多时候有放弃的念头,失去对文字的感觉,没有耐心。因为一边发一边写,很多设定就不想修改,也造成bug和很多生硬的地方。对人物的内心刻画也是我的软肋。还是把它写完了。自己来看的话,这算是最差的一篇,甚至比不过幼稚时写的《浅野如溪》。但我还是会继续写番外,关于鹿鹿的亲生父亲之类的,总之,把该补充的细节补完。我也不会停止写作。(发现自己架空设定写得更顺手。)希望看到评论,不然真滴好寂寞惹。 ☆、番外--蔺炎   他背着她送给他的吉他,缓缓从Taxi走下来。   清晨静谧,三月的薄雾朦胧,四周绿树成荫,草叶上露水的光芒细碎。远远望去,一栋栋别墅相隔这很大的距离,形状美好的屋顶在稍淡的雾色里渐渐显现,恍若移动的仙境。   他在来之前特地问过美国的朋友,得知California的Glendale是地中海气候,全年冷暖差异巨大,八月炙热如火盆,二月则寒冷刺骨。他心想,她选择了这样的地方居住,倒是很符合她那敢爱敢恨的性子。   他的朋友问他,为何还要寻到这里?   他说,我只是想看一看,她曾经住过的地方。   朋友叹惋,她住过的地方,也许早就转手卖给别人了。人已不在,你去了又如何。   他摇头,我不知道。   朋友直言道,即便是你先前年少负她,心中有愧,可你努力挽回过。到了这个地步,你也该放过你自己了。   他微笑,不是有愧,是爱,我还爱她。   他遇见她的时候,是在人声熙攘的后台。   他和他的乐队刚刚表演完,回到后台收拾东西。他晚上连唱了三首,嗓子火烧火燎,四处找水。终于找到一瓶水时,他看见一个女孩,短发,戴着大红绒帽,黑色连身裙,弓着背坐在旁边一个简易的小凳子上抽烟。她的动作并不熟练,吸的时候秀美紧蹙,却用力过猛,来不及吐纳便呛了起来。呛的时候,整个人摇摇晃晃,像个被风刮动的单薄人偶。   他鬼使神差地伸出了手,在她那脊骨凸起的背上轻拍。   她转过头来,清清定定地望着他。   他被看得心慌,把矿泉水递给了她,她毫不犹豫接过打开,灌了一大口,有些拼酒的意思。   以她的年纪,大概还不能喝酒。他想。   她喝完了水,把瓶子又递回给他,问:“你就是刚才唱歌的人?”   他以为,以她那张脸,该配上稚嫩甜美的嗓音。但,她的声音沙哑慵懒,几分莫文蔚的桀骜味道。   他没有回答她的问题,反问道:“离家多久了?”   她眸色孤冷:“和你有什么关系?”   他指着空瓶子:“你喝光了我的水。”   她的嘴角这才浮起浅浅笑意:“我知道。”   他忘不了她的笑。   他见过许多更比她漂亮也更懂得讨好人的女孩,但他唯独忘不了她。   她像一朵刚刚绽放的马蹄莲,微含毒性,初懂风情。   “你叫什么名字?”他看着她一点点爬上残破的城墙。   “玥。”她坐在城墙上,看起来心满意足。   “月?”他指着夜空中隐藏在云纱后的一弦月。   “不是那个月,”她解释,“是王为偏旁的玥。”   他在脑中勾勒笔画。   她忽然站在了城墙上,张开双臂:“如果我跳下去,你能接得住我么?”   那城墙早已是残垣断壁,并不高。   他耸了耸肩,无所谓道:“这要取决于你的重量。”   她撇嘴,显露孩子心性:“我很轻啦!”   他也在下面张开双臂,“如果你说谎了,到时候缺胳膊少腿的,不要后悔。”   “好啊。”话音才落,她便倾身跃下,黑裙飘飘得像临月而来的小巫女。   他稳稳接住了她。   她歪在他肩上咯咯大笑,笑声到最后听起来间断的啜泣。   他问她家在哪里,但她不肯说。   “你有地方可去么?”她问。   他点头。   “那就带我去你要去的地方。”她说。   他吓她:“我要去的地方很危险,不适合像你这样的小女孩。”   她抓紧了他不放,赌气似的:“我不是小女孩。”   他带她回了家。   他看到她在进门的那一刻,眼神疑惑。她或许以为他会将她带到酒吧和纵情声色之类的地方。也是,一个年轻的摇滚歌手,总是会被贴着叛逆不羁的标签,在别人眼中,他做的事情,自然也该比常人出格放肆。   “你的父母呢?”她看了一眼墙上的全家福。   “去世了。”他开了灯,把背包放下,脱了外套在沙发上。   他的家,豪华得不像一个孤儿该住的地方。他知道她不信,又附加了几句:“他们留下了遗产和基金,由我的律师代为管理。”   “我也没有父母。”她忽然道,神采落寞。   他知道她没有说谎。   引她去洗漱间时,他说:“把你的妆卸干净,不要弄脏我的沙发。”   她合手接了一掬冒着热气的水,无拘无束地泼上自己的脸,双手又抹了清洁液努力揉搓着。他看到她的皮肤都搓红了,但她的脸还是一样。   原来,她没有化妆。   他终于按住她的手:“够了。”   她抬起头来看他,眼神中带着胜利。   他轻轻抚上她的脸:“疼么?”   她愣了片刻,醒悟过来向后退了一步,眼底掠过一丝心动的慌乱。   他假装没有看见,兀自取下一条干净的毛巾,递给她:“擦干吧。”   那晚,他让她睡在了客房。   他却失眠至深夜,起身去客房,确认她是否睡得安稳。   她裹着被子侧卧着,在那张金色的大床上,像一只搁浅在沙滩的小鱼。   他又确认了室内的湿度和温度,然后安静离开。   清晨醒来,窗帘已被拉开一半,日光明朗。他看见她盘腿坐在地上,淡淡地凝视着他。   “Good Morning。”她说。   “你为什么在这里?”因自己上身没穿,他下意识拉紧了被子。   “无聊呗,”她站起身来,他这才注意到她穿了围裙,“早餐已经准备好了,洗漱完出来吃吧。”说完,走了出去。   他正要下床,她又忽然冒出头来,笑道:“你的睡相很好看。”   他是摇滚歌手,见过许多大阵仗,却不曾像现在这一刻那么紧张过。   这姻缘,他或许早有预感,将缠蜷一生。   他拿出手机查看地图。   她曾经所住的地方,离他的现在的位置,只有几百米。他认真沿路寻找,终于,一栋乳白色墙面蓝色圆顶的别墅映入眼帘。别墅前后都有绿坪环绕,尤其前院中央有一个小型大理石雕像,是一个头戴后冠的卷发女子,手执权杖,似在等候归人,神情哀伤而坚定。   他一眼认出,那尊雕像是希腊神话中岛王奥德西斯的妻子-----佩内洛普王后。   奥德西斯出征特洛伊战争,运用木马计赢得了特洛伊人,但举兵归国的路途艰辛重重,诱惑叠出,几番经历生死考验,最后历时十年,回到了自己的国家。而这期间,佩内洛普王后独自应对国内心怀叵测的贵族们,坚信自己的丈夫还活着,用计谋拖延时间,终于等到了丈夫归来。   这是她最喜欢的希腊神话故事。   他曾送过她一条项链,链坠刻有佩内洛普的形象,与这尊雕像一模一样。   “如果我有一天离开了,你也会一直等我么?”他问。   她牵住他的衣角,目光清澈:“你可以带着我。”   “如果我不能带着你呢?”他故意试探。   她沉默许久才道:“那你一定是喜欢上了别的女孩。”   他吻她的额头:“不可能,我只爱我的小女巫。”   他一直以为离开的会是他,但没想到,他变成了原地等待的那一个。   是他太后知后觉。   是他没能体察到她坚强背后的敏感柔软。   此时,他站在别墅前面。太阳从云层里现出,雾气散去了,周围不时传来清脆的鸟鸣声。附近的居民似乎也已经苏醒,隐约有人语交谈的声音。   突然,别墅的门打开,一个穿着牛仔短裤的小男孩踢着足球跑了出来,紧接着,一个英俊男子牵着一个长发年轻女子也走了出来。   都是华人。   美满甜蜜的一家三口。   他躲闪不及,视线与他们撞上。   小男孩一看见他,也不顾足球了,立刻拔腿向他跑来,大大的眸子里兴奋闪烁。   他以为那小男孩要扑到他身上。   但小男孩在距离半米时及时刹住了脚步,满心崇敬,目光炯炯。   他陷入困惑,不自然扯了扯吉他带。   小男孩彬彬有礼地开口:“您是蔺炎?”   他点头:“我是。”   小男孩回头喊他的父母:“妈妈,Daddy,是蔺炎耶!”   他皱眉,难道这一家三口都是他的粉丝?   那对夫妻也走了过来。   年轻女子挽着男子的手臂,仔细端详了他片刻,忽然笑道:“太有缘了,蔺炎先生,你还记得我吗?”   他想起来了,他去找黎默默的时候,拜托过这个女子。她是黎默默的邻居。   女子兴奋地对她丈夫道:“这就是蔺炎,你儿子痴迷的偶像。”   小男孩正色纠正:“是喜欢的摇滚歌手。”   丈夫微笑地伸出手:“蔺先生好,我叫顾清让。Nice to meet you。”   一瞬间,他像是被钝器猛然击中,说不出话来。   朋友提过,调查的时候,发现她有一个继妹叫沈沐星,嫁给了鼎鼎大名的顾清让。前一段时间,似有传言说他们的儿子其实是沈沐星姐姐的孩子。   如果是真的,那么,那个孩子,就很有可能是她为他生下的儿子。   朋友问,你要不要去顾家确认一下?现在亲子鉴定——   他打断朋友,我没有资格。   他曾经急切地要找到她和孩子。   可是,从那个孩子出生到现在,他不曾尽过分毫做父亲的责任。   他怎么能突然出现,以所谓父亲的姿态,将一个孩子的生活全盘掀覆?   “蔺先生?”顾清让微微皱眉。   他醒神过来,也伸手与顾清让相握:“你好。我本名陆河,你还是叫我陆河比较方便。”   “陆先生。”顾清让点点头,神情莫测。   小男孩望着他,笑容可爱:“你是来美国开演唱会的吗?”   他摇头:“不是。”   闻言,小男孩表情落寞。   女子摸着小男孩的头:“好啦鹿鹿,就算没有演唱会,你也可以要个签名啊。”   他心中一动,原来男孩叫“鹿鹿”。   他半蹲下去,目光与男孩持平。   “虽然我不是来开演唱会的,”他微笑,抱起吉他,“但是,鹿鹿,为了你,我现在可以用这个吉他弹奏几首。”   小男孩愣住。   女子小声提醒:“快点歌啊,这可是你的专属演唱会。”   小男孩低下头认真想了一会儿,然后甜甜笑起来:“我想听《时光》。”   我想听《时光》。   她也曾这样口吻娇憨地对他说。   “为什么是这首?”他问男孩。   男孩道:“因为我妈妈喜欢呀。”   女子自豪地摸了摸男孩的头。   他调试了音色,顿了一顿,然后弹唱起来。   原本的慢摇滚变成了风格清雅的乡村小调,没有激烈,没有挣扎,但低沉的嗓音和凄美的唱腔反而演绎了另一番荡气回肠。   他接着唱了几首,引来附近的晨跑的人驻足观望。   鹿鹿想要签名,他没有带自己的唱片在身上,便拿了自己的乐谱本,签上了名,送给了他。   他要离开时,女子极力挽留,说是异国他乡,相聚不易,何况鹿鹿又那般喜欢他。   他婉言谢绝。   最后,顾清让亲自送他到车站。   “谢谢。”他说。   “是我该谢谢你,陆先生。”顾清让答道。   他笑:“我不过是唱了几首歌......”   “我说的不是这个,”顾清让神情忽然肃然,“谢谢你来看鹿鹿。”   他心中一颤:“你知道?”   “我只查到了陆河,只是没查出名声赫赫的蔺炎就是当年的陆河。”   他颓然一笑,自嘲似的:“世事难料。”   “你毕竟是鹿鹿的生父,而且他很喜欢你。你若想看他,随时可以,”顾清让露出宽许的笑容,“我和我的妻子很爱鹿鹿,我相信你也一样。”   你喜欢男孩还是女孩?她曾问他。   他正在专注调试乐器,没听见她的问题。   她恼了,默然不作声。   矛盾是何时越来越多的,他不知道。   那时他醉心于摇滚,几乎不曾好好听她说话。   刚开始,他以为她的不辞而别是幼稚的报复。   但后来,他明白,她是看出了他不具备做父亲的资格。更糟的是,她自己也没有准备。   她是害怕了。   如果他当初说一句暖心的话,或许,能燃起一丝她和他一起坚持下去的希望。   他太吝啬了。   吝啬到最后,终究永远失去了爱人和儿子。 作者有话要说:  悲催的小炎炎。。。话说没有评论真是寂寞如雪。 ☆、番外--钟&黎      因为方韶宣官司缠身,形象一落千丈,钟以源与公司高层决定解聘她《镜花缘》形象代言人的身份。生意场上的事情本就无情份可讲,何况这次是方韶宣自己吸毒,违反了合约中的条款,因此方韶宣一方并不敢多做纠缠。但是选择新的形象代言人成为了一个难题。娱乐圈中那些顶尖大腕,影响力自然不在话下,却不肯接方韶宣的摊子。于是,为挽回颓势,钟以源与宣传部制定了一个釜底抽薪的企划案,以选秀的形式公开征聘形象代言人。这个项目一举办,倒是吸引了公众的注意力,同时也有许多娱乐圈新秀参与竞争,最后,一位参与者在网络投票中脱颖而出。   钟以源虽然是这个企划案的主要策划者,但因其他事务忙碌,又到海外出差了几个星期,所以并未见过那位新形象代言人。   这天,他在办公室里与高层远程商议人事调动事务。结束后,秘书又敲了敲门,问他是否有空见沈沐星。他点了点头,秘书退了出去。几分钟后,沈沐星推门进来。   钟以源连忙从旋转椅上站起,走上前去,与沈沐星面对面坐在沙发上。   “上次我因公司事务繁冗,没能参加你和清让的婚礼,只能现在道一声迟来的‘恭喜’了。”钟以源歉然道。   “钟总你太客气了,”沈沐星道,“其实也怪我们自己,临时选了在蒙特利尔结婚,很多亲友也没能及时赶来。我的好朋友还玩笑说,把婚礼办得这么低调,是不是清让怕有太多前女友会来闹场呢。”   钟以源也笑起来:“别的我不清楚,但大学时期,顾清让醉心于专业研究,的确没有交女朋友。”   “不是说有许多人追过他么?”沈沐星笑道。   钟以源顿了一顿:“有,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我也追过他。”话音才落,他看见沈沐星的笑容蓦地僵住,嘴角抽了一抽。钟以源大笑起来:“不是你想的那样。那时候顾清让对许多美女的示爱毫无反应,大家就起了疑。后来学校里有两个去美国参与科技研讨会的名额,我和顾清让各占了一个。从研讨会回来后,我和他算是亲近了有些,有时我会去找他吃饭,后来学校里便谣传我追他。我想,与其让这个传言被扭曲了后飘进你耳朵,不如我先和你解释清楚。比起男人,我更喜欢女人。”   沈沐星长舒了一口气,露出可爱的表情:“其实你要是喜欢男人也没什么,只是顾清让已经是我的了,不能给你。”   钟以源抿了一口咖啡,心想,你可比顾清让更讨人喜欢多了。   “对了,我听说宋组长辞职了,是真的么?”她问道。   他摇摇头:“是调回总公司了。”   那天宋宇慕跑来和他商量这件事。他没有反对的理由。毕竟镜花缘游戏已经告一段落,而且以宋宇慕的专长,在总公司反而更能施展拳脚,总公司也一再要求他快些回来。   和宋宇慕一起回到总公司的,还有Mori。   当初宋宇慕和Mori是一起从总公司过来的。钟以源很欣赏Mori的才华和领导能力,原本是不愿意放她回去的,甚至开了丰厚的加薪条件给她,但Mori没有留恋,一意孤行。   “Mori姐果然是好样儿的。”沈沐星忽然道。   “好样儿的?”钟以源不太明白。   “哦,没什么,”她笑道,“言归正传,钟总你今天找我来是?”   钟以源放下杯子,双手交握,郑重道:“镜花缘游戏推出市场后大受好评,尤其是你参与设计的部分,很新颖。我想,如果你有意愿要成为正式员工,公司方面会很欢迎你的加入......”他停顿片刻,继续道,“当然,你是顾氏的女主人,能选择的平台有很多,我和公司尊重你最后的决定。”说罢,他静静望着她。   她蹙着秀眉,手指不由地在沙发上点弹,他知道,她在苦恼。   过了一会儿,只见她一只手抚上腹部,抬眸歉然道:“我很感谢你们给我这个机会,可是,就算我想答应,只怕我家那位不肯点头。”   他目光敏锐:“你怀孕了?”   她年轻脸上开出娇美的红晕:“几天前才检查出来的,还不知道是男是女,预产期在明年九月。”   他笑:“那我要再说声‘恭喜恭喜’了!”   “谢谢,”她比初见时多了为人妻子的温婉,“将来如果时机恰当,我一定会愿意再为公司贡献薄力。”   他正要回答,秘书敲了门探进头来,问他:“新代言人已经拍完宣传照了,现在就在外面,您要不要见一下?”   沈沐星拿起包站起来,微微鞠了一躬:“钟总既然有客人,那我就不妨碍了,先告辞了。”   他下意识想留住她,但又想起已经无事可说,便点点头,让秘书送她出去了。   他转身坐回到自己的位置,打开笔记本打算调出新代言人的资料。就在这时,门打开了,一个身着古装的年轻女子袅袅婷婷地走了进来。   钟以源对古典文化有些涉猎,因一眼认得出她穿着的是齐胸襦裙,挽着一条湘绣丝带,广袖做了一些改良,坠着一串精致绿珠,月白色裙裾上则有几枝红梅蜿蜒如画,行步间玉音脆明,飘如踏云。再看她挽了双刀髻,髻上戴着银镶白玉苏步摇,却不显累赘,反而添了几分灵巧。   钟以源先前虽看了许多设计图,但这是第一次看到真人服饰穿戴,不由得被这婉约古风深深惊艳。   当然,他的全副注意力没在女子的脸上,直到她开口问道:“我能借用一下您的洗手间么?”   他愣住。   她的五官很清秀,虽不及方韶宣那般锋利的妩媚,但眉宇之间有一丝难得的英气。   但是,她的表情看起来很——急迫。   他伸手指了洗手间的方向,她满怀感激地看了他一眼,捏起曳地的裙摆大步豪迈地向洗手间走去了。   他开始浏览她的资料:   黎默默,女,22岁,毕业于某舞蹈学院,非科班出身。演过无数配角,多为丫鬟;参演过低成本微电影和广告,开始崭露头角。特长是芭蕾舞和现代舞,爱好是演戏和......吃。在“吃”字后面还特地备注了“红豆面包”二字。   他不自觉扬起嘴角,指尖轻点,拉下页面,到了她参与这次形象代言人甄选的相关资料。   得票数最高,网络上褒多于贬。   网络搜索关键词:萌货,四次元,女汉子,侠女,小包子,健忘症......   他笑意更深,黎默默,这是怎样一个神奇的结合体?   一到他办公室就要求要用洗手间的,她倒是第一个。   她在洗手间许久不出来,他上前轻轻敲了敲,问道:“你没事吧,黎小姐?”   黎默默有苦难言。她这一整天穿着古装拍宣传照,怕影响妆容和拍摄进度,就只是喝水。好不容易拍完,想着要去洗手间了,中途却又被拉去见总裁,只好憋住。到了总裁办公室,她实在撑不住了,丢下羞耻心,张口就向总裁借用洗手间。燃眉之急是解了,但她的头被沉重假发髻绷得一阵一阵疼,再不卸下来,她就要晕了。她依着先前化妆师的步骤,想自己把假发髻弄下来,谁知弄到一半卡住了,怎么拔也拔不下来,手臂也十分酸痛。   “需要我帮忙吗?”钟以源又问。   几秒钟之后,门打开了。   他看见她的发髻半搭拉着,掉下来的碎发凌乱,而她满脸涨红,额头上汗珠密布。   “能不能帮我把这个卸下来?”她指着自己的头,挤出一个笑容,腼腆而无助。   他心如石投镜湖,缓缓漾起波澜。   “站着别动。”他按住她的肩,让她面对镜子,然后开始认真寻找发层间用来固定的黑色夹子。她眼色很快,自己伸手扶住假发髻,免得拆完夹子后一下子砸下来。   总裁的洗手间虽然豪华,但毕竟是一人用,现在他们两个人都站在洗手间里,有些拥挤。她努力往洗手台上靠,尽量不碰触到他的身体。可是,他的手有时会不经意碰到她的后颈和耳朵。   先前在办公室外等候,与秘书姐姐闲聊起这个钟总裁,说他性格是少有的谦良和蔼,待人公平,处事周到。更关键的是,他长得不赖,很多人说他长得像日本演员三浦春马。   他比她高出一个头,她偷偷瞄镜子里的他,垂眸凝宇,神情专注。   人很和蔼没错,但她觉得他长得一点也不像三浦春马,反而像一部韩国爱情电影里的男主角。是什么电影来着,哦,对了,《天国的邮递员》。   “好了。”他小心地帮她移除了沉甸甸的假发髻。   她终于松了一口气,对着镜子,用手蛮横地拨了拨自己的真头发。   他这才注意到,她留着短发。   难怪发夹用了那么多。   她转过身来,笑容灿烂:“真的太谢谢你了!你真是天底下最和蔼可亲的老板!”   他把假发髻放在洗手台边,平静道:“把衣服也脱了吧。”   “嗯?”   他如愿看到她的笑容在瞬间结冰。   黎默默双手护胸,心中万马奔腾:不会吧?帮忙卸个假发就要肉偿?   她本来觉得这个形象代言人甄选还挺正规清白的,难道都是假的,到了最后一关要被总裁大人潜规则?她在娱乐圈打拼多年,知道这是个大染缸,老爹老妈也早有训告诫,追求梦想固然高贵,但一旦输却底线,做出不堪的事,那梦想也会随之肮脏。所以一直以来,她遇见潜规则就果断调头,这也导致她一直以来接到的都只是一些小角色。但她不后悔,起码,她每天夜里都睡得安稳,每天早晨都充满希望。   这么一想,黎默默更加坚定地护住自己的领子,做好被临时撤换的心理准备,对钟以源义正言辞道:“总裁,我觉得这样不合适。”她觉得不够气势,又添了一句,“我是有节操的演员。”   “黎小姐,你误会了,”他往后退了一大步,笑意浮上唇角,“我只是觉得,你一身裙装很是不便,所以想让你脱下来换上自己衣服。”说着,拿起办公桌上的电话,按了一键,那方是秘书的声音。   “总裁?”   “帮黎小姐把她的衣服送过来。”他说。   “是。”   五分钟后,秘书带着一包衣物来了。   黎默默心叹,这秘书姐姐果然素质高,不多问半句废话,办事效率还这么高。   “去换上吧。”钟以源挥了挥手。   黎默默面带羞愧,领着衣服便又回到洗手间里,关上了门。   黎默默换好衣服后走了出来,发现自己这么一番折腾,已经是晚上七点多了。   钟以源原本正在浏览股市和财经资讯,听到脚步声,抬起头来,看见黎默默站在面前,黑色毛衣和修身牛仔裤,简洁利落,与刚才那佳人依水的古典感截然不同。   “走吧。”钟以源站起身,披上西装外套。   “去哪儿?”黎默默一头雾水,不是说让总裁瞧一眼,答几个问题就可以回家了吗?她妈妈早上可是特地去买了上好排骨,要给她做糖醋排骨庆祝呢。   “当然是去吃晚饭,”钟以源理所当然道,“我等了你那么久。” 作者有话要说:  一整天就写了这一章,我真是效率低下。。。。 ☆、番外--秀琴   一间窄小的病房,一张床和一个安在墙角的简易马桶,没有任何隐私可言。天花板上电灯时明时灭,白色的墙面开始脱落,露出粗糙的泥铸面。即使是未脱落的地方,也不知被谁用彩笔涂满了神秘的符号。南边的小窗上安有铁栏,偶尔会被开启,通风换气。窗外没有可看的景色,只有一片荒地,像是被饕餮啃噬过,不见野草,亦不见人迹。   她住在这里很久了,一个人。   除了每天来送药物和食物的白衣姑娘,她不曾见过外人。   她问白衣姑娘:“你是谁?”   白衣姑娘偶尔会回答她:“徐护士。”说完,怕她听不清,又指了指自己的胸牌。   “我是谁?”她又问。   徐护士开始不耐烦:“快点吃饭,要凉了。”   她嘴里塞满米饭,却还是嘟囔:“为什么我会在这里?”   徐护士总是会被逗乐:“是你自己哭着喊着要来这里,还问我为什么?”   “我不记得了。”她喝了一口汤,有些烫嘴。   “你当然不记得。”徐护士为她剥了一个橙子。   “我乖吗?”她问。   “有时候。”徐护士微笑道。不乖的时候,她自己自然是不记得的。   “你是我妈妈吗?”   “不是。”徐护士开始收拾垃圾。   “那你是我女儿吗?”   “不是,”徐护士站起身,“吃完饭就去睡一觉。”   这就是她每天的生活,重复的步骤,重复的话。今天是昨天,明天也是昨天。   那一天并没有什么不同。   她起床,自己穿衣服,梳头,然后坐在床上等徐护士。   到了时间,徐护士没有来。她手心开始冒汗,下了床,蹑脚走到门前,趴着小窗口向外看。走廊里没有徐护士,没有人。她站得有些累了,也觉得饥饿,便再次回到床上,呆呆地坐着。   她的知觉有些迟钝了。   忽然,门打开了,有许多脚步声。   她慢慢回过头,先看见了徐护士,然后还有她身后站着的一对男女。   “真的是您。”女子上前一步,眼含泪光。   徐护士连忙道:“顾夫人,请你冷静一些,否则病人可能会受到刺激。”   男人也柔声劝道:“是啊,星星,你要知道,她现在认不得你。”   女子点了头,缓缓走上前来,试着坐在了她的身边,见她没有抗拒,又伸出双臂轻轻抱住了她,低低唤了声:“秀琴妈妈。”   她心中涌起奇妙的感觉,仿佛感官一点点苏醒,她不由自主地张开了嘴,却只能发出混杂不清的音节。   她很着急。   女子似乎察觉了,温柔地拍她的背:“没关系,妈妈,没关系的。”   过了一会儿,她意识清醒了一些,开始能够问出完整的问题。   “我是您的女儿星星,”女子告诉她,“您还有一个女儿,玥。”女子又指着站在一旁的男人,“他是我的丈夫顾清让,您的女婿。”   她颤抖着伸出了手,男人微微躬身,庄重地握住。   女子又拿出一张照片:“您看,这是您的外孙鹿鹿,他今年八岁了,已经上小学了。”   “鹿鹿?”她凝视着照片中的男孩,真漂亮,她想,这个孩子真漂亮。   “是呀,”女子甜甜一笑,拿起她的手按在了自己的腹部,“还有这里,您的外孙女,再过几个月就要出世了。”   “真的?”不知为何,她觉得手心和心中都充满暖意。   她想,原来她不是一个人。   她有女儿女婿,还有可爱的外孙和外孙女。   可是,究竟,一开始,她为何会一个人在这里?   她想不通,努力去想时便会头疼不止。   “顾先生,顾夫人,病人要吃饭和休息了。”徐护士提醒道,“请你们改天再来探视吧。”   女子依依不舍地站起来:“妈妈,我一定会再来的,我一定会来接你回家的。”说着,又有些哽咽。男人挽着女子的肩膀,轻声安慰。   他们走后,徐护士喂她吃饭。   “你是个有福气的人,”徐护士说,“这里的人,有谁不是被至亲送进来的?只有你,自己偏要跑到这里,亏得你的女儿女婿还辛辛苦苦找到这里来,想把你接回去。”   “去哪里?”她嚼着菜叶。   “回你的家啊,”徐护士笑道,“怎么,你不想回去?”   她咀嚼的动作停下,用手把快嚼烂的菜叶抠了出来,咬字清楚:“我不回去。”   徐护士用纸巾接去那菜叶,扔到了垃圾桶里:“好好好,你是祖宗,你说不回就不回。”   徐护士不知道,那是她唯一神智清明的瞬间。那一瞬间,她记起了自己是谁。   周秀琴。   她二十岁嫁给辜晨远,一年后生下女儿辜玥。辜晨远嗜酒,醉后屡屡对她动手。她身心俱疲,终于与他离了婚,独自带着女儿到一个陌生城市,艰难维生。后来她遇见了沈逸,彼此投缘,沈逸待她很好。她听说沈逸早年丧妻,唯剩一个女儿,比玥年幼一岁。   沈逸对她说:“我们彼此性格合适,你想给女儿找一个完整的家,我也一样。”   在她嫁给他之后,生活的确变得好许多。   但在偶然的一次问诊中,医生告诉她,她有精神分裂症。   原本她的家族里就有精神病史,和辜晨远的不幸婚姻成为了诱因,虽然刚开始她的病症并不明显,很容易被误诊为忧郁症,但随着时间,即便有药物治疗,她还是会周期性地发病,并且有自残倾向。   “我建议你马上把病情告诉你的家人,让他们有所准备。”医生在病历单上轻轻一划,那一刻,她比被宣告了死刑更绝望。   她不能。   她不能让两个女儿知道这件事,让她们一辈子都背负着精神病患者女儿的包袱,受人耻笑,或者让她们身处任何危险。   她更不能告诉沈逸。   以沈逸的性格,只会加剧这件事的复杂性。   那一段时间里,她努力保持正常。终于,那天,她找到一个机会偷偷离开。   在她踏出沈家的那一步,她就没有想过再回去。   她一直住在那个小房间里。   每隔一段时间便会有人来探视她,有时是一个女子,有时是一对男女,有时只有男人。他们不厌其烦地向她解释自己的身份,给她拿来美味的食物和保暖的衣物。   空荡的小房间渐渐多了许多东西。墙壁被刷平,贴上了许多图画,有些歪歪扭扭,像小孩子的笔法,有些是漂亮的油画,花田,人物,天空,栩栩如生。   那天,女子和她呆了一会儿,起身要离开,她轻轻牵住她的衣角。   女子讶然转身:“怎么啦妈妈?”   她犹疑片刻,说出了三个字:“对不起。”   女子顿时红了眼眶,倾身抱住她:“妈妈,是我对不起你,是我没能早点找到你。”   “星星......”   女子擦去眼泪:“我在,我在。”   “下辈子,如果你还做我的女儿,”她举手起誓,“我一定不会离开你,我不会再离开你......”   “我知道,我知道你不会。姐姐一定也会体谅你的。”女子伏在她肩上,低声啜泣。   那晚,她安详离世。   她年纪虽不算老,但身体和内脏已被生活折磨得不堪重负,而这几年连续服药,更使得机能迅速退化。   离开,算是一个解脱。   她到底是一个坚强的女人,独自捱了这么多年,不曾想过主动放弃生命。   最后一刻的安详,大概是死神赐予她的尊重。 作者有话要说:  omg,突破了我自己的码字记录。大家还想看谁的番外呢??? ☆、番外--之之日记   注:以下为之之口述,鹿鹿代笔   星期一,天气:晴,妈妈的脸:多云,原因:我把刚穿好的鞋子踢掉了   我叫顾熙之,小名之之,别名Melissa。   我今年四岁,我的哥哥比我大八岁,叫顾熙鹿,小名鹿鹿,别名Lewis。   我的妈妈是一个画家,额,就是,虽然偶尔会出去旅游,但只在家里画画的人。   我的爸爸是一个总管,总管呢,就是总是要管七管八管我们大家的人。   (画外音)   瞿安妮:你们到底是怎么教育我孙女的?!   顾淼:我觉得之之的思维拓展能力挺好的,爱因斯坦说过,想象力比知识更关键。   今天妈妈带我去剪头发。为什么呢?   因为哥哥上次偷偷在家里做化学实验,不小心把我的头发烧着了。   (画外音)   鹿鹿:明明是你自己凑过来的!还有,我到底要说几遍,我不是偷偷,我已经得到Daddy允许了啊!   沐星:顾清让你给我过来。   清让:我已经交代过鹿鹿要做好安全防护意识了,He should take his responsibility。   沐星:你还敢跟我提responsibility?!   但是我不介意,我喜欢短头发。   因为惠惠阿姨家的薛齐哥哥觉得我短发比较好看。   (画外音)   景凡:有这等事?   竹生安惠:齐齐我告诉你多少次了,泡妹纸要循序渐进,不要这么心急!   景凡:呃,老婆,你的重点好像不对耶。   我剪头发的时候没有哭,剪头发的阿姨奖励了我一根棒棒糖,让我揣在口袋里。   我怕掉了,就放在妈妈的包里,后来再去看的时候,只剩下了被撕坏了的包装纸。   (画外音)   清让:星星,你怎么能抢女儿的东西吃?   沐星:这是一个误会。   清让:难道不是你吃了棒棒糖?   沐星:糖是从我嘴里进去的,但真不是我想吃,是我肚子里的那位想吃。   清让:......你还想吃吗,我马上去买。   我决定原谅妈妈的错误,因为哥哥说原谅是一种美德。   但是,为了避免妈妈下次犯类似的错误,我把我的零食都藏起来了。   除了我,没有人能找到。   (画外音)   白阿姨:小祖宗哎,你能不把薯片埋在菜园子里吗?   剪完头发以后,妈妈带我去找爸爸。   因为爸爸工作的地方离地面很远,所以爸爸那里的时间流逝得比在地面上得慢。   哥哥说,这就是爸爸一直很年轻的原因。   (画外音)   清让:理论上是对的,但不能这样套用。   顾淼:你不要打击孩子们的积极性。   清让:爸......   顾淼:怎么,我说得不对?   清让:你当年就是这么打击我的。   我们在电梯里遇见了Andrew叔叔和Lydia阿姨。   妈妈说,Lydia阿姨有小宝宝了,所以肚子才会那么大。   妈妈也有小宝宝,但是肚子没有那么大。   我喜欢小宝宝,但是我不喜欢大肚子的妈妈。   因为那样看起来很重,走路的时候也会很辛苦。   (画外音)   沐星:之之真是妈妈的小棉袄。   清让:那我呢?   沐星:你呀,你是我的军大衣。   清让:......   我们到了办公室。爸爸一看见我,就把我抱起来了。   我最喜欢爸爸了。   爸爸是我独一无二的superhero。   (画外音)   沐星:喂,把我的感动还给我。   清让:没关系的,你不是还有一件小棉袄么。   沐星:可是她还在我肚子里啊!没事还老踢我!哼!   爸爸和我们一起回家了,正好哥哥也放学回来了。   哥哥给我买了我最喜欢的骷髅贴纸。   哥哥也是我的superhero。   (画外音)   清让:说好的独一无二呢?   沐星:难道你不该质疑一下一个四岁的小女孩喜欢骷髅的事情吗?   鹿鹿:妹妹说以后要成为考古学家,我觉得我们应该支持她。   白阿姨:之之啊,你埋在菜园东南角的芭比娃娃,过几天记得把她挖出来哦。 作者有话要说:  已疯,勿念。 ☆、番外--葬礼与婚礼      那一年他九岁,第一次参加葬礼。   去世的人并非是顾家的亲眷,而是母亲表妹的高中同学。因为母亲表妹远在阿富汗,无法及时赶回来,便请母亲代为献上悼念之意。他原本与朋友约好去一场智能科技展览会的,但那朋友临时生病,便取消了。他在家无所事事的时候,父亲便让他陪母亲前去。   母亲有些犹豫:“可,那是葬礼......”   父亲说:“正因为是葬礼。他已经九岁,应该开始通晓生死轮常的道理了。”   就这样,他被穿上一身黑色小西服。母亲则是一身束腰黑裙,一顶黑绒礼帽,边沿垂下网纱,显得优雅肃穆。   他并没有随母亲进灵堂,而是坐在了花园里的一张长椅上等待。即使这样,他还是能够听到从灵堂传来的哀切哭声。   他忽然觉得冷,系紧了胸扣。   死亡是什么?   生物学理论为,机体内同化、异化过程这一对矛盾的终止。更实际的衡量方法是,脑干死亡12小时或以上。   死亡本身并无太大争议。   一直萦绕着宗教和科学的是灵魂的存在与否。   《楚辞》中的哀郢篇有一句:羌灵魂之欲归兮,何须臾而忘反。   他也曾偶尔在奶奶的藏书中看到,人有三魂七魄。三魂,一为天魂,二为地魂,三为命魂。七魄,一魄天冲,二魄灵慧,三魄为气,四魄为力,五魄中枢,六魄为精,七魄为因。   而与这种观点有相似之处,是美国心理学家Stuart Hameroff和英国量子力学家Roger Penrose提出的Orchestrated Objective Reduction,译名为“调谐客观还原理论。”他们认为意识类似于大脑内一台量子计算机的程序,即使人类死亡,这个程序仍然可以在宇宙中存在。换句话说,意识本就是宇宙的一部分。   虽然父亲将这个理论仔细解释过给他听,但以他目前有限的认知与阅历,仍是无法透彻理解。   他并不惧怕死亡。   死亡是可以探测和衡量的,如同一个人的出生。   他害怕的是一种朦胧的、似有若无的意识,也许真的存在,也许只是自己心理作祟,但恼就恼在,无法证明,亦无法驳倒。   花园里时常有人来回走过。没有人同他说话。   这个家的女主人去世,全家都沉浸在哀痛与混乱之中,没有人在乎一个安静坐着的小男孩。   他几乎觉得自己隐了形。   直到,一个老妇人牵着一个小女孩向他走过来。   “小弟弟,你能不能帮婆婆照看一下妹妹?”老妇人问道。   他瞥了一眼小女孩,两三岁的模样,穿着黑白条纹的连身裙和黑色小皮鞋,一只手抱着一个海星形状的毛绒玩具,看起来玲珑乖巧。   “好,您去忙吧。”他答应道。   “太谢谢你了,”老妇人感激到,“我马上就回来。”然后又对小女孩道,“星星,你乖乖和这个哥哥一起玩,婆婆去拿好吃的给你,好不好?”   小女孩没有理她,一心在那毛绒玩具上。   老妇人走后,他和她面面相觑。   过了一会儿,他看到她眉头微皱,五官慢慢纠在一起,是欲哭的征兆。   他连忙伸出了双臂,抱起她,让她坐在自己的膝盖上。   小女孩眸子明亮如星,用微胖的小手戳他的脸。   他稍稍侧头,虚咬住她的小指,作出滑稽的表情。   小女孩便咯咯地笑起来。   “哥哥,你会飞吗?”小女孩的声音软濡似绵。   他故意摆出遗憾的表情:“我不会。”   “天使都会飞,”小女孩自豪道,“现在我妈妈也是天使了,她也会飞了。”   “那你妈妈飞去哪儿了?”他配合道。   “唔,爸爸不告诉我,”小女孩露出忧伤,“爸爸怕我也变成天使,也和妈妈一样飞走了。”   他明白了。   去世的这家女主人,是这小女孩的母亲。   他望着她无忧天真的模样,又联想起自己的妹妹,忽然有些心疼。   玩耍之间,那老妇人回来了,手里端着一碗冰糖梨汤。小女孩一见那汤,便扭头扑回他怀里,直喊道:“我不要吃,我不吃......”   “星星,你看,这汤可好喝啦!”   老妇人左哄右哄,小女孩倔着不回头。   “婆婆,您先把汤放在这里,”他提议道,“让我试试看吧。”   “好吧,”老妇人无奈道,“那麻烦你了。”   他放下小女孩,自己端起了汤,喝了一口,作出满足的模样。   小女孩呆呆地望着他。   他又喝了一口,故意在她面前晃过。   小女孩立刻抓住了他的手臂,撒娇道:“我也要。”   就这样,他喂她喝完了一整碗。   因为平日里时常照顾自己那顽皮的妹妹,哄起这个小女孩倒是不费力气。   后来,母亲从灵堂走出来,老妇人也正巧来带小女孩去睡午觉。   小女孩恋恋不舍:“哥哥,你还会来找我玩吗?”   他虽然善哄,却不善说谎。于是,默声不应。   出乎意料的是,小女孩没有发脾气,没有撒泼打滚,而是把那个海星毛绒玩具交给了他,然后乖乖回到老妇人怀里。   回家的路上,在车里,母亲轻轻推他:“为什么不回答她?”   他说:“如果我不答应她,就会伤她的心,如果我答应了,就是必须实现的承诺。”   母亲道:“这实心眼的孩子,那你还收人家的东西?”   他低眸看了一眼那毛绒玩具,是啊,他为什么要收这么幼稚的东西?   “不可以收么?”他嘴硬。   母亲笑起来:“如果是定情信物,你怎么办?”   他扭过头望向窗外,被这一个玩笑惹红了耳根。   很多年后,七岁的顾熙之和三岁的妹妹顾熙月在库房中翻出了一个铁皮箱,箱子里放着一摞科幻漫画书,还有一个由透明塑料袋封起来的海星毛绒玩具。她们献宝似地拿给妈妈看,妈妈盯了那玩具很久,还找出自己幼年时的照片比对了一番,最后冲去了书房找爸爸。   妈妈进去书房很久都没有出来。   她们有些害怕,以为爸爸妈妈要吵架。   但很奇怪的是,爸爸妈妈出来之后,他们的脸上都带着可疑的红晕。   她们不敢问妈妈发生了什么,等到十五岁的哥哥顾熙鹿放学回来,把所有的证据给他看。   哥哥经过细致的观察和严谨的推理得出一个结论:   那个海星毛绒玩具很可能经历了时空瞬移,被某一个神秘的穿越者带到了这里。 作者有话要说:  正式完结了!!!!!感谢盆油们默默陪伴。虽然我还在期(跪)待(求)评论。这是第二次写这么长的故事,我果然不适合大长篇。个人比较中意《一音丸澜梦行歌》,构思也比较严谨。但无论如何,都是偶滴“孩子”。在这里提一句,《彼时雪》还处于构思阶段。但接下来我可能要去完成我的英文小说了。有人想看英文的咩? 【本书下载于书本网,如需更多好书,请访问http://www.bookben.com/】